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这……这是什幺情况!?
为什幺他的脸会在他眼前不断地放大。
冯涵镜前一秒钟不是在吃早餐吗?
现在一口粥还在他口中,筷子还夹着四分之一个好的包蛋,未熟的鲜黄色蛋液,很快地混着胡麻油滴到他的大腿上。而他--凌贝平,被冯涵镜吓到张口结舌无法言语,更没法阻止蛋液滑落。
嗯,等一下,让他回想一下,前一秒钟他还在跟许心抢最后一个荷包蛋,他人是明明坐在椅子上,忽然间,却开始往后倒,然后冯涵镜那张长得挺不错的死人脸,就这样出现在他视线中,脸还越来越大。
冯涵镜该不会想用口臭熏死他吧?真恶劣,虽然他们现在正在冷战,也不可以这样对待他!
冯涵镜完全没理会他讶异的表情,更不管其它人诧异的目光,仗着一夜未眠的迷蒙和喝咖啡调酒带来的勇气,一把将凌贝平的椅子往后拉,迅速地将带有口臭的嘴凑上去。
他一心就想着来向凌贝平表白心意,完全忘了世上还有刷牙这档事,更没想过喝了一夜的咖啡调酒,现下他的嘴有多臭。
“唔。”凌贝平完全怔愣住,忘了反抗。
这家伙不是口口声声说他是死人妖,还说什幺绝对不会喜欢上他,害他的自尊心小小受了点伤,怎幺现在会变这样?
耶?这家伙居然连舌头都伸进来了,还吃他口中的稀饭,咦!许心竟然乘机把他的荷包蛋抢走,搞什幺嘛!
“你干嘛!?”
长吻结束后,凌贝平极杀风景地说出这句话,九成九是将荷包蛋被抢走的怒气,发泄在冯涵镜身上。
“我想,我喜欢上你了。”冯涵镜慎重又带点犹疑地说道。
他的口吻与其说像告白,不如说是宣告,好象凌贝平已是他的囊中物,什幺时候用随他高兴,他倒忘了,凌贝平是只会咬人的野兽,最后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此话使得凌贝平整个人怔愣住,好似被时速一百四的棒球击中般,立即呈现脑震荡状态。
冯涵镜喜欢上他了?他一定是没睡饱,而且这两天还犯大劫,现在正在做恶梦!
如果真是在作梦,为什幺许心还能抢走他的荷包蛋?若不是梦,冯涵镜的口水明明很臭,他却无力挣开……是现实吗?不会吧?他虽然喜欢穿女装,可不想变女人;虽然他喜欢过冯涵镜,可是他已经放弃了,好马不吃回头草,他们……已经不可能!
“以后请多指教。”冯涵镜说完,轻轻地将坐在椅子上的凌贝平移回原位。
冯涵镜像个神经病一样莫名其妙的出现,又莫名其妙的退场,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搞笑短剧里跑龙套的。
冯涵镜走后,凌贝平依然怔在那儿,双唇微张,连口水流出来都不自知。喜欢他?呵,他竟然说喜欢他。
对座的两人,一个以饶富兴味的目光注视着他,另一个则是专心吃他的饭后水果--半个红肉大西瓜。
“妈的!靠!我×你的祖父,再○你的祖母,连你爸妈也一并去%#&△@……最后挖你家的墓!把你家所有人都拖出来鞭尸,还要把骨头磨成粉喂狗,狗大便再去烧成灰!”
蓦地,饭厅传出一长串怒骂!令人不禁佩服开骂者的舌头之灵活,一长串话一气呵成,不到半分钟就全部骂完。
“你的反应也太慢了吧?而且只是被吻而已,又没少块肉,别计较啦。”对座的两人异口同声地道。
“吻?我是在尝他的臭口水,也不知道刷过牙再来,恶心死了!他昨天一定也没有刷,真是%#$他的&@*……”
“早说嘛!”
两人说完后,低头继续吃自个儿的东西。
“喂!荷包蛋给我吐出来!你这个食客怎幺这样不知分寸,你说,你到底吃了几个荷包蛋?竟然还抱着锅子喝粥,你太过分了!”
不到五分钟,凌贝平再度回复往常的活力,开始对那名食客怒骂,丝毫忘了他也是冯涵镜的食客之一……或者,他在不知不觉中,已将自己当成主人了?
呵呵,既然男主人有人当,那……他只有当女主人啰!
第一章
夜色迷蒙,街道上飘着似雾又似雨的水珠。
前一条街还很热闹,各色招牌林立,转了个弯,除了几个寻找停车位的男女外,独剩残雨冷风。
这冷清街道上有幢设计入时、占地广大的高楼,一楼开了几间取向各异的商店,转角处是某间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便利超商,隔壁是间小巧雅致的咖啡馆,咖啡馆旁则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局。
冯涵镜在环视四周环境后,神态轻松地踏入大楼。
这栋主要为办公用大楼,大楼内有数十家中小型企业,不过鲜少人知道三楼开了间酒店。酒店顾名思义即为卖酒的店,因此,店分为内外二部,外头是间一般型的PUB,营业时间从晚上七点开始,到隔天六点结束,专供一般上班族轻松一下。
内部,则是间平常人一辈子都可能无缘进入的高级酒店,营业时间基本上和PUB相同,但若想私下“交易”则二十四小时均可。
斑级酒店采会员制,从地下停车场有电梯可以直达,想入内放松一下精神,或找人相伴的另类放松皆可,伴游的对象无论男女,燕瘦环肥、董贤潘安一应俱全。入会资格并没有大多数人想象的严格,不过不能赊欠或记帐,当天消费必须在当天结清。
“风情月债”是它的名字,店老板曾说过情爱本是债,风情月债比风月情爱好听得多,所以才取了这个典出红楼的名字。
最近,他常在夜里到风情月债小酌两杯,其实他家到这区并不近,即便是交通顺畅时,也需要二十分钟以上才能到达。话虽如此,冯涵镜仍是很喜欢来风情月债。
但他的喜欢,仅限于外场的PUB,并不包括内部的迷乱世界。
进入PUB后,冯涵镜不消多少时间,即在吧台旁找到自己熟悉的位子,并点了杯最爱的马丁尼,缓缓地啃咬着酒味十足的橄榄。
椅子尚未坐热,某位冯涵镜认识的酒肉朋友旋即走了过来。
“喂!我弄到好东西啰。”
绰号“盐巴”的男子,挥手让酒保准备他常喝的鸡尾酒后,神神秘秘地靠在冯涵镜身边。
虽然冯涵镜并不知晓,盐巴其实有个极好听的本名。
相貌端正无瑕的盐巴有个美丽的姓,是少见的阳,名则为遥韩。
阳遥韩,这名字有种似水流过的感觉,与他镇日窝在家中爬格子兼当某人宠物的工作,有那幺一点相呼应的味道。
“什幺?”冯涵镜不感兴趣地问着,不过仍将脸转向阳遥韩这边,防止阳遥韩吐出惊人之语,而他却因态度冷淡而错过。
冯涵镜接近三十的年纪,并不算太大,可能过早见识到人间残酷的一面,加上源自父母的压力,和他同性恋的身分,让他早已对人世的一切失去兴趣。偏偏他冷漠不多求的态度,在多数人只求一夜安慰的风情月债里,受欢迎得很。
“到里头的会员证。”阳遥韩压低声音,从西装内袋中模出张金色塑料卡,朝着冯涵镜扬了扬。
阳遥韩是冯涵镜在风情月债认识的,两人从点头之交到能谈上几句,过程其实非常简单,理由也是。
因为阳遥韩有张美丽的面孔,如果他穿得女性化一点,再闭紧他缺乏气质的嘴,活月兑月兑是个大美人,粉透白皙的肌肤和细致完美的五官,足以令大部分的男人为之疯狂。
盐巴这个外号的由来十分简单,打从他出现在风情月债,就只喝杯缘沾满盐的酒,他吃东西的口味也重得吓人,为了怕店家提供的食物不够咸,每天出门时甚至自备盐巴和酱油,也屡屡在口味偏重的酒菜上撒盐,看得众人都担心他吃太咸会血压偏高而早死,不过他似乎活得好好的,继续吃那些咸到不行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