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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过去,赖彻显得有点烦躁。
今夜他找了红颖来陪他。
红颖踩着那双永远鲜红的高跟鞋翩然到来,深夜里,她那永远不肯收敛的放肆笑声,就连一里外的人都听得见,没有人认为她是正经女人,就像没人会相信赖彻是正经男人。
然而无所谓。赖彻喜欢她。他们之间不谈情、不说爱,有的只是买卖交易。
他花钱买她的时间,买她温暖的身体。她则公平地得到白花花的钞票。
这桩买卖持续久了,两人难免建立一份特别的情谊,就似多年相熟老友般,他们互相了解彼此的习性。
今夜赖彻叫了外烩请她,全是上等菜肴,还难得地开了瓶陈年XO。
两人对饮至午夜。
她举杯挑眉笑问:“你今天心情不好?”
“为什么这么说?”他的确有些烦躁,大概是窗外下个不停的雨令他气恼。
红颖呷口酒,说道:“嗯!好酒,食物也很棒。不论你为什么心情差,不过感谢它。每次你心情坏我就有好酒、好菜——”
“你这没心没肺的捞女——”他故意狠狠地骂她。
她笑了。“谢谢,这意味我这个公关很称职——”说着,又替自己斟了满满一杯XO,然后她慧黠地盯着他。“喂——今天来时,怎么没见到你那‘小苞班’?”她指的是程芬淇。
赖彻模模下巴,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吐出。
“她两天没来了。”
“怎么?上回那事吓得你把她解雇啦?”
他摇摇头。相反的,他对她更好。可是,为什么她突然如空气般消失了?令他困惑、纳闷。红颖含笑点烟抽着。“我猜你也不可能解雇她。你这人呀,一旦决定了什么,就不可能半途抽手。”他决定雇用她,就不可能随随便便解雇人家。“你有牛一样的脾气!”
“这是优点吗?”他微微一笑。
“也是缺点,你拗得跟什么一样!”她笑着捻熄烟。“我就不会像你这样。这世界有很多事容不得人那么固执、那么拗,随兴一点才活得下去,我才不理会啥原则,快乐最重要,其他——”她洒月兑地耸耸肩。“都是狗屎!”
他嘲讽道:“是是,我们都没你道行深,‘大师’——”
她仰头大笑,又干了一杯。
笑完,她睨着他说:“好吧!要不要告诉我,你在烦恼些什么?”
他摇摇头。“我没事。”
“你不说我也猜得到。”她嘿嘿地好笑着。“你呀!在想那个程芬淇。”
“胡说——”
“她突然不见了,你很担心,偏偏又拉不下脸上她家找她。”她毫不费事即猜中他的心思。他板起脸,撇撇嘴。“她不来我还省得付薪水呢!”他言不由衷地说。
“是吗?”红颖夸张地对他扮鬼脸,比手划脚地。“搞不好她出了什么事,你不担心?真的?真的!?”
他瞪着她。“你再吵,今天就不给你小费——”
这招立刻见效了,她换上“职业笑脸”,嗔道:“别这样嘛!”她起身去替他捶肩。“良宵苦短,来来,我伺候你喔,‘大爷’——”
她那“卑微”的可怜相每次都逗得他大笑不止。
赖彻表面虽不承认,然而心底却清楚,红颖确实说中了他连日来烦躁的原因。
他的确有些担心程芬淇那丫头。
她出了什么事吗?
赖彻亦矛盾地憎恶这种担心、惦挂一个人的心情,厌恶因为她而心神不宁、心情不定。
这种情绪对赖彻而言是最坏的讯号,就像他好不易平静的生活,又要再次卷入漩涡般。
“担心”一个人,代表他“在乎”这个人。他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放下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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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的混帐赖彻!
程芬淇愤怒地拉上窗帘,踢掉拖鞋,倒在床上诅咒赖彻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她感冒了。连着两夜失眠,又在这冷天气里,伫立在窗口多时,怪不得要伤风。
她再次诅咒赖彻下地狱去!
在这种时候,他竟还照样和红颖夜夜笙歌!
她打从红颖傍晚进赖宅起,就几乎寸步不离的守在窗边监视他们,连想上厕所都忍着,晚餐也没吃,站到脚又酸又麻。
然而亮灯的客厅里,时而传来红颖的招牌“浪笑”,看来,赖彻准是要留她过夜了!
程芬淇气自己愚蠢地想念他这个无情的家伙,更气自己竟会傻傻地站在窗口,只因想看看他的动静。
她气自己干吗理会后母的威胁,不敢去找他。而他呢?已经两日未见,他一点都不想念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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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乐!”
中午学校午休钟声才响,王席真突然捧着包装好的礼盒送给芬淇。
芬淇接下礼物,露出难得的笑颜。是的,今天是她生日,向来她都不过生日,也没人会记得这个日子,然而席真竟细心地记住了。
席真眨眨眼。“要不要拆开来看看是什么?”
程芬淇摇摇礼盒,脸上有掩不住的兴奋与好奇,但并不急着去拆,倒是席真催她拆开看看。“快拆啦,我保证这绝对是你收过‘最棒’的礼物。”
看她说得口沫横飞,芬淇于是兴致勃勃地拆了银色包装纸,掀开纸一瞧,她惊呼一声,连忙用双手盖住礼物,直觉地猛瞧四周,看是否有人窥见这份“大礼”。
“嘿嘿嘿——”席真忙暖昧地笑道。“不错吧!?”
芬淇白她一眼,压低着声音说:“喂!这是PlayBoy耶——”再补瞪一记。
“是呀!里头有不少‘知识’可以派得上用场,唉,你十八岁了,恭喜你可以大方翻阅。”“你把这带到学校来?想被班导‘电’啊?”
席真无所谓地哈哈笑。“现在它在你手上了,我没关系啦!”她轻松地挥挥手,似丢了个烫手山芋。
芬淇摇摇头。真被她打败了,竟送这种东西。
王席真颇为得意地。“怎样,送这个有创意吧?”
“是,够创意——”芬淇送她一记卫生眼。
趁午休班导不在,芬淇忙将“它”塞进书包里。
席真问:“那你今天还是不打算去找他吗?”她指的是赖彻。
程芬淇扣着书包,摇摇头。
为了这个赖彻,她觉也没睡、饭也没好好吃,而且成天精神恍惚、神经兮兮,才两天人就憔悴得瘦掉两公斤。
她坐下,叹口气,用双手撑着双颊。
席真坐在她对面说:“喂,你打算不再见他啦?”
“唔——很麻烦。我妈刁难得很,没必要为他惹一堆麻烦。”
“可是……你不会想他吗?”席真看得出芬淇自从认识赖彻后,个性开朗多了,不过也变得神经质些。
芬淇雪白的脸庞平添一股忧伤。
想他又有何用?那个滥情鬼,昨夜准是和红颖共度至天亮。他若不惦挂她,光她一个人痴心妄想,岂不是太不值得了?不!她不是那种甘于为情受委屈的女孩,更不屑为爱做牺牲。
昨夜,她已想通——趁现在还未陷得太深,及时撤手还来得及。当然,想念是难免的,但还不至于太痛苦。
“唉,我本来以为你们会恋爱哩!他是编剧,你又那么喜欢写作……”
“你文艺片看了太多。不是男的和女的一认识就要恋爱了。”
“可是,我本来想这个赖彻又有钱、又有势,人似乎也挺性格的,搞不好可以拯救你离开那个‘火坑’。”
芬淇骇笑道:“老天!你把我家比喻成‘火坑’啦?”
“当然。会为了聘金把女儿硬嫁给比她大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不是推你入火坑,是什么?真没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