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太太在喂他吃中饭。”他说,顿了一顿,慢慢地接着说,“我要谢谢你方才所做的一切。这对我而言是太重要了,而我也知道,这对你而言,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
梦笙艰难地耸了耸肩。“是不容易,我嫉妒得要命。”她承认道,“可是我不能老让他叫你‘叔叔’,何况他那么喜欢你。我……很高兴我这样做了。”
“他是个好可爱的孩子。”他的声音里满是柔情,“而你是最好的母亲。我真希望……”他的手指在下滑,来到了她的小肮,“能看到你怀孕时的样子。”
他的碰触使她颤抖,而他们的话题己经来得太亲密,太危险了。即使梦笙已经对自己承认了她自己的感情,这仍然不能解决横跨在他们之间的障碍。她的恐惧仍然存在,而且只有来得更为深切。只因为他不爱她,她如果将他所要的给予他,那么她自己就真的万劫不复了。被他抛弃的痛苦仍然鲜明地焚烧在她的记忆里,使她再也没有勇气去冒第二次的险,把自已封在冰墙之后,虽然孤独,虽然无聊,但至少安全,至少平静,不会有这种火灼般的震荡,可是也不会有这种痛苦——如同她此刻的碰触所带来的一般,她无法自已地向里一缩,避开了他的手,僵着声音道:“没有什么好看的。我那时很丑。”
他察觉到了她的退缩,慢慢地收回了手。但他的声音仍然异常的柔和:“我不相信,你不可能有丑的时候。”
她试着想对他微笑,但她笑不出来。她可不像他有那么高的段数,可以将自己的情绪收放自如。“我……我想去洗把脸,换件衣服了。如果我们要回……家,我应该先准备一下才好。”
他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默默审视着她,她在逃避眼前这亲密的话题,也在逃避他;但她逃避得这样拙劣,无论如何是瞒不过他那锐利的心眼的。然而他并没有再逼她什么,只是默默地站起身来,勉强地笑了一笑,说道:“我们吃过饭就走。”
她无言地点了点头。
他仿佛转身想走,却又停了下来,说:“陆姨等着见你已经等不耐烦了。”
“陆姨?”
“陆姨是我妈生前的好友。我妈死后她就一直照顾着我,几乎像是我第二个妈妈一样。”他解释道。梦笙点了头。她知道李均阳的父亲在他不满周岁时就已去世,母亲又在他十二岁那年死了。如此年幼就必须独立,也许这就是他如此封闭,如此难以亲近的原因吧。梦笙怜惜地想,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她和你住在一起吗?”
“不。不过她就住在附近,我不在时她总是帮我照看房子。你会喜欢她的,她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安慰似地加了一句。
“但愿如此。”她低喃,止不住自己的紧张。她没有婆婆,但是这位陆姨或多或少是位婆婆级人物,而且是突然冒出来的,这使她骇怕。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他看出了她的不安.忽然间低下头来,在她嘴上啄了一记。“别担心,一切都会好好的。”他微笑道,转身出门去了。他的动作那样迅速,梦笙连抗议都来不及,门已经在他身后阖起。
午餐过后,他们按计划进行,驶向坐落在阳明山的家,小豪非常兴奋,非常快活,一路吱吱喳喳地说个不停。车子驶出了市区,驶上了山径,然后,来到了一栋豪华的房邸之前。原石搭就的北欧式建筑,上头攀爬着碧色的藤蔓。花坛上的玫瑰正自盛开,园子里自石砌成的池中正喷着晶莹的泉水。梦笙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
“好漂亮!”她惊叹着,对着他露出了一朵璀璨的笑容——自他们婚礼过后,她第一次对他笑得这样全无戒心,笑出这般纯然的欢喜。李均阳的呼吸停住了,眼睛里全无笑容。梦笙情不自禁地止住了笑,怀疑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也许他以为我是为了钱才嫁给他的?她忧虑地想。
然而她没有时间再想下去。因为房子的前门开了,一个娇小纤瘦的人影走了出来,满头银发在阳光闪亮。梦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个女人她见过的!这就是她和李均阳重逢的那天晚上,和他一起在餐厅里吃饭的女人!
原来,这就是他的陆姨。
接下来的那一个月过得飞快。在安顿下来之后,梦笙发觉自己的日子,除开她和李均阳之间的紧张关系之外,竟是出乎意料的愉快。陆姨待她很好,虽然她的言谈之间,似乎颇有一点保留;但她对小豪则是全心全意地疼爱。小豪也好喜欢陆婆婆,待她就如待自己的祖母——如同他有个祖母——一般。这父子俩的情谊也是与日俱增,小豪对他老爸已经发展出一种英雄崇拜,话题整天绕着爸爸打转,只要爸爸在家,他就整天粘他爸爸。这个小孩的成长和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他的体重增加了,皮肤晒黑了,人也变得活泼了,整天在园子里到处跑。李均阳替他买来了一只小狈,小豪反正也不会给它取名字,就管它叫狗狗;小孩和狗整天在一起玩。梦笙从不曾见他这样快乐过。稳定而安适的家给了小豪最需要的安全感,李均阳和陆姨的爱使他更明亮、更开朗。李均阳说的没有错:他是能够给小豪所需的一切。而,仅只是见到爱子这样的幸福,一切的牺牲便都已经值得了。
梦笙自己的日子也不能说是不快乐。家事都有佣人照看,她根本就用不着烦心。她所有的时间都可以拿来照看小豪,也可以尽量看自己想看的书,做自己想做的事。她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了。
陆姨帮了她很多的忙,有时她想下山去逛街买东西什么的,陆姨总是十分乐于替她照顾小豪。在谈话中她知道:陆姨的先生是个很有名的摄影家,经常在外旅行,夫妻两个常常整年在一起的时间不过几个月。但陆姨对这样的生活十分满意。“我们两个的脾气都不好,又受不了约束,受不了没有变化的日子。如果我们两个年到头绑在一起,大概其中一个早就被气死了。你知道,我们这些老古板可不作兴离婚这码子事的。不离婚哟,这日子怎么过啊?还是目前这个样子最好。”
梦笙听到这里,忍不住便笑了。陆姨自己是个作家,经常应邀去演讲什么的。她显然不是很爱做家事的那种人。梦笙可以了解她需要自己生活空间的那种感觉。一般的家庭生活只怕真的会把她给遭疯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模式,世界上很难有所谓的“标准”这回事。陆姨对她先生的感情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她提起她先生时总是笑得心满意足。人家说的:“小别胜新婚”。那么陆姨和她先生每回聚首,可不都像在渡蜜月一样了么?
这样的感情使梦笙羡慕得不得了。她自己的爱留给她的是什么呢?只有紫张、痛苦和不宁。每回她和李均阳处在一起,空气中总是弥漫着异常紧张的气氛。这样的紧张和自我防卫的心理使她说话无法柔和,也使得她反应无法正常。李均阳虽然试着要打破他们之间的僵局,但这种事本来是相互的。她的僵硬感染给他,使得他也无法维持他一直努力要维持的轻快和平静。于是他变得愈来愈紧张,愈来愈易怒;他的言辞里多了讥诮,多了愤怒,人也愈来愈疏远,他们之间的墙愈来愈高,气氛愈来愈冷,也愈来愈——一触即发。除了婚礼那天晚上之外,他再没试着碰她。她应该为此而松了口大气的,可是她反而益觉愁惨。然而她不敢接近他,因为她没有勇气对他揭露她的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他们之间的情况遂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偏是谁也无能为力。李均阳在家的时间愈来愈少,他每天早出晚归,工作得像牛一样。可是即使相见得这般少,那紧张僵硬的气氛也不曾稍微的和缓下来,反而愈来愈窒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