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嗨,这么早要出去啊?”她乾笑了两声。基於自己理亏,她决定还是表示一点邻居的友善。如果她向他道歉,或许他不会太计较这屈屈几朵小花……该死,他今天怎么会这么“早起”?
男人没有马上回答,顺手拿掉了安全帽,露出一头浓密而乱蓬蓬的黑发。她微微一呆——如果她预期会见到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外加一天到晚骑车出去狂澜把美眉的毛头小表,那她显然是失算了。
他的脸庞粗犷性格,眸子黑亮有神,有一对粗黑浓眉,鼻粱挺直而优雅,其下是一张紧抿的漂亮薄唇。她的眼睛滴溜溜地往下打量他,简单的白色T恤、牛仔裤,一件蓝色风衣罩住他的宽肩,结实的长腿下是一双特大号的拖鞋,脚指头露在外面。
眼前这个家伙虽说已不再是“毛头小表”,但也绝对称不上老——顶多三十出头吧,她想。而且——天哪,他真帅!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而他似乎比她想像中高大得多,即使坐著也无损於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压迫和威胁感。而此刻,他也正一瞬也不瞬地盯著她,往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一截肌肉结实的手臂,看来不可思议的性感及……危险!
他看来想揍她和她的狗!
察觉自己像个花痴般盯著他看,任宛灵警觉地调回目光,不著痕迹地退后一步,一边斜瞄著她停在五十公尺外的破福特,评估著万一这家伙突然抓狂时,她拔腿落跑的可能性。
“看样子,我这些天来的疑惑终於可以得到答案。”半晌之后,肌肉猛男开口说话了,“几天以来,我在这儿种了三次花,每次都是刚种下就被连根咬断,没有一次例外。早知道它们的下场会是如此,我事先就不会费事种它们了。”
他的声音低沉、清晰又十分平静,丝毫闻不出火药味。任宛灵正想开口说话,他已经继续接了下去,“而且,那只狗似乎对某个特定地点情有独锺,非得在同一个地方撒尿不可。这是个非常良好的习惯。”
她听不出来这句话是褒是贬,决定暂且不理会。
“呃,”她清清喉咙。“关於这件事我很抱歉。我才刚搬来四天,就住在隔壁……”
“我知道你刚搬来四天,但那只狗可不是四天前才出生。”
“啊?哈哈。”她再清清喉咙,正要婉转地解释,他又截断了她的话——
“你是它的主人?”
“我是,可是……”
“除了这里,我的院子里头还有堆狗粪,看样子也是它的杰作。养了狗却没尽到督导的责任,你这个狗主人不觉得惭愧?”
他声音里刻意的礼貌令她火气上扬。“这附近的狗又不止一只,你凭什么认为是它拉的?”她不服气地辩道。
“凭我亲眼见过这只狗偷翻进我的院子里鬼鬼祟祟,那些『证据』目前还原封不动留在原地,或许你有兴趣来确认一下?”
“那堆『证据』又没有写名字。再说我还没告你三更半夜不睡觉,吵的邻居不得安宁咧,狗狗算是在伸张正义。”她说的理直气壮。
“这么说来,那只狗是受你指使的喽?”他斜睨了大白狗一眼。“还有,在那堆狗粪旁边还有一堆空瓶子和铝箔包垃圾、吃完的泡面空碗和免洗筷等等,也都是你为了『伸张正义』丢过来的?”
她心虚地垂下眼,随即不甘示弱地回道:“当然不是!你家里有垃圾干我什么事?你少诬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不是你?”他故作讶异地扬起眉。“这真是太神奇了,难不成那些垃圾自己长脚跑到我的院子里来不成?”
“我怎么知道?搞不好你家里闹鬼也说不定。”她撇撇嘴角。“既然你早就发现这只狗,居然还任它在这里游荡而不想收养、照顾它,简直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你叫你的狗随地撒尿,这就叫有同情心?谢了,我可没那个时间应付一只成天乱叫的狗,而且还是一只对杀花有癖好的变态狗,它的主人真是教导无方。”
教导无方?她顿时火冒三丈。“它再怎么变态也比不上你!一个大男人种什么花,你以为你是林黛玉啊?神经病!”她气急败坏地吼。
“男人不种花,女人靠什么维持那愚蠢的罗曼蒂克?”他慢吞吞地道。“你知不知道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只有你们女人才会对它为之疯狂,让那些白痴男人一打一打地送,一天还要闻好几回呢。”
“你……”她握紧拳头,极力克制想出手揍人的冲动。亏她刚才还觉得他迷人呢,没想到才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把她第一眼的好印象破坏殆尽。
“随你怎么说,我可没空和你废话。”她凶巴巴地嚷,“让开,我要走了。”
“你不认为应该谈谈赔偿的问题?”他用手轻拂过下巴,表情依旧慢条斯理。“既然我们毗邻而居,最好别为了一只狗和几朵花伤了和气,你说是吗?”
“可惜我不能说很高兴认识你这个邻居。”她昂著下颚,一脸盛气凌人地道:“你要多少尽避开口,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一定负责到底,可以了吗?”不过能住得起这种豪宅的家伙,她怀疑他会在乎那“区区”几朵小花。
他有好一会儿没说话,只是微眯起眼睛,深幽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令她的皮肤泛起一片灼热感,而她坚决认定那是阳光的关系。
“我希望不会再有下次。”半晌之后,他开口说道:“一句话——别再让你的狗溜进我的院子里,也别再乱丢垃圾在我的草坪上,否则我会考虑报警处理。”
然后他戴上安全帽。“我话说完了,拜拜。”朝她头一点,他发动摩托车,身影迅速消失在她的视线之中。
“祝你轮胎没气,骑车骑进水沟里!”她对著他远去的背影吼道,气呼呼地拉著大白狗朝尚在发动的车子走。一早出门就遇见一个疯子,不但闷了一肚子气,还害她损失了几加伦的汽油,她任宛灵的运气真是好的无以复加了。
庆幸的是,她不用忍受这个情形太久。她戴上墨镜,将车开上马路。现在她已经知道她的邻居是个粗鲁傲慢又无理的大块头,只要够“幸运”的话,她甚至不会再有机会和这个家伙打交道。
哼,自以为是、惹人厌的臭男人!
张婶说的没错,市区里的确是比小村落繁荣多了,这个量贩店宽敞的超乎任宛灵的想像。虽然和她之前常逛的购物商场和名牌精品店大不相同,但她已经觉得心满意足。
足足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她在量贩店里头逛的昏天暗地,买齐了足以让她半个月不用出门的日常用品,吃了几天以来最丰盛的午餐和晚餐,还在里头买了一堆女人用的瓶瓶罐罐,一直逛到店家打烊了为止。
不过她的欢乐时光到此便告结束。十分钟后,她缓缓将车子停靠在路边,衷心祈祷她的猜测不会成真。
深吸了一口气后,她下了车,待见到右后方扁掉的轮胎时申吟一声。早在她借到这部车时,车厂老板便警告过她需要换轮胎,否则随时可能会在路上抛锚。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运气不可能更差了,看来衰神还没远离她;她的后车厢可没有备胎,即使有,她也不会换。
用脚踢踢泄气的轮胎,她回到车子里,在一堆装满零食和民生用品的购物袋中找她的皮包。看样子得叫拖吊场的人来处理了,不知道他们在这么偏僻的公路上有没有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