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难。”她咕哝着,觉得自己笨拙得像只河马。她再试了一次,结果仍然相同。
“我是叫妳扭动臀部,不是叫妳摇呼拉圈,”孙胥仍然不苟言笑,朝她伸出双手。“接下来我们要正式来了,准备好了吗?”
“没问题。”她昂起下颚,绝对不能让他瞧扁。
空气响起了热情的森巴音乐,路珈舞刚开始还能跟上节拍,之后根本是跳得昏头转向,当孙胥带领她前进、后退,贴着身子扭动并转圈时,她的脚几乎缠在一起,若不是他有力的手臂环住她,她恐怕已经跌成狗吃屎了。
“这个好好玩。”她抓着他的手臂喘息着,禁不住咯咯直笑。好久以来,她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开怀地笑过了。
“妳还没见识到国标舞真正的精髓呢!”孙胥停了下来。“认输了吗?”
“绝不!”虽然嘴巴上不服输,她还是耍赖地瘫在沙发上不动。
孙胥在她身边坐下,凝视着那张笑意未褪的脸庞。在氤氲的灯光下,那张姣美的脸庞看来如此无邪,双颊因运动和愉悦而染上健康的红晕,他根本移不开目光。
“珈舞。”沙哑的低唤逸出他的喉问,俯下头,他轻柔地覆上那微启的红唇。
她的轻吟没入他的唇中,她的手彷佛有自己意志地抬起来搭在他的肩上,感觉胃部抽缩,所有的感官为之撼动,他强壮的身躯温暖地笼罩住她,令她在恐惧和中战栗,心跳加遽至狂乱的速度。
这个吻和上回不同,它更深沉、更有力,彷佛是所有压抑的总合。他的手插进她的发中,将她困在他坚硬的胸膛底下,柔软的舌尖缠弄着她的,吻得更加急迫、更加需索,令她只能在他邪恶的攻击下更敞开双唇。
然而这是不该发生的!她怎能如此轻易便迷失在他的吻里?理智倏地返回,路珈舞开始挣扎了起来,用手去推他,但他的胸膛文风不动,情急之下,她抓起手边第一个拿到的东西打他的头,孙胥闷哼一声趴伏在她身上。
“孙胥,你这。让我起来!”
她气呼呼地去搥他的肩膀,而他庞大的身躯却压在她身上动也不动。
“孙胥?”这回她试探性地唤,他仍然没有反应。
她开始急了起来,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从他身下钻了出来,见他仍然趴在地毯上紧闭着眼睛,她急得快哭了。糟了,他不会是被她那一敲而晕过去了吧?怎么办,她该不该叫救护车?
“孙胥,你要不要紧?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她摇他的肩膀,用力打他的脸,见他仍然没有反应之后,她干脆凑近他耳边大叫,“喂喂喂,孙胥,你听到没有?我命令你马上给我醒过来……”
她还没叫完,孙胥突然翻身坐起,吓得她一坐到地上去。
“该死!妳想谋杀我吗,女人?”他恶声恶气地瞪她,一面揉着后脑的肿包,感觉起来像麦当劳汉堡。“妳用什么东西打我?”
“呃……”她瞄了躺在地毯上的“武器”一眼。“我想应该是电视遥控器吧。”她小声地道,“它应该没什么伤害性。”她补充。
“如果它有伤害性,我早就脑袋开花了。”该死,这是他这辈子第二次被女人打,而且两次都是同一个女人。他现在头痛、脸颊痛,连耳朵都有点耳鸣,而这一切都只因为他吻了一个女人。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受过这么严重的攻击!
一句话说得路珈舞未熄的怒火再度涌上。“这就是你非礼本姑娘的下场,你活该挨揍!”她张牙舞爪地大骂,“如果你敢再对我有不轨的举动,我保证下回不会这么客气,听到没有?”
说完她径自翘着小起身离身,只差没再踹他一脚以兹警惕了。
孙胥揉着脸颊,直瞪着她的背影。没想到这个小女人除了固执、不屈不挠之外,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如果他再不学乖,恐怕会被连皮带骨吞得一点都不剩。
孙扬说的对,他这回惹上的麻烦可大了!
第六章
她讨厌钓鱼。
这简直是呆板、乏味、浪费生命兼穷极无聊的事。怎么会有任何脑袋正常的人将它视为一种乐趣呢?还不如去逛街血拼、喝下午茶还来得有建设性。
路珈舞背靠着一棵大树坐着,将钓竿放在曲起的膝盖中间,一手还撑了把小洋伞。过去两个小时她一直维持着相同的动作,而她的钓竿连动都没动一下,她觉得她差不多要变成自由女神像了。
她斜瞄了距离她不远的孙胥一眼,只见他仰躺在草地上,用一顶大草帽盖住脸,他已经月兑掉了外罩的蓝色衬衫,只穿著一件白色汗衫和牛仔裤,短袖汗衫将他结实的臂膀肌肉绷得紧紧的,令他看来极具男性魅力。
今天早上才过九点,孙胥便把她从床上挖起来,打发她去刷牙洗睑--
“你不是说十点吗?现在才九点。”她嘟哝着,仍然睡眼惺忪。
“等妳梳洗完毕之后,我们还得去加油、吃早午餐和买钓鱼用具。十点出发,现在起来准备都嫌晚了。”他一脸不苟言笑地道,“当然啦,如果妳因为起不来而想取消行程,我也绝不勉强。”
一句话说得路珈舞睡意全无。她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跳起来冲进浴室,故意侵吞吞地拖延时间,还发出劈哩啪啦的声响以发泄她的不满。
“如果妳打算继续拖时间到天黑,就没鱼可以钓了。”他又不疾不徐地补了一句,“还有,穿轻便点,我们是去户外踏青,不是去参加时尚派对勾引有钱少爷,妳们女人那套化妆品和高跟鞋就可以省下。”
他嘲弄的语调令路珈舞恨得牙痒痒的,偏偏又无处发作,直到到了地下停车场,她才发现精采的还在后头--
孙胥所谓的“交通工具”,居然是一台破破烂烂的野狼125。
“我们要骑摩托车去?!”她瞠目结舌。“为什么不开车?”
“第一,为了掩人耳目。开车容易引起注意,妳总不希望被狗仔队发现妳和陌生男子出游,被拿来大作文章吧?”他帮她戴上安全帽。“第二,因为厉秉均喜欢骑摩托车兜风,妳最好先习惯一下:第三,因为我高兴。还有问题吗?”
她唯一的问题是,她根本无法想象厉秉均骑上野狼125的画面。她乖乖地站着任他帮她调整安全帽带,一面咕咕哝哝地发着牢骚。反正误上贼船,她也只好认了,谁叫这是她自找的?自然只得把皮绷紧一点任人宰割了。
“你勒得好紧,我的下巴都不能动了。”她抱怨道。
“容我提醒妳,这可是妳的主意。”把她下巴的环扣拉紧之后,孙胥转过头去发动摩托车。
路珈舞小心翼翼地跨上后座,两手抓住他身侧的衬衫,他立即不顾她抗议地将她的手抓向前环住他的腰。
“妳最好抱紧,路小姐。妳可别小看这台车,它可以飙到时速一百八十公里,如果妳等一下跌个四脚朝天被狗仔队拍到,可别怪我没事先警告妳。”
她的回答是用头去撞他的背,他的“回报”则是“呼”的一声冲向前,害她差点没滚下车去。
其实这还满好玩的嘛。坐在摩托车后座,路珈舞抱着孙胥的腰,一面不住地东张西望,平常由于习惯开车,她几乎未曾注意到两旁林立的大楼或商店橱窗,而现在,尽避时间已近中午,市区仍然车水马龙。
瞧见那些塞在车阵中动弹不得的轿车,她突然很庆幸孙胥的决定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