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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之灯 第4页

作者:琼瑶

“是,”她直视他。“我受不了。”

他皱皱眉,斜睨她,忽然扑近她,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和面庞。“喂,小裴,”他说:“你确定那位徐远航是你父亲吗?你有没有弄错?如果你说他是你的男朋友,我比较容易接受。”

“他是我父亲!”她认真的说。“不过我六岁就离开他了,妈妈和他离婚的主要原因,就因为他永远有女朋友,永远受异性的欢迎。妈妈常说,爸爸是不该结婚的,可是,他居然又结婚了!这就是我弄不懂的原因!他大可以和林雨雁交朋友,同居,只要不结婚……”

“雨雁不是那种女孩。”叶刚低沉的说。“她不是。她出身自书香之家,有太良好的教养,太多传统的教育,再加上满脑筋其笨无比的道德观!如果她肯和男人同居,就轮不到你父亲来娶她了!”“你在暗示什么?”“我不暗示,我明讲。如果我肯娶雨雁,如果我肯和她走上结婚礼堂,也就没有徐远航了!”

“哦?”她转动眼珠,扬起睫毛。“原来林雨雁是你不要的女孩,是你不肯娶的女孩,她无可奈何,想嫁人想疯了,就抓上我爸爸来填空了?”她啜着咖啡,很可爱的去吹散那咖啡杯上的热蒸汽。“叶刚,”她第一次叫这名字,居然满顺口的。“你猜怎么?”“怎么?”“你如果不是阿Q,你就根本没输!”

“解释一下。”“阿Q挨了打,就说:‘就算王八蛋打我的!老子不爱还手,如果我肯还手……’”

“不必告评我阿Q是什么,这个我还懂。”他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斜靠在沙发中,眼光幽幽的停在她脸上。“解释下面一句。”“如果你不是阿Q,那么,你说的都是真话。因为你不肯娶林雨雁,所以她另外择人而嫁。那么,你输掉了什么?一个你根本不真正想要的女孩?”

他皱起了眉头。“慢点!”他说:“你把‘要’和‘婚姻’混为一谈了。这是最普通的错误,难道只有结婚,才表示你真正想要一个女孩?”她有些困惑。“难道不是?”她反问。

“当然不是!”他接口。“婚姻是人订的法律程序,是男女两个人彼此签一张随时可以解约的合约。恋爱要签约,表示彼此根本不信任。如果彼此不信任,结婚有什么用?你的母亲曾经是徐远航的太太,对吗?而你,今晚参加了一个婚礼,眼看另一个女孩变成徐太太……哈!”他大大摇头。“瞧!人类多么会用各种方法,把彼此的关系变得复杂!制造矛盾,制造问题,制造痛苦,制造烦恼!你,”他深刻的盯着她。“就是一个例子!”“我想,”她舌忝舌忝嘴唇,蹙着眉。“我们在谈你,而不是谈我!”“哦,是的。”他自嘲的笑笑。“我们在谈我。叶刚失恋记。”

“你没失恋,你没有。”

“我没有?”他反问。“我觉得你没有。”“你觉得?”他再反问。语气很认真。

“你……”她仆向他,把咖啡杯推远了一些,她忽然有些热切,热切的想要说服他什么,证明他什么。“你并不真正想要林雨雁吧?你真正想要吗?我觉得……像你这种男人,如果下定决心,真正要一件东西的话,你就不会失去。所以,我觉得,你实在没有失去什么。”

他静静的看她。好一会儿没说话。

“你知不知道,”终于,他慢吞吞的开了口。“你是个非常非常可爱而善良的女孩!”

她的脸孔蓦然间发热了。生平第一次,被一位男士如此直接了当的恭维,使她立刻羞涩起来。而和羞涩同时涌上心头的,还有种微妙的喜悦和满足感。

“你有一些说服了我,”他低叹着。“最起码,你让我觉得比较安慰。我想,在某一方面来说,你是对的……”他侧着头沉思,眼光忽然变得深不可测,变得凝重,变得遥远起来。“我大概从来没有真正要过林雨雁。”

“我想……”她羞涩而直率的接口。“你这个人有些古怪,你大概没有真正要过任何女孩吧?”

“叮”然一声,他手中的打火机掉到地上去了。他弯子,去拾起打火机。等他再直起身子的时候,他脸上整个的线条都变了。他的眼光倏然冷漠,嘴角向下垂,露出唇边两条深深的纹路,他的眉头蹙着,眉心竖起了好几道刻痕。他的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下,变得灰蒙蒙的,眼珠不再乌黑,而转为一种暗暗的灰褐色。他的背脊挺得笔直,脸色里的温暖、真挚,和那种一见如故的热情,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知为了什么,像有个铁制的面具,对他当头罩下,他忽然武装起来了。全身全心都武装起来了。他开了口,声音冷冷的如冰铁铿然相撞:“你想干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追根究底?你一向都这么有兴趣研究初认识的人吗?你不觉得你太随和,随和得过了份吗?”她如同挨了一棍,睁大眼睛,她不信任的盯着他。他说些什么?他怎能在前一分钟赞美她,立刻又在后一分钟羞侮她!他怎么如此易变、易怒,而又难以捉模?陌生人,是的!这是个她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居然跟他走出一家餐厅,再走进另一家餐厅?她是太随和了!太容易相处了!随和得近乎随便了!她顿时就涨红了脸,鼓起双颊,她从座位上直跳起来,跳得那么急,差点打翻了咖啡杯。她拿起手提包,一语不发,转身就要往外走。他跟着跳起身子,说:

“你吃饱了?要走了?”

她收住脚步,讶然看他。难道他以为她要骗他一顿吃喝吗?世界上怎有如此可恶的人呢?她劈手就去抢他手里的帐单,怒气冲冲的说:“我们各付各的帐!”“悉听尊便!”他淡淡的说,让开身子,让她走在前面,一副冷漠,傲慢,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是什么人?自大狂?疯子?阿Q?混帐!

她咬牙,抬高下巴,直冲到柜台前面。他跟了过来,拿帐单看。他们很认真的分清楚帐,各人付了各人的。那柜台小姐一直对他们好奇的看着,又好心的笑着,大概以为他们是一对正在吵架的情侣。倒楣!真倒楣!她想着,参加什么倒楣婚礼!遇到什么倒楣人物!她真想对那柜台小姐大叫: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神经病!可是,不认识,你却跟他有说有笑又吃又喝了啊!冲出了餐厅,夜风又温柔的卷过来了。台湾初秋的夜,是标标准准的“已凉天气未寒时”。这种夜,是属于年轻人的,这种夜,是属于知己和情人的。可惜她身边站着个神经病!神经病!是的,她回头看,那神经病真的在她身后跟着呢!低垂着头,他神思不属的跟着她,脸上的冷漠已不知何时消失了,他半咬着唇,沉吟不语。有份难解的沮丧和落寞感,压在他肩上,堆在他眉端,罩在他全身上下,涌在他眼底唇边。就这么走出餐厅的一瞬间,他又变了,变成另一个人了。她瞪他一眼,没被他的外表蛊惑,她恼怒的嚷:“你跟着我干什么?不会走你自己的路吗?”

“噢!”他好像大梦初觉,抬起头来,他看了看她,眼光是深切而古怪的。然后,他硬生生的转过身子去,硬生生的抛下一句话来:“那么,再见!”

他背对着她的方向,大踏步的对那夜雾弥漫的街头走去,身子有些僵硬,脚步有些沉重。街灯把他的背影长长的投在地上,越拉越长。这街灯,这夜雾,这背影,烘托出一种难绘难描的气氛;有些孤寂,有些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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