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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路上遇贼 第17页

作者:莫菲

“也许你说得没错,不过我们家比较与众不同,可能跟经营饭店有关。”

“哦,那你妈妈呢?”她其实满想瞧瞧他这张好看的脸孔究竟是遗传谁的。

“不在了。”

“啊,对不起。”

“没关系。”他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外婆是印度人。”

“咦?那你身上不就有好几国的血统?”

“是呀!”

“难怪……”她低声咕哝。

“难怪什么?”

“难怪你会长得这么好看。”

“所谓‘好看’的标准如何界定?”他好奇地挑了下眉。

“好看就是……比帅还帅、比俊还俊嘛。”她的小脸低垂,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你真的这么认为?”他低头看看她。

“什么啦?”

“你真的觉得我比帅还帅、比俊还俊?”

“你都不照镜子的吗?这么明显的事实,你干嘛还问我?”

“那么,像我这样多金又长得好看的男人,你为什么不要?”

“我哪有不……”她倏地打住,忙不迭地转身将脸埋进沙发。

呼!差点儿就中计了。

“小东西?”他轻推着她,难掩内心的喜悦。

她扭了扭身子,怎么也不肯露出脸来。

“你的话还没说完耶!”

“别闹了!”她闷声说道。

“要不要我来帮你接下去?”他凑近她耳畔。

靶受到他的气息,她敏感地缩了缩脖子。

“你刚刚说‘我哪有不要’,意思是你其实很想要喽?”

“我没有说我哪有不要!”她霍地一跃而起。

他耸耸肩,露出得逞的笑容。

“你!”她咬了下唇,小脸通红。

“既然我们现在把话说开了,你就别再逃避,好吗?”他正色地说道。

她垂着头,不敢直视他那双迷人的眸子。

“你已经知道我们家并没有门户之见,那你到底还在担心什么?”

“你接手这间饭店后,要留在台湾吗?”

“不,我只会在这里待一两个月。”

她迅速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你打算回去英国,那我怎么办?”

“你当然跟我一起回去。”

听到他的话,舒小曼微微一愣。

“你不愿意吗?”

她摇了摇头,不晓得该怎么回答。

在彤彤和香提相继步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后,她虽然偶尔觉得寂寞时会想找个男人嫁了;但她着实没料到自己会遇上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即便自己承认喜欢他,但他们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就算喜欢,大概也很难在一起吧?

包何况,英国对她来说太陌生也太遥远了,即使他们真的可以在一起,她也没有把握能在那里好好生活。

“小曼?”

她仰起小脸,茫然无措地望着他。

“你害怕自己到那边会无法适应吗?”

“我不知道。”

“那么,你相信我吗?”

她凝视着他,半晌后,轻轻地点了下头。

“既然如此,你只要做一件事就好——相信我。”

“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的手抚上她的颊,轻轻摩挲着。“相信我,凡事有我。”

望着他温柔的眼神,她甜甜一笑,算是默许了。

我要去英国。

舒小曼Key完文字,按下Enter,下一秒便显示在萤光幕上。

有网路真的很方便,虽然大家平日各忙各的,但只要相约上网,便能零距离地闲话家常,感受网路的无远弗届。

什么?童彤在句子后面加上一张震惊的表情。

你们的进展比我想像中快好多,真不可思议。魏香提虽然没有加上表情,但揶揄之意再明显不过。

讨厌啦!舒小曼的句子后面有张生气的脸。

小曼,是英国耶!你知不知道欧洲跟亚洲相隔有多远?童彤问。

我知道,但我再也不可能遇到条件比他更好的男人了。舒小曼回答。

你为了这原因跟他走?童彤觉得无法置信。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我喜欢他。

你们认识多久呀?

一个月。

才一个月,不会太冒险了吗?童彤有些担心舒小曼。

我相信他。

可是我不相信你这个单纯的家伙!

我也信得过他。魏香提说。

两票对一票,通过。舒小曼加上笑脸。

那我无话可说了。童彤打完句子,双手暂时离开键盘。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魏香提问。

还不确定。舒小曼回答。

到时候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好安排时间回台湾送你一程。

嗯。

此时,坐在电脑萤光幕前的三个女人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一股淡淡的离愁……

命运真的很奇妙。魏香提有感而发。

是呀!有谁想得到小曼这么迷迷糊糊一撞,竟然撞出了一段罗曼史?童彤打趣地道。

你都能随便在路边捡个白马王子了,为什么我不可以呢?舒小曼不甘示弱。

喂喂,什么叫随便?

你还不是说我迷糊?

你本来就迷糊!

我才没有!

你是个超级大迷糊!

你是个无敌败金女!

看着她们又开始斗起嘴来,魏香提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

天下虽无不散之筵席,但友谊历久一样浓。

她们三人终于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本书完》

★《麻雀变凤凰》系列——

1.欲知童彤如何捡到真爱,请看非限定情话F1128《捡到白马王子》

2.好奇魏香提怎么掳获幸福,请翻阅非限定情话F1154《请勿不怀好意》

后记莫菲

我爱酒。

这一点从我的小说中很容易察觉到,是不是?

但所有的酒类中,我只偏爱红酒。

以前曾经学过调酒,然而,比起那些花花绿绿的颜色,我更爱犹如血液般的红酒。

如果说,慕斯、蛋糕是小曼每日必备的“精神食粮”,那么红酒就是我的“精神食粮”。

我习惯在夜里写稿,也习惯在写稿的时候摆一杯红酒在桌边,浅尝品味,让它慢慢引出我的灵感。

红酒是有生命的。

若是打从心底喜欢红酒的人一定会认同这句话。

记得我在打开生平的第一瓶红酒时,因为不懂窍门,整个软木塞在我手中支离破碎,大半的软木塞屑甚至沉了下去,毁了我的酒。

不过,所谓熟能生巧,现在的我不仅能够开得漂亮,还能开得优雅。︵嘻︶

每一瓶红酒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性格,适合什么时候、什么温度品尝,等待它苏醒过来的时间要多长等等,都必须花心思去了解的,如果不设法了解,自然无法体会它的美好。

很多朋友觉得红酒太涩,有些人喜欢烈酒的呛辣,有些人喜欢啤酒的畅快,但这两者对我而言不是太浓就是太淡,所以,红酒是我孤独时的伴侣。

我喜欢看红酒在玻璃杯里跳舞,那会让我感染上一种莫名的情绪。

有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发起白日梦,幻想着如果哪天能够嫁个葡萄园的主人,那可就……唉,只是白日梦嘛!

偶尔看到一些介绍少数民族的节目时,我发现几乎所有的族群都会自行酿酒,为什么酒在人类的生活中会扮演着这么不可或缺的角色呢?

先天酒胆,后天酒量。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酒量是可以靠训练的。

只是,有一点教我十分纳闷。

为什么中国人喝酒总爱强逼或强灌呢?

有些人似乎偏好此道,一旦把人灌醉就会很有快感,然后看着人家吐,吐光了再喝,喝了又醉,醉了再吐,吐了继续喝……彷佛目睹如此炼狱般的轮回会带来莫大的成就。啧啧,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态啊?

以前常听人家说什么一醉解千愁,事实上,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了解,一醉非但不能解愁,反而愁上加愁。

我爱酒,但痛恨醉。

最后,真心希望世界永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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