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沉稳,目光灼然有神,刚毅的脸庞半隐在阴影之中,有如一头蛰伏在黑暗中的猎豹。她陡然觉得难以呼吸。
这是他性格上刚正不阿的另一面!她倏然醒悟。或许他的外表看来一派悠闲,但一旦涉及他的工作领域,他绝不会循私护短。
她一甩头。“好,那咱们就走著瞧,看最后是你赢还是我赢。”
“我接受你的挑战。”他的表情又回复到原本的吊儿郎当。“接下来,咱们就得各凭本事、找出真相,为这场君子之战握个手如何?”
“没问题!”她不假思索地握住他伸出来的大手。他的手掌好大,有力的手指完全包住她柔软白皙的小手,他身上的热度透过掌心传达到她的背脊,令她的神经末梢微微颤抖了起来。
察觉他们握手的时间太久了点,成可希不自在地抽回手,而孙胤似乎没察觉到她的不安,只是转身将空杯子收到水槽里去,令她微松了一口气。
“时候不早了,早点休息吧。”她正要起身,又像想到什么似地回过头来,
“还有,你最好别让你的狗上楼来,知道吗?”
“我会严格告诫太极的。”他一本正经地回道。“晚安了,小妞。”
她想板起脸,却又不由得绽开一个嫣然的笑意。“晚安。”
直到那抹纤细的背影消失在楼梯间,孙胤才转回视线,睨了在他脚边打转的太极一眼。“你也喜欢她,是吗?”他低喃。
如果他想改变成可希对他的观感,恐怕得加把劲儿了。
第四章
“可希,老板娘来了。”一位同事敲敲和她相连的分隔板。
成可希将最后一口蛋饼吞进肚子里,瞧见彭大海和简晓甜一前一后地进了办公室,她连忙收集好桌上的文件,深吸了一口气后才走向总编办公室,轻叩了两下门。
“进来。”是彭大海的声音。
成可希推门而入。坐在办公桌后的彭大海抬起头来看她,给了她一个温和的笑容。“是你,感冒好点了没有?”
“好多了,谢谢。”她将目光瞄向一旁的简晓甜。
简晓甜芳龄四十五,却保养的像三十五。她正姿态优雅地斜倚在窗边,身上穿的是最新款的红色凡赛斯套装,脖子上围著粉橘色的爱马仕丝巾,耳朵上是香奈儿标志的耳环,脚上则是LV最新款的红色高跟鞋,一个最新一季的古奇皮包搁在桌子上,完全是上流社会的打扮。
“晓甜姊。”她将手上的档案夹递上去。“我已经把黄映倩案的资料整理好了,请你过目。”
简晓甜从窗前走了回来,用莲花指拈起档案夹浏览了一下。
“好极了,我喜欢有效率的人。”她满意地点头,用那双刷著蓝色睫毛膏的丹凤眼瞄她。“怎么样,你觉得映倩有可能杀人吗?”
“这我不能下定论,得再看警方的报告才能知道详细情况。”她小心翼翼地回答。“不过根据她本人的说法,我认为她涉案的可能性不大。”
“我也这样认为。”简晓甜对她的推论感到满意。“你找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谈过没有?我听映倩的律师说这位检察官十分年轻,处理案件却非常仔细周全,在法官面前十分有说服力。”
成可希不作正面答覆。“我会找时间去拜访当时和黄映倩在一起的朋友,帮她找出排除涉案的证明。”
“那就好。”简晓甜戏剧化地叹了一口气。“唉,映倩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傻了,不懂得跟她家那口子闹个名分,现在还落个被人栽赃的下场,我实在是不忍心。”
成可希礼貌地保持微笑。她知道简晓甜和黄映倩,以及其他几位企业家的小老婆都十分熟络,不但时常聚在一起道长论短,还是时常相偕逛街血拚的姊妹淘,她会力挺这位好姊妹并不令人意外。
“依我看哪,这件事根本是廖国延那个老婆搞的鬼。”简晓甜继续说道,“我跟映倩说,不如趁这个事件和廖国延摊牌,逼他和他老婆离婚好讨个名分,站在朋友的立场,我无论如何都得想办法帮她。”
“你怎能肯定黄映倩是被栽赃的?”彭大海插了一句,“这个案件还在审理当中,她有没有杀人还不知道哩。”
“那你的意思是,人真的是映倩杀的喽?”简晓甜板起脸。“你敢怀疑我的朋友?”
“我只是假设嘛。”彭大海连忙陪笑,自讨没趣地模模鼻子不再吭声。
“那个男的是个混混,和映倩根本八竿子打不著,她怎么可能杀他?”简晓甜愤慨地道,脸一偏转向成可希。“我要你强调映倩的无辜,让社会大众同情她的处境,嗯?”
“我尽力而为。”她勉强挤出微笑。“如果没事的话,我就先……”
“别急著走,我还有话想和你聊聊。”简晓甜将莲花指比向对面的沙发。
“坐。”
成可希迟疑了一下,才在她对面坐下,纳闷著她的用意。“晓甜姊还有什么吩咐?”
“吩咐倒是没有,不过我听大海说你前阵子刚和男朋友分手,对方还是位整形外科的名医哩。有没有这回事?”
成可希将目光调向彭大海,他立刻拿起报纸挡住脸。
“那件事已经过了很久,我早就不在意了。”她仍然保持微笑,却在心里直申吟。这件事难道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天吗?
“那就好。你这么清秀漂亮,身边应该不乏追求者,我只是担心你因此颓废丧志。”简晓甜的表情几乎可以用“和蔼可亲”来形容了。“我还听说你最近在找房子,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几个不错的地点,不劳您费心。”见简晓甜还想说话,她赶紧起身。“我还有别的工作要忙,先出去了。”
不待简晓甜回答,她迅速起身出了办公室,背靠著门板吐出一大口气。天哪,她只不过和某个自命风流的劈腿男划清界线罢了,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她会因此而颓废丧志,不断地重复提醒她这件事?
虽说她觉得简晓甜很多事,不过倒也提醒了她一个事实。她一面想著,一面快步走回她的座位,离她租约到期的日期已经剩下几天了,如果她再不加快脚步,到时可能真的得露宿街头了。
☆☆☆
找房子真是件累死人的事,成可希下了结论。
连续几个下午顶著大太阳来回奔波,她找到的住处不是居住环境太差、就是离公司太远,而基于荷包的考量,又不容许她选择出入有警卫管制、租金昂贵的小套房。
一个下午毫无所获,成可希拖著疲累的身子回到住处,才刚停好车,便瞧见她的大门开了,一个女人正踩著风情万种的脚步从屋里走出来。
成可希微愣了一下,本能地打量起那个女人。
她穿著一件鲜紫色的蕾丝上衣、紫色皮窄裙,顶著一头挑染成紫色的时髦短发,没有眉毛,只用眉笔在“应该是”眉毛的地方画了两条细细的黑线,浓烈的香水味令她鼻子一阵发痒。
她再低头望向自己,扎在脑后的马尾、普通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过时的程度大概相当于尘封两千年的兵马俑,若再和人家完美无瑕的彩妆一比,脂粉末施的她大概就像被埋了三千年的木乃伊了。
女人显然也发现了她,在她面前三步停下,上上下下地打量著,活像她是一只被放大的老鼠标本。她被看的浑身不自在了起来。
终于,女人像是打量够了,姿态高傲地开口,“你是住在这儿的另一个房客?”
“我是。”她勉强抑制住打喷嚏的冲动,友善地问道:“你是孙先生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