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心肠软、耳根子也软,哄哄她并不是件难事,何况像小裴你长得这么帅,肯定比我们这些毛头小子更能收服女孩子的心。放心,待会儿,你们一定能重修旧好。”小九说了半天,没说出半个具体的解决方法,倒是手中的酒已经调制好了。“哎呀,别板着脸,看,客人都不敢找你聊天了。”呶了呶下巴,果然,平时坐满的吧台如今竟只剩小猫两三只。
“别这么想不开,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呢?改天我介绍几个年轻漂亮的干妹妹给你,绝对让你的心情high到最高点,怎样?”抖了抖眉毛,小九一脸暧昧。“小九,我现在没那个心情跟你打屁。”裴子星叹了口气,拒绝小九的盛情。“如果你在意年纪,不要紧,我可以帮你找找看。”
小九不死心地想再继续他的游说计划,却被裴子星半途截断。
“跟女人没有关系,跟年纪也没有关系,你就当我更年期来了,别烦我。”自暴自弃地低吼着,极力隐藏自己对年纪这两个字的敏感,这让自己又想到他。
“你才二十七岁而已,更何况,男人哪有什么更年期!”
小九困惑地咕哝道,却招来一记锐利的瞪视及一记狠心的暴栗。
模着额头,小九小声抱怨着,一脸委屈的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深夜十一点,外头喧嚣的声音,依旧清晰地传进酒吧;收音机里的节奏,轻柔地流泻到街上。而情人之间耳语般的低喃,却只属于那围起来的甜蜜小天地里而已。
推门声钻进耳朵,裴子星下意识地抬起头,一道再熟悉不过的人影映入他的眼帘,几乎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内心似乎隐约期待着某个人推门而入。
甩了甩头,裴子星斥责自己的无聊,暗骂自己神经。
“嗨,我这个最懒惰的老板又来闲逛了。”于承毅不害臊地说着,然而,堆积在他脸上的幸福笑容,却是更加耀眼。
看着眼前的人,裴子星突然间发现,在这几天,自己想毅的次数不超过五根手指头,那是代表自己真的忘了他?还是他根本就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爱毅?
抑或是——“干嘛?发什么楞呀?”于承毅好笑地在多年的好友面前挥了挥手。
裴子星怔楞了下,随即勾着唇,像在掩饰什么似的。“不是忙着筹备婚礼,怎么还有时间来这里偷懒?”
于承毅喝了一口裴子星在他进门后便立刻调制的酒,不疾不徐地说:“就因为忙,才更需要偷个空休息一下。真没想到结婚是这么累人的一件事,什么礼服、场地、客人名单等等,想起来就一个头两个大。”嘴巴虽然在抱怨,却一点也看不出生气的样子。“嫌麻烦就不要结啊。”为什么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如此镇定自如,还能跟他开玩笑?“我才没那个胆,要是我说了任何有关后悔的字眼,小玫肯定拿着刀子追杀我。”他夸张地做出砍头状。“我还想保命,再累也要笑着说不会。”
愉悦的气息停在眉间,满足的颜色留在眸底,果真像个要娶妻的男子。
裴子星轻笑着。“祝福你们婚姻美满、早生贵子、永浴爱河、白头偕老。”这些话,那天他忘了说。
他知道自己笑得一点也不勉强,而且,是由衷地祝福他们。
如果说,最终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归宿,那么他确信毅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而他的归宿却永远不可能会是毅。
人总是不明所以地执着在某个错误的点上,即使心里知道成功的机会只有千分之一,却总是喜欢自欺欺人;好笑的是,却也总在最后一秒突然顿悟,然后干脆地放手。这是不是说人是一种反复无常的动物呢?抑或是说人是种既聪明却又愚笨的动物?“嘿嘿,多年好友何必这么客套,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困窘地搔了搔头,于承毅倏地回过身,对着所有的客人豪爽地大声说道:“各位,谢谢你们来我们的酒吧消费,基于有福同享的道理,本人于承毅将在下个月结婚,虽然无法让你们参与,但为了补偿你们,今晚的酒钱全算我的,大家尽量喝,不要客气。”
所有的客人几乎在同时间爆出如雷般的叫好声,此起彼落的恭喜声萦绕在整个酒吧里,惹得外头的行人停下脚步,好奇地往酒吧里观看。
看了一眼喜不自胜的在客人间周旋的于承毅,刹那间,一股释怀的感觉在裴子星的心中升起;直到这一刻,所有对他的爱意都已云淡风轻,只剩下友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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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了,从他走出他的公寓后已经四天了。
对他来说,这四天就像地球绕太阳转一周般那么漫长,他从没觉得时间走得这么慢过。他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感到度日如年的真正原因,可他就是下意识地抗拒着去碰触它,甚至可以说是逃避它。
那晚,指尖在他身上游走、双唇吻过他的身子、将他圈在自己的双臂拥着他、还有进入他体内的感觉还深刻的留在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里,就像他拥有了他的一部分似的。还记得激情中的他有着难以言喻的魅惑力,勾引着他的心;而半眯的细长眼眸则因爱显得湿润,仿若沾着雾气的水晶,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头。
还记得肌肤贴着他的身子时,火热到几乎将人焚烧的体温,是那么的令人疯狂;从他胸口传来的鼓动声,让他误以为自己的肌肤是贴着他的心脏呼吸的。
凝视着他的睡脸,他连半刻也舍不得移开,而心底涌上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他明了,那只有三个字可以说明,却也因为那三个字,使他逃开了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如果他没有发觉,他便可以潇洒的甩掉他而不感到心虚;如果他没有发现那件事,那么他就可以照他原本的目的把他当作游戏的对象,当目的完成了,一如他之前对待其他人一样,完全不会感到罪恶。
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自己的情感,他甚至连心理准备都没有,而这种措手不及的状况让他无法坦然面对,就像有些人,明明喜欢的对象就在眼前,却总是拙于表达。再说,他的心早已经让别人给进驻了,他没有自信能够完完全全地将他抢夺过来;即使是跟那么多人上过床后,照理说,恋爱经验应该非常丰富。
但那些根本就称不上是爱情,充其量只是互相满足对方的生理需求罢了,面对这种事,他不是那种自大、狂妄、胸有成竹的人,而是个手足无措的普通人。
他后悔了,被思念折磨得痛苦难当的他,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其他的事,只想再拥他入怀,只想再与他唇枪舌剑,只想再……
“听说你甩了韩铃那个大美女呀?”突然,一只手拍上卫桀的肩膀,原来是一名系上的同学。
此刻,他不想理任何人。
毫不在意卫桀投射过来的冷冽视线,那个同学露出了八卦的表情。“听说你另结新欢了?告诉我,是哪朵系花、还是哪朵班花?”他兴致勃勃地问。
“没有。”他以一种近乎恼羞成怒的态度否认。
“哎呀,别在那儿逞强、死要面子的,看你一副失魂落魄兼愁眉不展的死样子,除非是眼睛有问题的人,才会看不出你已经陷入另一个爱情的泥沼中,爬不出来。”那人幸灾乐祸地调侃他。
有这么明显吗?他是那么不自觉地露出为情神伤的神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