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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春 第23页

作者:梁凤仪

“丁松年现今还回不回家来了?”问。

“没有回来多天了。”答。

“那邱梦还真是个厉害女人,她长得还漂亮吧?”问。

“各花入各眼吧!”答。

“你这以后打算怎样?男人一变了心,真的半点办法也没有?”问。

“我已六神无主。”答。

“跟他拚了吗?千万别放过他才好,离婚又能拿到多少钱?总之,试齐所有可行办法了没有?”问。

“也差不多了。”答。

不是吗?一哭二闹三上吊,前二者早已使出浑身解数,抓烂了多少次脸皮,做到最尽了。

依然的无济于事。

真要我死掉不成?

第29节

半夜里,辗转反侧,此念一生,有效地成为一个绝望之中的一点小希望。

是的,也许只有死,才能挽回丁松年的心。

他再铁石心肠,也不是个绝顶没心肝的男人,我知道他,到真的弄出了人命来,总会感动他的心。

可是,死了,人才回转头来看我、要我,又有什么用?

只有白白便宜了那个守候着一切时机,以便名正言顺地当丁家妇的邱梦还。

不可以!

一千一万一亿个不可以!

然,怎么这样笨?并不需要真死,我才不要闭上眼睛,再跟世上美的一切绝缘。

我可以自杀,然,终于获救。

这就能提出一个非常严重的警告,让丁松年回到我身边来,守护着我,不让我再做傻事去。

忽然,我又悲哀的想,就算自杀得逞,再不能活下去了,也不那么恐怖吧,人能够在以为还有生还的希望时,就已死去,是求之不得的事。

最安乐的是令丁松年内疚,他因此而责难自己,那么就会把一口怨气恨气,喷到邱梦还身上去了。

看他俩届时还怎么能快快乐乐地相宿相栖?

活着,像如今的孤伶伶,每日起来,巴巴的到处乱抓朋友来陪伴、来打发日子,实在是厌烦而恐怖。

连自己的亲骨肉,都可以十天八天不见面,不回到我身边来,而愉快的生活下去。

想着想着,真宜得速死,看看周围离弃我的人心里怎么好过?

我拉开了床头的抽屉,取出了那瓶安眠药,紧紧的捏在手里。

下定决心吧!

必须背城一战。

在全人类开始肯定我再不会胜利时,我要异军突起。

现今每朝每时,听到的安慰说话已经没有了灵魂,只余躯壳,至为门面了。

我决不能这就让亲朋戚友看扁了。

把安眠药全部拍到口里去,又大口大口的喝了水。

我躺下。

丁松年,我开始在心里呐喊,我的末日如果真来临的话,看你这下半生怎么好过?

是仇佩芬曾警告丈夫,说:“他做初一,我就做十五。”

太对了。

请记紧,我是个无辜被迫害的人,死了,就是只无辜被害的鬼。

看他们怎样逍遥于法于情于理之外?

就连丁盎山,都让他一辈子背负不孝的恶名,看他那助纣为虐的祖母怎样向孙儿解释?怎样过他无忧无虑的下半生。

我开始觉得晕眩,整个人酸软,眼皮越来越重,神智开始迷糊。

是了,是时候要离开尘世了。

有一点点的舍不得,更多的是不甘与不忿。

不,最低限度要清清楚楚的去对丁松年讲一声:是他害死我、迫死我的。

对,我没有写遗书,来不及把我的心迹宣诸于笔墨,非要留个口讯不可。

然,我不知这丁松年在那里。

好笑不好笑,一个仰药自杀接近弥留的妻子,不知道丈夫宿于何处?太悲哀、太该死了。

我挣扎着,抬起那只已然是软弱无力的手,抓起电话,摇傍仇佩芬。

电话响了像半个世纪,终于对方传来声音时,我竟张着咀,不知如何,说不出声音来。

很辛苦很辛苦才吐出了两个字:“佩芬!”

“喂,喂,谁?你是曼明吗?”

“我……吃了药了……”

“什么?曼明,究竟什么事?千万别干傻事?千万不要!”

我的心机还是能活动的,对方那急躁、紧张、怜惜的语调,抚慰着我受创的情绪,如果说这番话的人是丁松年,我会很安慰、很开心,果如是,就算死也值得了。

“曼明,曼明——”对方狂喊。

“告诉松年……请他爱……我。”

之后,我放下了电话,觉得很累、很累、很累。

眼睛一盖上了,就再睁不开来了。

竟有一种很舒服、很舒服的感觉。

那种感觉像小时候坐滑板,从高处,一直的向下滑落,掉进一个无底深渊里。直至突然的有人猛地把我一捞,把我从极度的迷惘中叫醒过来。

“曼!曼!”

那么熟悉的声音。

是谁?

是松年吗?我在心底里叫喊。

“曼!曼!”

我疲倦至极,仍竭力的睁开眼睛,想看清楚那叫喊我的人是不是朝思暮想,失而复得的丈夫?

视野由迷蒙而至清晰,果然是一脸俊秀而忧戚的脸。自远而近,似是再由陌生而至熟悉地挡到我面前来。

我的泪水蓦然从眼角流泻下来。

是不是要隔世重逢,死而复生,始能听到曾是心心相印的人底呼唤?

要经历多少艰难痛苦,才能表达心中的一份浓烈的挚爱?

我突然的,没由来的感觉到回到世上来的只不过是一具躯体,而不是我的灵魂。

人,要活下去,是需要有自尊的,缺了,就等于灵魂出窍,只余行尸走肉在世上活着而已。

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这是我知道的。

我勇闯鬼门关,终于还是被拉了回来。

曾经在许许多年之前,我为丁松年怀了孕,结果,难产。丁盎山是先把脚露出来,害接生医生做多很多功夫,当时我以为我必会死去。

在孩子的哭叫声终于在手术室扬起来的一刻,我开始坦然舒然地昏迷,就算再醒不过来,我也无憾。因为世界上已留有我和松年的爱情结晶品,我俩的血脉将会持续,以至于永远。

当我醒过来时,望见握着我的手者是哭泣的丈夫,松年在我身畔轻喊:“曼,请你醒过来,曼,求你别死,千万不要就这样离我而去!”

十年人事几番新。

谁会想到十年前一双害怕生离死别,但愿连理同枝千万年的恩爱小夫妻,在十年后,会有一人刻意残害自己的生命,以挽回另一人已变的心。

我,茫然。

拔肠寸断。

或者,自丁松年宣布他的婚外情以来,只有这个时刻,我晓得为自己悲哀。

因为可怜自己,才会流下凄酸的眼泪。

第30节

一个有手有脚、有饭吃、有屋住、有齐生活上所需的人,会为一段已逝的感情和一重已变的关系,以生命为把戏、作手段,去愚弄别人,实则上是重重地贬低了自己。

“曼!”丁松年再叫了一声。

我望住他,千言万语,都不知从何说起。

“何必要这样子做,于事无补的。”

他这么说了。

在我清醒过来后的第一句话,就已经表明立场态度,就算我死我亡,他的心都不会再转变过来了。

“如果真的弄成意外,只有教人心里不好过。”丁松年又这么说。

言下之意,是看穿了我并非真正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只是以自杀去威胁丈夫回头是岸,痛改前非。

显然地,他不会。因为基本上,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

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为了爱情,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在次要位置之上,何况是别人的生命,更何况是别人伪装要牺牲的一条生命!

我什么也没说,只重新闭上眼睛,愧对故人。

“曼,你好好的休息,我会再来看你。”

丁松年说完了这两句话,究竟是几时走的,我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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