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完了,他自始至终没提起过跟“婚”字有关的事情。
她跟他赌气:“我要回家了,头痛。”
他遵命。结完帐后,火速送她回去。
明珠气坏了,一进门便冲上二楼,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乒乒乓乓”的大肆破坏房里的摆设。这也算是一种汰旧换新的方式。即便她一个月只动一回真气,对房里的摆设进行革命性的破坏,那么一年至少有十二次机会重新添置新的摆设。这有时还得包括新的梳妆台!实在有点可怕。所幸令她做出如此粗暴行为的情况并不常有。
秉忱听她房内“劈哩啪啦”一阵乱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咬著牙,大步走出叶家的巨宅。他不打算再受这种气了。
上了车,他一踩油门,“唰”的一下冲了出去。这也算是一种发泄。他一路开到市区,才不得不把车速减缓下来。车速慢下来之后,他脑中的思绪却加快了。他忆起第一次见到明珠的情景。那约莫是三、四年前了吧,他甫自国外取得企管硕士的学位回来,就在家里为他举行的接风宴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叶明珠就为她的美丽“惊艳”了。
在家人的怂恿及她的美貌之下,他臣服了。三、四年来他一直跪在她的裙下做不二之忠臣,才终于得到她的首肯,答应与他订婚。
但在订婚宴会之前发生意外后,他立刻退缩了。那种感觉可谓是顿悟!他忽然领悟到他娶了明珠之后,一定会抱憾终身。但这只是他的想法罢了,他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定不会赞同。当然其余想追求明珠的公子哥儿,绝对会高举双手,表示赞成,并感谢他留下这大好的机会给他们。
避他们的!避他们怎么想!现在他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除非他想通了,否则绝对不会轻易步入结婚礼堂!
他忽然想起造成那件意外的“关系人”白如意。若不是为了救她,他也不会受伤。如果他没有受伤,就不可能到医院治疗。如果他没有到医院治疗,根本就不可能在订婚宴会上缺席。
而一旦他和明珠的婚事确定,那么他一生的厄运便不可避免了。白如意……他虽救了这个女孩,但她可能不知道她同时也救了自己呢!不知为了什么,一想起如意,他的心情轻快多了。可惜他不能告诉她这件事,不然或许他会买一大把鲜花向她致上最高的敬意呢。呀!还买什么花送她呢?人家家里开花店的。对了!她用来替他止血的那条丝巾,血迹斑斑,算是毁了。一定得赔人家一条,聊表心意。他打定主意,便把车就近开到一家百货公司。他常陪明珠逛街购物,对于这些女人家的物件熟悉得不得了。
他走到一个专卖名牌丝巾的专柜选焙。在售货小姐的帮助下,他买了一条淡紫色为底的丝巾,上面还有各种繁复却美丽的图案。这是夕雾草的颜色,带给他的影响,令他挑了这么一条有美丽的紫色的丝巾。他相信她会喜欢的。
现在就送去给她!有何不可?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看了看手表,四点钟,这个时间刚好,不太早也不太晚。
当他抵达白家位于民生社区的“花之屋”时,却发现店门紧闭。一方小版示牌上写著营业时间是早上七点至下午四点。糟糕,四点才过了。不过他不是买花的客人,应该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他注意到门铃边有一个拉索。既有门铃,为何还要弄个拉索?他考虑著是该按门铃还是用拉索。一会儿见到如意,要记得请教她这个问题。
他干脆两者齐来,按了按门铃,又去扯动拉索。
约莫一、两分钟之后,如意匆匆跑来开门。见到是他,又惊又喜!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头也没梳,脚上还是穿著一双拖鞋呢!此刻躲又躲不了,只觉得好窘。她一张脸蓦地红了起来,也只好延请他入内。
“史先生,请进。”
“谢谢。”他走进“花之屋”,环顾四周,处处都是鲜花,不愧“花之屋”之名。“你的店真漂亮,啊!好香!”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处其间,倍觉舒畅。
“请坐。”如意走到后面的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两罐饮料出来。她正欲拉开易开罐的拉环,却被他一手夺了去。
“我来。”他说。一连拉开两瓶饮料的拉环之后,将其中一瓶递给她。
如意在店内摆了一套迷你的藤制桌椅,勉强可供三、五个人坐下来休憩。她原来的设想就是让来买花的客人,有个歇脚的地方。
现在她便是让秉忱坐在这组藤椅上,自己也坐在一侧做陪。
小圆桌上铺著一条浅色格子布的桌巾,几乎垂到地面上了。藤椅也是小巧得可爱,那种没有靠背的。为的是要节省空间,她在店面里辟出这点小空间已是相当不易了。
如意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搭讪道:“我从来不在这张小桌上摆花的。”言下之意是一般花店都会摆些瓶花做为点缀。
“你这店内处处是花,何需多此一举?”他的观感与她一致。
她很高兴。“我就是这个意思。”
两人心意相通,就不需用许多言词来解释了。
他这才将带来的纸袋放在桌上,从中取出一个包装得极精巧的扁平状的盒子出来。他笑著说:“这是我特地买来还你的。”
“还我?”她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
“你打开来看就知道了。”他用鼓励的眼神看著她。
她迟疑的看著盒子外面精美的包装,一时之间竟难以下手。
他洒月兑的一笑。“我来代你拆好了。”三、两下那些美丽的缎带花和包装纸便被拆除了。他打开盒盖,一条光彩耀目的丝巾静静的躺在盒里,泛著淡紫色的光芒。
她恍然明白了。他所谓的“还她”,应该是她用来替他止血的丝巾。她连忙推拒,急急的说:“呀,不,我不能收,你转送给你的母亲或家人吧。你说还我一条丝巾,那我要怎么还你呢?我这条命可以说是你救回来的,可是我还你一命,你又怎么能要呢?唉——”她长叹一声,似乎感到很为难。
“那别说还什么了,就当是我送你的,可以吧?”他转口说道。
“我怎能收你的礼物呢?怎么说也该是我送你才是。”她有些懊恼。怎么反倒让他抢先一步?自己实在为人失败。失败归失败,但总得及时补救。她一跃而起:“我送一束花给你吧,现成的。”
他笑著把她拉回来:“不忙,我还不走,莫不是你想下逐客令了?”
“那怎么可能?求你来都来不及……”她冲口而出。虽及时打住,但多少泄漏出自己内心的秘密,她不但脸红,而且心跳。要命!要命!怎么话说得这么快。她在心底喃喃自责。
他还是保持一贯的笑容,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可爱。为了解除她的尴尬,他立到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记得要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已经有门铃了,你还要加装一个拉铃?”
“喔,这件事呀!”她笑著说。“那条拉铃是在关门以后,给临时想买花的客人叫门用的。因为我一向很早就开门,因此下午四点以后,多半会睡个午觉。我的房间在二楼,听不见门铃声,因此才会加装这一条拉铃。铃铛的声音清脆又清楚,比较不会听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