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午休时间,王席真怪叫怪嚷。“他看了日记?”
“唔。”芬淇倚在走廊的栏杆上,同席真并肩站着。
“他知道我们偷窥他家?”席真声音颤抖。
“唔——”芬淇再点头。
“喔,老天!老天——你有没有写我的名字?”她一副惊恐害怕的模样。
“没有,你那么害怕干吗?”
“开玩笑!这事传出去很丢脸的。”她是思想开放,但行为保守,深怕遭来闲言闲语。
芬淇看好友那难得恐慌的模样,颇觉有趣。
“平常你不是对赖彻很好奇,巴不得能和他认识?”
“拜托!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好不好?”她这人是有色无胆。“喂,你要小心点。那种人,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
“我了解。”芬淇这几日返家都特别小心,并尽量避免半路碰上他。
突然间,席真挽住芬淇的手,兴奋地用下巴指指楼下。“喂,是伍明。”
伍明是席真暗恋的隔壁班男同学,年年得模范生,人长的斯斯文文,不大多话,和席真那大剌剌的性子是天壤之别。
王席真托着腮,叹息一声。“唉!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他太斯文了,书呆子一个。”芬淇不以为然。
“喂,是稳重、有内涵、有学问。”
“正是‘乏味无趣’的意思。”芬淇泼席真一盆冷水。
席真嚷着捶她。“你少侮辱我的心上人了。”
“是是是,你的心上人——”芬淇眨眼笑她。
两人闹了起来,在笑声中分享彼此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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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入夜了,程芬淇一身白T恤、短牛仔裤,硬是被她的父亲逼出来买酒和下酒菜。
因为不耐和厌烦,她拿了钱就出门,倒忘了抓件外套。
这会儿晚风吹得她直打哆嗦。她咬紧唇,赌气地踩着大步伐,向杂货店方向迈去。
今日她的父亲带了他的酒友回家,那人叫林炳桐。
一见就叫她讨厌,她父亲却逼她和他打招呼。
那姓林的大概有四十岁了吧?挺着一个大肚腩,头发发油,好似几天未洗。白衬衫的领子和袖口发黄,眼似铜铃,色迷迷地直往芬淇的腿上瞧,就只差没流下口水了。
程芬淇越想越觉得恶心,她打算待会儿返家交差后,要找怎么藉口溜回房去?
她可不想伺候他们饮酒作乐!
正发愁时,冷不防有人从背后纠住她的手。
她一惊,连忙扯开,却被往后一拉,这力道令她差点撞上一堵胸膛。
头顶上一个男声传来。“可抓到你了。”
芬淇抬头,一看来者,立刻想跑。
这男人索性将她的手腕抓住,随即将她的身子扯近他面前。
“你干吗!?”她用愤怒掩饰心虚和慌张。该死!仇人路窄,她又遇见赖彻了。
他微微笑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上下打量着她。
这女孩生气时,眼眸会发光发亮,仿佛在吸引着他去逗她。
“我们又见面了。”
她睁眼说瞎话。“你是谁?我没见过你。”
他有趣地挑眉。“没见过我,也‘踢’过我的腿吧?”君子报仇三年不晚,况且他小腿瘀青未消。
“哼!”她倔强地别过脸去,还想赖帐。“少用这种话搭讪。”
“哈哈哈——”他大笑。这女孩,人虽小,说谎的本事倒是一流。瞧她脸不红、气不喘的模样!
笑完,他弯身俯视她,深邃的眼盯得她有些心虚。
突然,他放肆地将她的长发用力一抓,疼得她直咬牙。“干什么?你干什么!?”
“啧啧!这么长的头发,我不可能看错——”
“你放手,否则我要叫了!”
“你叫呀!信不信我把你从这里扛回家!?”他威胁道。芬淇噤声,觉得这个野蛮人真的会这样做。
“好吧,是我,行吗!?”她一向能屈能伸。他松了她的发,但仍抓住她的手。芬淇意识到路过的人、三三两两都好奇地偷瞄他们。
“你放手!”她不要她的父母听到任何谣言是非。
“你保证不跑?”她瞪着他,然后点点头。他果真放手了。他笑着,不似在生气,倒像在逗什么好玩的东西似的。她发现他唇侧冒着青胡渣,添了股颓废的气息。她问他。“你倒底想怎样?”与其日日活在见到他的恐惧中,倒不如早早面对麻烦。
他存心和她耗。“你那天不该踢我的,我痛到现在。”
赖彻说罢,惊讶地看见她将小腿往前一伸。
“给你踢回来,行了吧?”从小挨打到大,她才不怕这区区一脚。
这是哪国的歪理?
他似笑非笑地睨着她。“被狗咬了,可能把狗咬回来吗?”
赫!他竟把她比喻成畜牲?
她一双黑眸立即充满了肃杀之气。
“别再瞪了,眼珠子要掉出来了。”他讪讪道。
“眼睛是我的,甘你屁事!”无赖!
“脾气真大啊!”
“是志气大——”
“是,将来想当作家嘛!”他熟记她日记的内容。
他竟敢讽刺她!她眯起眼,火气又上来了。
“真是小孩子脾气。我们来打个商量好吗?”
有鬼!她困惑地看着他。“干什么?”
“想不想打工?”
赚钱?她的双眼倏地一亮。她就缺钱买书。可是谁会雇用十七岁的女生?
她的顾虑,赖彻全看进眼底。
他说:“我可以提供我家近一万本的藏书供你免费查看,但是你必须帮我撰稿校对、送寄剧本、处理杂事。工作时间随你,只要完成进度,一日六百。行吗?”
芬淇听得心花朵朵开,仿佛那钞票已在她眼前飞舞,她几乎就要漾出笑意,但她忍住了。理智告诉她,人心险恶,平白的便宜必定有诈,她很想答应,但又有些疑惑。
“怎样?到底要不要?”他语气有些不耐。若不是看过她的日记,动了恻隐之心,他才不会大发慈悲呢。
她多疑地盯着他,似一只站在高墙上,考虑要不要往下跳的猫。
不能怪她,她对人一向缺乏信心。谁知上他家打工会不会……
他抬眉,沉声道:“你究竟在担心什么?除非你自个引诱我,我是不会对你怎样的。”
这话惹得她双颊一阵躁热。
他摆摆手。“随便你,要的话明天放学后来找我——”
芬淇点点头,这才记起要买酒。
“我还有事,再见——”她一慌,转身就跑,深怕迟了店门一关,回家就要挨骂了。
没跑几步,突然间身后一件外套罩上她瘦削的肩头。
他站在那看她一眼,随即转身离去。
捧着那件残留他体温的外套,她突然有些茫然。
一种奇怪的感觉悄悄涌上心头——
好温暖。她拢紧外套,闻到一股男人的烟草味。
她将鼻子埋进外套里,轻轻磨蹭着。
是哪一品牌的香烟?为什么令她有一种安全的感觉。
好似躲进一个窝,一个温暖的巢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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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淇自小即明白,什么都可以反抗和拒绝,独独“钱”先生的魅力是不可抵挡的。
她太明白钱的好处了。
假若有钱,她可以不必再看后母的脸色、不必再忍受父亲的白眼、立即搬出这个家。
有钱,她即可把她看中的书本,全套买回家。
有钱,她就可以有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唯有受够钱的气,才能明白没钱是多可怕、多痛苦的事。
她很快地接受了赖彻的条件。
为了不教后母有理由阻止,芬淇拿出三分之二的薪资给她,搪塞住她的嘴。
于是自那日起,芬淇每日放学即上赖家。她真正在家的时间相对减少了,那正是她日盼夜盼的事。
不过,一分钱一分货,她的工作也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