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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奴隶王 第8页

作者:深雪

鲍爵是资深旗袍师傅,他从为小玫造旗袍中得到深厚的乐趣。如果一个人要有嗜好,造旗袍就是他最重要的嗜好。像这样的一件旗袍,两个晚上他便可以完工。

这夜,他专注地在衣车前工作,享受数小时的心无旁骛,集中精神完成一件愉快的事,可以减除再多的压力。然后,他望望窗外的月亮,知道是时候了,于是停下衣车,放下完成一半的工作,继而离开这个房间,步回寝室。

懊没有错,他有经验,每次都很准时。他推开房门,脚步不愠不火,走到床前,便看见血水一片。

小玫气如游丝,印花床单上躺有脸色煞白的她,以及她割脉自杀的左手。血水染成的形状,也如花朵。

鲍爵拿来原本放在床边的丝巾,替小玫的手包扎,小玫脸上淌泪,眼神悲凄。

鲍爵也没有怎么激动,只是说:“你很自私。”

小玫流泪的眼睛更凄凉。

鲍爵继续说,“你明知我不能一个人活下去。”

小玫哽咽:“我一日不死,他一日仍可威胁你。”

鲍爵说:“我不怕他。”

小玫摇头,“我怕我自己。”

鲍爵抱着她的脸来亲,他的眼眶也红了,“别傻。”

小玫说:“你看我,已比你年老那么多,就算我今日不死,迟早有一日也会死。”

鲍爵的目光坚定,望着前方,“我不会让你死。”

小玫凄苦地说:“我不能拖累你。”

鲍爵仍然是这一句:“你不能死。”

小玫静静地落泪,然后公爵知道,是时候说了:“窗帘!谜底是窗帘!”

小玫一听,便目瞪口呆,眼泪不再流下,她被催眠了。

饼去的日子,公爵说过汽车、电话、印刷机、芒果、美国、童年、圣诞大餐、考试、灯泡……他说过很多很多答案——谜底的答案。

“谜底是……”

小玫每逢听见这三个字,便不再激动。她入睡了。

鲍爵把她手腕上的丝巾解下来,俯头在渗出血水的伤口上深吻。

这一吻是长长的,像吸血僵尸亲吻着他所爱的女人那样,那个女人便在吻中被麻醉了,她半闭上眼,微微喘气,接下来,思想逐渐远去,她遗失了记忆,忘记了知觉。

鲍爵放下她的手,小玫手腕上的割痕无影无踪。他轻拭唇上的血,把妻子抱往沙发上,然后便换上没有血渍的床单,床褥的表面有深浅不一的血渍,公爵考虑何时要换一张新的,通常平均每一个月便要换一张新床褥。

铺了床单,他重新把小玫抱回床上,失去了知觉的她特别轻盈。他凝视她哭过的脸,轻轻触模,他知道明早她醒来,就会忘记这一刻的忧伤,她甚至不会知道自己曾经自杀过,她会开开心心地做人。这个循环重复了十年——她自杀,他为她治疗伤口,然后又到了翌晚,她的情绪又再陷入低潮,再一次想死掉。

她总说她拖累他,她总嫌自己老。公爵摇头,又用手指捏着鼻梁,他整张脸也在发酸,然后,痛哭的是他。

“你不会拖累我,你也不老。”

一整天,最心力交瘁是这一刻。

再刁难的客人,再不如意的事,也及不上这一刻的苦痛。他爱她,但她总想办法离开他。

“你很自私,你不能死。”他呜咽。

他是属于她的,她主宰他的生命。所以,她不能死。

她死了,他也不能活。

她的脸那么平静,她不知道她把他伤害得有多深。

他哭得面容扭曲,像个刚被大人遗弃的小孩,在不安全中深深地惊恐,不明白为何他依赖的人要遗弃他。

这样一个想着离他而去的女人,他不知怎样去留住。

他跪在她的床前,一直跪到天吐白。她自残,而他为她的自残而惩罚自己。

恐惧每一晚也会重复,自十年前到如今,这是一个安排,有人知道,什么最能打败他。

这时分,当铺内的人仍未苏醒。公爵的哀伤渐过,他在小玫的床前站起来,确定了小玫无大碍,便走出寝室,沿路而上,三楼一整层是他的书房。

肉眼看有三千呎,像图书馆那样充满藏书,一本并一本,以书脊示人,亦分门别类,天文、科学、哲学、历史、文学、宗教、生物、管理、消闲……以作者的笔划或英文名字次序排列。公爵在书架前擦身而过,一直向前走,最后,他的步行突破了三千呎的规限,明明那该是最后一步,再多一步便是墙身,但只要他欢喜,他可以任意多走许多步;每走一步,书房就自动伸长,新生出来的空间,便补添了公爵未看过的书本。

他需要知识,知识便为他增长。

这些年来,平均每两天他就看完一本书,他步过的范围,早已超过了三千呎。四千呎?五千呎?六千呎?他没有计算出来,就是愈行愈远。他渴望知识,他亦知道,他只有不断行这条路。只有知得愈多,最后,他才会赢。

鲍爵望着书架上的新书,今天,该看哪一本?这一本书说及与世上诸神沟通的方法,他拿下来翻了翻。书的主旨是,人心要正直纯正聪明,神明才会与他有感应;人要与神同一个程度,神才愿意眷顾人。另一本是一百个改造基因的可能,预言将来的人,在母体子宫内之时,就可以接受基因改造,从而培养出更优秀的人类。

有一本谈及恐惧,公爵看到标题便被吸引着。他翻开第一页的第一句,当中说:“恐惧

,是最浪费力量的。”他的视线便停留在这一句之上。他知道,他要看这本书。

正打算捧着书继续看,抬头便看见一个人由书房的正门进入,那个人动作利落轻快,开门又关门。那个人身穿剪裁一流的西装,但没有结领带,他的黑皮鞋是擦得发亮的。那个人的发型修剪得刚刚好,而最好看的是他的笑容,永远神采过人,魅力无限。

这是一个极好看的男人,气度十足,眼神明亮含笑。他正步向公爵,用一种熟悉的神态朝他而行。

这个男人极好看,比公爵还要好看,因为他有一种胜利的气质;而这个男人,也是公爵。

西装公爵首先说话:“哗!又看书!”他的表情蕴含赞扬,但公爵看上去,却察觉了他的不屑。

鲍爵把书合上,他说:“最有力量的是知识。”

西装公爵微笑着响应:“哲人的说话:别以为有能力无所不知。”

鲍爵缓缓地说:“我只是企图追上你。”

西装公爵听后感到兴奋,他转了一个圈,张开双手,动作富节奏感。他瞇起眼又张开,露出一个愉快又带着鄙夷的笑容,他说:“我还以为我买了一个奴隶,谁知我买了一个主人。”

说罢,自己哈哈大笑,向上仰的下巴,线条极优美。公爵从来没有留意自己有这样好看的下巴,他是望着他才看到。

鲍爵告诉跟前这个比他英俊又占了上风的同体男人:“你叫我办的事我办了,我与第11号当铺合并。”

西装公爵斜眼看着他,右手潇洒地掠了掠额前的头发,“我觉得你没有按照我的说话去做啊!你倒做了好心。我以为你明白,我要你铲除他们。”

鲍爵说:“我可怜那个女人。”

西装公爵摆了摆手,做出一个不赞同却又带点风骚的表情,“那种女人,早些消失无人惋惜。”

鲍爵说:“不必计较她的为人,要可怜的是她这个人。”

西装公爵皱着眉沉思,继而问:“这是谁人说的话?”

鲍爵告诉他:“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西装公爵夸张地恍然大悟,他说:“我忘记了——我和他很熟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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