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原来有着这种无疆界的感动力量,就连冻结了百千年的寒冰,都要为之融解呀!羽衣眼睫湿润了起来。
“去吧。”羽衣对着朱鹰说着。
朱鹰也不再迟疑,它俯低身子,双翅一震,转瞬间便往宽阔的天边飞去。
当朱色的身影融进了赤红的霞光中时,车上三人各自激荡着的心,也才暗暗平静下来。
坐回原位,羽衣沉默无语,然而她百结的思绪,却毫无隐蔽地映在僧人的眼帘上。
“施主仍有心事?”大僧侣问,见羽衣不语,他又接着道:“是在兰州吧?兰州有您挂心的人,贫僧想,他们应该也正等着您回去。”
她挂心的人……等着她?
她选择离去时,就等于背叛了三人的情谊,他们还会原谅她吗?还会等着她吗?
看着大僧侣温煦的面容,羽衣虽然稍微释然,但事情未到最后,她仍是无法放下不安的心情。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对她太重要的缘故吧?
两天后,怀着忐忑的心,羽衣回到了兰州,只是来到旅店门前,她的脚步却迟疑了。
“进去吧,他们肯定会很高兴。”站在羽衣身后的大僧侣催促着。
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那两名僧人帮过羽衣,对她的态度也极为和善,所以在行程中,她便也不忌讳地提到兰州的郎兵和宝驹。在她不安的时候,都是他们给她鼓励的。
羽衣看了下大僧侣,深深吸了口气,正想举步进入店内,后头却有人惊嚷:“羽衣姑娘你回来了?”
回头一看,原来是鞋贩子。
“嗯,我回来了。”除了郎兵和宝驹,对其他人而言,她应该算是忽然消失的,所以他一脸的愕然,她并不觉得奇怪。
鞋贩子走近她说:“我还以为你大概会很久之后才回来,因为郎兄弟说你回东北家乡省亲去了,嗯……可是姑娘的家乡在东北,怎么才不到几天就回来了?”
东北省亲?原来郎兵替她编派了理由,好让她的离去不显得过于突兀。
“因为我到了半途人不舒服,而且离回乡还有一大段路,所以就决定临时折回了,那么……我先进去了。”
羽衣顺势答了几句,而后转身欲进旅店。
“羽衣姑娘!”鞋贩子又嚷了一声,使得即将进门的三个人全都盯着他,这一盯,却让他支吾起来。“呃……我要说什么居然给忘了,你……进去是要找郎兄弟吗?”
不找他找谁?羽衣觉得有异,于是折回来想问鞋贩,不过话还没说呢,就听见又有人大叫。
“喂!死老鬼!你有没有看到宝驹那小子?今天早上我起来就没瞧见他,如果他跟去就完了!”
从店内急奔而出的是旅店老板,他擦着满额的大汗,一瞧见羽衣,原本就灰土的脸色,霎时又变得更糟了。
“姑……姑姑姑姑娘,你怎么回来了?”他口吃道。
“宝驹怎么了?”他们的举止实在怪异,羽衣肯定一定有事发生。
“宝驹……宝驹他吵着要跟店里的车出去,我怕他跟丢了。”
“那郎兵呢?”
“郎兄弟……呃,郎兄弟他……”
“没撒谎的本事就闭嘴滚一边去,支支吾吾的,看得人心烦!”小僧侣将刀甩到身前,一脸不耐地说。
这一喝,当场的气氛就僵了起来,旅店老板和鞋贩子两人对望一眼,最后憋不住,才决定吐实。
“宝驹……他大概追郎兄弟去了。”旅店老板说。
“为什么他要追郎兵?郎兵去哪里了?”
“郎兄弟他……他上了战场了。”一旁的鞋贩子接上话,他眉头紧皱,牙关更咬得极紧,“这阵子前方吃紧,西夏军眼看就要打到兰州来,军里头又缺人,所以对兰州下了召令,只可家里的男人还能走、还能跑,能够拿刀骑马,四肢健全,一户都得出一男。”
“但是郎兵他……”莫非有人发现了他的军籍未除?
“他……他是拿着我的诏令替我人营去的。”都是他一家老小哭天抢地拉着他的样子被郎兵瞧见,要不然今天也不会是郎兵代替他人营。“姑娘,我对不起你。”
看着鞋贩子满面悲怆,羽衣心中毫无怪罪。“那是他的决定,没有谁能怪谁,他去到哪里了?”
“该是凉州附近吧,我也不晓得,不过兰州这里组成的军队,三天前就已经出城去了,姑娘你问这也是……”一句“白问”梗在喉际,鞋贩子咽下去之后,即不再接话。
“凉州附近?”难道就是那场逼得车队折回的战争吗?
羽衣马上往城门方向跑去,将一干人叫唤拋在身后。郎兵、宝驹,你们可千万要没事!
平常脚程快的人由旅店跑到城门需要一刻钟,但羽衣只用了一半不到的时间。到了城墙边,她身上的衣物及飘带更宛若盛满了风,往上一腾,她竟有如一朵飘在的祥云,轻易就飞过了高高的城墙,消失在墙垛的尽处……
第十章
凉州东南二百里处
西夏兵马强劲,离宋军鸣金收兵已然过了一个时辰。荒漠上,出兵前原有人马数千的宋军,于今只剩一半不到。
因为士兵素质参差不齐,加上统帅不熟悉地势,眼看存活的士兵只能在毫无隐蔽的漠地中间,像街鼠一般地流窜,因为追兵还在后头,所以手脚安好、尚能逃亡的士兵,姑且以数人一伍以求安全。
“老天爷呀,我……我不想死,我婆子还等我回去,我就要做爹了,呜……”
一名背着同袍逃走的士兵哭道。离开兰州时,他身上还装备了完整的甲身、披挂、吊腿,可是在一场近身的激战之后,却只剩下一件沾血的甲身护身了。
不过他这个模样还算好的,那个正被他背着的人更惨……
“呜……俺也不想死,为什么俺过了六十还要被抓来当军夫?这有天理吗?”老翁胳臂上有道深达一个指节的刀伤,命已半垂。
帮着将老扶正,另一名壮年男子接道:“甭说了,不是说一户出一男吗?为什么我出了征,我那十五岁不到的儿子也要出征?”
“这是常有的事,只要能拿刀,军里怎会放过!不过,怎么没看见你儿子?”
“死了,他……在和西夏军交兵的第一天,就被箭给射死了。我很想将他一起背来,但是力气不够。”不是力气不够,而是他连自己都难保了,想也无从背起。
“我削下了他的一撮头发带在身边,等我回乡之后,就当作是他的尸身葬了。”
回乡?唉!这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啊!
那名汉子说完,其余的人都开上了嘴,虽然踏在于焦黄土上的脚掌有如着火般难受,但他们都专注于自己的脚步,并以手掩着口鼻,不让随着脚步扬起的细尘吸进肺里头。
就这么漫无目的走了一段路,他们的身旁忽然响起一道马蹄声,数人抬眼一看,居然瞧见一匹皮色光洁透红的骏马,马上驮了个面部朝下的人。
“是马!”一人放开掩住嘴巴的手,嚷出了声。几天下来,几场战斗过去,还没断气的人逃了,而没断气的马也都跑得不见踪影,现在能见着一匹马,真可谓稀奇。
“那人应该是我们的人,他……死了吗?”见马上的人一动也不动,忽然有人问。
“死人是吧?那么不如把他推下来,然后让受伤的老伯上到马上,让马驮下……”
岂料那匹马竟长嘶一声,并频频将腿踏得巨响。“喂!你小心一点,这马好象认主子的!”
那士兵赶紧退了回来。“真吓人,被马踏到我还用活吗?我们这一群里有谁懂马的,快出来!要不然几个人一起上,把它给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