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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眼爱上你的右眼 第14页

作者:深雪

母亲、哥哥、父亲一涌而至,朦胧间她看到她的男朋友在那次工作会议上对她一见种情的神态。那时候她以为:感情只要认真过,便一世不会改变……

邻居听见丸丸的挫折,忿忿不平得要替她报仇似的。他守候在楼宇大堂里,等待丸丸归家,诚恳地告诉她:“你要振作。”

她再次瞪大眼睛。她实在讨厌每次看见他也要瞪大眼睛。她礼貌地问候他的工作情况,又说了两句现令教育制度的弊处,然后到达十九楼,回家后立刻把母亲大骂一顿。

她讨厌母亲把她的私事外传。母亲苦着睑。“男人,还是要找个可靠的。”

丸丸头痛。她钻进房内,不肯吃晚饭。

不知邻居是否得悉丸丸不喜欢看见他,他开始写信给她。

丸丸收到他的信,起初她不想看。这么大了,还写什么信?但一次她百无聊赖时还是看了。她发觉,他的信是出乎意料地令人感动。

严格来说,那不算是一封信,反而像一篇小说:百多年前,在一个法国的村落,那里流女乃流蜜,人人健康漂亮丰衣足食。在那样的环境下,一名少女长大了。她金发碧眼,美貌举世无双。她与其他村民一样不用为生活担忧。只是一天,她突然发觉她原来不知道真正的快乐是什么。她想了又想,始知原来她欠缺了爱情。尽避全村的人都反对她的决定,她还是离开了村落,寻找传说中的爱情。

几经辛苦,攀山涉水,她到达城市里。但城市不像是个有爱情的地方,到处只见喷黑烟的工厂;贫穷而肮脏。少女为了生活,迫于无奈地到工厂工作,而神奇地,爱情就在这样卑劣的环境下降临,她爱上了一个年轻工人。

相爱的日子令她心满意足,原来从前衣食无忧的生活不算是最开心的,有了爱,生命才算完美。可惜好景不常,数年后,爱人病死了,少女带看碎裂的心,重回昔日的村落。

然而,她发觉,她生活了十多年的村落里居然不再有人认识她。

最后,她在河中的倒影内发现了答案;原来,爱已把她变成了他,河中的反影是已逝去的他。原来,爱使人失去了自己,变成深爱的对方。

信末有一句:“每一个人都在为爱而受苦,我也一样。”

丸丸感动得不得了。没料到自己一直看扁的人,竟然会说出这样令人感动的说话。她忘记了他外表的拙劣,忘记了他小人物式的态度。丸丸拿起笔和纸,回信给他,向他诉说心事。

于是这一对十九楼和十七楼的邻居,开始成为笔友。

三封信过后,丸丸下去探望他,听他弹奏了两首巴哈的乐章,又与他年迈的母亲倾谈了片刻。

靶觉是出奇的舒服。原来和平民百姓一起,也可以这么的惬意。

丸丸并没有爱上她的邻居,她只是接受了他。她愿意与他结伴看电影,与他倾电话,也对他的教学生涯多了几分尊重。

后来,邻居的母亲突然去世了,丸丸在一个闲若无聊的星期日,走到十七楼探望邻居。

他清减了,愁意未退,厅中放着亡母的照片。

他端茶给她,她道谢,说:“老朋友了,不用客气。”

他听见“老朋友”三个字,不知怎地,看见她的喜悦瞬间消散了一半。

大家坐在沙发上,东一句西一句。

当丸丸说到从报章看到旧男朋友与女明星订婚的消息,原本微笑着的脸就挂了下来,一边说一边抖头看声线,最终按捺不住,哭了起来。她自己也愕然,原来创伤还未消灭。都差不多四个月了。

他安慰她,轻抚她的短发,她索性偎到他怀内哭泣。他感受到丸丸软绵绵的身躯,既害怕又惊慌,只懂好好地抱住她,任由她哭得更狠。

那一刻大概是很心乱的,她抬起头,把后凑到他的唇上。

当她感觉到她控制了他之后,她开始吻得更急。

只是吻,似乎又显得不够,她把他的双手放到自己的胸脯上,而她的手则放在他的下胯处。

丸丸知道自己要什么,她要他。而他,身为她的邻居,一直明显地爱慕着地,但想不到,居然有这一天,一切来得太快太惊奇。在进人不到三秒后,他早泄。

丸丸退开,望着他温柔地笑了笑,默不作声地穿好衣服,返回十九楼。

他可是处男吗?她没有问。问来干啥?原本只是下来安慰母亲死了的他。这样的事大概不会再有第二次。

十七楼的邻居登门造访,丸丸拜讬母亲不要开门,邻居写信给她,她没有看,一手抛到废纸箱,不知多准确。

邻居挡在升降机前,她视而不见,一手推开。

她惊异自己的狠心。说是完全不喜欢他又不尽是,只是她不会愿意就此屈服下来,心甘情愿地喜欢这个男人。

只是一次罢了,而且他又不是做得好。她对自己说。

一天傍晚回家,丸丸的母亲气急败坏地挡住她,说:“丸丸,楼下十七楼那个人被送到医院去。”

丸丸问:“什么事?”

母亲回答:“听说他绝食。”

丸丸赶到医院,邻居还在抢救中。他会是因为自己而绝食吗?或者是因为失去母亲?再不是,可会为着失去处男之身?丸丸知道自己可耻,但她真有这种想法。

坐在病房门外的她想道:好吧!你若是肯为我死,我也不会视若无睹。待你康复后,我会把你的身份由邻居提升为朋友。至于男朋友,那可要一段长时间和许多的缘分。还有,她一定要教导他,不可以用死来威胁别人……

想着想看,丸丸哭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抑或感动。一个男人接二连三地做出些故意的事来,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效果。

邻居是姓陈的,好像叫陈家龄。会不会陈嘉伶?

待会他由手术室出来后她一定要问清楚。

第十一章THEANGELFACE

二十岁的时候,我正在本地的大学读一年级,住宿舍的单人房,梳一个到下巴的直发,修哲学和历史。

那时候,天空有种很清很爽的气息,抬头吸一口,然后呼出来,脑袋与心交换而来的笑容,是分外的真。

我是很平凡的女孩子,对小事很认真,一份功课可以前后改三次,改完又改,A和A对我的分别,是天与地。

对于大事,阿博说,我就是水渠上飘流的枯叶,生死由命。

升哪间大学、读不读硕士、他日毕业后做什么工作,我完全没有概念。但笔记我会做三次,一次铅笔版本,一次精细版本,然后一次电脑版本。我不是想考第一,只是,我真的想认真对待我的笔记。

做笔记一定要认真,考试时会否用得上,甚至记不记得有那样的纪录,反而不重要。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四年,性格跟我有很大的差距。他和阿传本来是大学的同学,但哥哥读了一个学期便退学,说大学教育没有意义,走到一个摄影师那里学摄影。那个摄影师是法籍的,替很多外国时装杂志拍照,很有名,是哥哥的偶像。那时候妈妈十分反对他这个决定,而我,不知怎地竟因此更加喜爱哥哥。他做了没有低头的事。

我和阿博走在一起已两年了。他是物理系的研究生。

阿博最爱把脚放在桌面上,双手枕在脑后想东西。

沉思过后,他会转动眼珠,搜索我的存在,然后微笑地招我过去。

我像女儿,像猫儿,又像幼稚园生。他宠爱我。

阿博时常在宿舍房间里抱着我,细看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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