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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螺为谁春 第29页

作者:林澈

不知何时,纪小鲁已经掀开床帐拿出了她的包袱,她的脸瞬间刷白。

她低声咕哝,“六爷该与更好的姑娘结为连理。”

龙旗叹息,“可怜我的兄弟,那般痴傻。他被他爹打得死去活来,却仍是坚持非房小姐不娶。若是房小姐不嫁,我真怕我这兄弟注定要被我四叔打死了。”

她的脸色惨白更甚,手指微微抖着,“他是——何苦?”

“这就要怪房小姐了,”龙旗笑着,“你到底喂我兄弟吃了什么毒药,怎么他不理天下嫣红,却只要你呢?说到毒药,我倒是不小心想起,方才我兄弟还说自己中了奇毒呢。这毒,该不会也是为房小姐中的吧?”

她咬着唇,想着已经受尽苦楚的他,都是因为她,都是因为她呵——

“大哥,”远远地,有人急急地出了声,“你这是做什么?你吓到我的以沫了?”

她只顾埋头伤心,根本没有抬头去看来人。

“以沫,”有人走到她身前,“以沫别听大哥胡说,我爹怎么舍得打我?我的毒也早就解了,我现在好得不得了——”

她忽然抬起头来,“龙斯,你的腿——”

“啊?”他愣了下,然后猛地坐到地上,“我的腿好疼,好疼,好疼啊——”

她抹干眼角的泪,捡起地上的包袱,看向身侧的龙旗和纪小鲁,“原来你们都在骗我!”

龙旗率先回过神,大笑道,“哎呀,真是可喜可贺,我家兄弟一看房小姐要嫁给他,居然一下子就站起来了。”

她冷哼,环视四周,看到龙斯和纪小鲁飞快地低下头,“你们居然一同骗我,我才不要嫁给龙斯。”

“以沫,”他一把抱住她,“别,别呀——”

她奋力地挣扎着,看着四周看热闹的众人,“放开我,龙斯,不要毁了我的名声!”

他坏笑起来,“以沫,你还要什么名声?咱们一起私奔过,我抱过你的身子,我亲过你的小嘴,我还——”

不断吐槽的嘴巴被狠狠捂住,她红着脸轻斥,“你若是再说,我就死给你看。”

四周一片哄笑声,羞得她赶忙将小脸藏进他怀中,哦,这杀千刀的龙斯,居然这样陷害她!

她——怎么还有脸?怎么还有脸不嫁给他?

他悄悄凑到她耳边,温柔呢喃,“以沫,莫羞,我还要说一辈子呢。”

谁要听,谁要听?谁要去听他的鬼话!

可是,要怎样,要怎样才能躲过他的情话啊?!

只怕是——躲不掉了吧!

尾声幽会

子时刚过,窗棂上便显出一个人影。笃笃笃,笃——笃——,三快两慢,这是许久没有听过的暗号。

床上的人儿翻身而起,脚上穿着绫袜,手中提着绣鞋,静悄悄地开了窗。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霄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他靠在窗外的墙壁上,斜睨着头低低吟诵着令她脸红心跳的情诗。

她将绣鞋扔到他的身上,压低了声音,“我道是哪家的俏郎君半夜来会我,没想到来的却是一个毫无节操的登徒子。”

他伸手揽了她的腰身,鼻尖磨蹭着她的,“瞧瞧我娶回了一个什么娘子,竟然在出嫁的午夜爬墙来会野男人!”

她低低笑,双臂环了她的脖颈,“偶尔,我也会出来打点野食。”

他看进她的眼中,却发现星星点点的水光,“看来我这个野食,小娘子满意得紧,以至于感动得落泪了。”

她将头靠在他肩上,“谁又想到有朝一日我还能这样抱你?谁又能想到有朝一日我竟是不再恨了?”

他笑,“房小姐又在感慨了!是不是我这个郎君实在太好,好得让你夜不能寐,做梦都要偷笑了。小生不才,依稀还记得房小姐捧着嫁衣对我说,不要嫁我了——”

她一把捂住了他的唇,“休得胡说。绝对不要胡说。”

他的鼻息吹拂在她的掌心,惹来她的酥麻,“小娘子的手心软软,小生可不可以心痒难耐,可不可以有非分之想?”

她靠在他耳边,低声喃,“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他的唇寻到了她的唇,“你这样说,分明是诱我放肆了?”

她的手按住了他的后脑,加深了这个吻,“有何不可呢?反正,我已经爬了墙,而你这个野食倒也是秀色可餐。”

低低的笑声从他的口中逸出,“可是,我这个野食好生记仇,就是怎样也忘不掉房小姐那一次答应我去爬山却没有来。”

她猛地抬起头来,却是看到他眼里泛着波光,“龙斯,我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房以沫了。”

他将她放在石椅上坐着,轻轻半跪下去,为她换上干净的绫袜,然后套上绣鞋。之后,他就像从前一样,淡淡地问她,“以沫,我是不是够体贴了,居然还记得你总是弄脏了绫袜?”

她咬着唇看他,用着十五岁的语气,“哼,若你不体贴,本姑娘就去嫁给西街的王石头。”

他将她的双脚抱在怀里,“这绫袜是我为你穿的,这辈子便只有我可以娶你了。我已经看了你的脚,你还想嫁给谁?以后无论你去哪里,我都像现在一样抱着你的脚,就是不放开。”

她笑,却几乎笑出泪来,“傻龙斯,反正你就是傻龙斯。”

他也笑,紧紧地抱住她的脚,“以沫,你要永远在我身边,哪里都不要去。”

她点头,再点头,“嗯,我哪里都不去,我非你不嫁,行不行?”

他重重地点头,“以沫,这一辈子,我非你不娶。”

她低下头,泪不住掉落,“那龙斯,我十七的时候,你一定要来提亲,把我娶走?”

他捧着她的脸,吻上她的眼,“嗯,等我十八了,我就要娶你过门,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以沫了。”

她靠进他怀中,任他拥得越来越紧。

这样的誓言啊,延迟了好久,好久,可是,纵然如此,好在,他们还有一辈子去做十六岁的龙斯和十五岁的以沫。好在,你依然非我不娶,我依然非你不嫁。

好在,好在啊——

后记

终于,终于写完了!

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汗滴滴啊,汗滴滴——

其实,看到这个系列,原本某个缺乏想象力的人觉得似乎理所当然应该写个现代文。可是,想啊想啊,想不出来。

后来,偶然读到碧螺春的故事,又鉴于还有那么多龙家的坑没有填,某人还是决定将古代文进行到底。

这一篇登场的龙家老六——龙斯。

而被派来虐待龙少爷的是房家的大小姐——房以沫。

接下来说说写这篇文的私心吧!

其实,好美色的某某写这篇文完全是因为某一次在南京火车站看到的某个陌生人。不过,这位陌生人可不是什么美少年。非但不美,还是一个戴着眼镜书呆模样的男子。

说实话,某人当时第一眼看见的是他身边的那位帅哥,真的是帅啊——

可是,那么帅的一个人却一直不停地缠着身边的那位样貌普普的书呆。

那书呆因为寒风双手都插在大衣的口袋,唯一看见的是他的脸上始终带着微笑,那微笑很浅,浅到某人看了很久很久才发现那真的是微笑。帅哥似乎对一切都很新奇,不停地在说话,而自始至终,书呆都是那样笑着,没有深一分,也没有浅一分。于是,某人觉得自己为这位书呆折服了。

每当夜深人静,无人可想的时候,某人总是会想起这个面容模糊的书呆,然后,再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他明明那么平凡,却硬是让某人觉得他那么——与众不同?而越想某人越是觉得,所谓的“不动声色”大概就是那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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