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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劫 第23页

作者:梁凤仪

况且潘家没有女主人,住了两个女宾,由两位男士招呼,想想也真不成话。

潘浩元替我们订好了曼谷的丽晶酒店,他说,这酒店就近著名的四面佛,女人来泰国,没有不去求她保佑的。又酒店旁的那个宛如香港置地广场的高级商场,正正有一间潘家的首饰店铺,好让我们去观光。

在酒店安顿下来后,各人约好了在大堂的咖啡厅等,喝杯果汁或是什么的,才到外头走走,再上潘家吃晚饭。

我比贺智更快下楼来,潘浩元招呼着我。

看清楚他,满脸的热诚兴奋,完全作好了做个好东道的准备。

潘浩元穿了一件白色的普劳名牌棉纺衬衫,两条壮壮的手臂甩在袖子之外,现出棕褐色的皮肤,那条剪裁合度的深蓝西裤,又紧裹着两条分明是健硕而踏实的腿,很给人一种稳如泰山的健康安全感觉。

我是最喜欢这种感觉的。

女人是不是大都如此呢?

抑或因为我的身份,多少象征着给人欺负与看轻似的,故而我更加需要那种备受保护的感觉了?

潘浩元叫了饮品,继而打断我的思路:“贺智呢?”

“她想先淋个浴再下来!”我环顾左右,看不见潘光中,因而问道:“光中呢?”

“他去打电话。原来在酒楼订好位跟你们吃晚饭,后来,我改变主意,决定在家设宴,彼此是老朋友,这在家里头总比较舒适,谈得吃得更痛快。其实,应该到我家小住,那儿地方还宽敞的。”

“住酒店不也一样,且方便一点。”

潘浩元点点头,似是会意,很自然地答:“这也好,若然光中的妻在曼谷,家里有个女主人才易于款待女宾,我两父子还真不成。”

我睁大眼睛看牢了潘浩元,一时间不晓得如何反应。

潘浩元当然觉得我表情有点怪异,问道:“有什么事吗?”

我才如梦初醒,摇摇头道:“没有,没有。只是我不知道光中已有妻室。”然后,我觉得这话也实在说得太唐突了,于是慌忙补充:“没给她带点什么礼物来,不好意思,我到底是长辈,又是初次见面。”

“不相干,不相干,客气些什么!反正她到新加坡娘家去了,还带着我母亲一起成行!”

“你怎么没有提及已经娶了媳妇呢?”

既已圆了谎,我便大着胆子,埋怨了这潘浩元一句。

早知道是使君有妇,我就不用巴巴的携了贺智来此一行。

一念贺智,心就冷却一半。

等会儿她知道了真相,失望怕犹在我之上。

很难得这位富家小姐纤尊降贵的跑来跟潘光中亲近,结果落得如是收场,也真令人惆怅。

虽道是连我都装作不知有重点关键在,贺智的自尊仍是受损的。

在人前出了丑,固然加倍凄凉。

必起门来摔重重的一跤呢,依然是痛的。

潘浩元听我这么说,竟还哈哈大笑,道:“我都没有机会跟你提起,我何只已经娶媳,且已有孙儿呢,今年都已经六岁了。可惜如今跟了他母亲去看望外公外婆,否则让你见见,包保你喜欢!”潘浩元越说越兴奋:“这孙儿不像父亲,像祖父。

简直跟我儿时一个模式烘出来似,我跟你从小认识,你来评评看,最公道。”

我心内重重的叹气。

贺智走下来了,换上了一身轻便的服装,那头齐肩的棕发,大概是洗过未干透缘故,拿橡筋松松地束起来,整张姣好的脸大大方方地呈现人前,更添一份明快。

我们等齐了,就上道去。

潘家的车子先在市中心兜了一圈,潘浩元很热心地介绍名胜。我因心内有所牵挂,注意力集中在潘光中与贺智二人身上,竟没有装载什么曼谷风貌。

甚至车子停在潘家家门,我还混混噩噩的不晓得已抵目的地。

“到了呢!”潘浩元提我,且打开了车门,伸手扶我下车。

是一幢相当新疑摩登的大厦,大堂入口处全铺上乳白色的云石,四周是几根黑色白花云石的圆柱,电梯以镀金支住镶嵌着茶色玻璃,完全一派金碧辉煌的气势。

潘家在大厦顶楼一层复式的单位内。

电梯门才一打开,就知道是婢仆如云的富豪之家。

低下的一层是大厅、小偏厅、书房、饭厅,足有四干多尺,最吸引的是那个宽阔的露台,站出去,鸟瞰着整个曼谷市。

本城的夜景虽无香江的气势,然,能够高高的站在所有人的头上,傲视各人的作息,可仍旧是相当可观的一回事。

大厦并非临海而筑,却正正对着河道。

潘浩元说:“这是曼谷首间可以停泊游艇的大厦,随时可以弃车坐船,一样四通八达。”

楼上是六间豪华睡房。再有另一道通往天台的楼梯,原来更上一层楼就是一个装修得极具园亭风貌的人工园子,并不比我家的后园逊色。

谁能成为这儿的女主人,怕也是一重福份。

可惜,作客而来的两位女宾都无缘问鼎了。

侍候我们吃晚饭的佣人,数目比主人与客人加在一起还多。

当然,这儿工资便宜。人力成了贫富极端悬殊的社会内的商品,其实是悲哀。

在香江,没有太多人是认真的贫困。

据市场调查,住在廉租屋屯内的居民,购买力至高。走在一个屋屯停车场内,竟泊有相当多的名车。

第七章

香港人赚钱的机会与能力实为东南亚之冠,只要解决了居住问题,人人口袋都相当宽松,因而有资格待价而沽,无须贱价出售劳力。跟泰国,是太有分别了。

饭后,真不知是有心抑或无意,潘浩元跟我坐到天台花园去乘凉,却不见潘光中与贺智走来加入我们的行列。

女佣给我们摆上了各式鲜果时,我乘机问:“贺智他们呢?”

女佣答:“跟少爷在书房里听音乐。”

潘浩元立即乐不可支地说:“光中要找到知音人了,我那媳妇对音乐与文艺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心砰然一动,脸色抹下来,不置可否。

潘光中究竟有没有把自己的实况给贺智说明白了。

笔意隐瞒,抑或误导,都罪加一等。

像从前,贺敬生从第一天开始,就摆明车马,可从没有瞒过我什么。

是我自愿上钩的,也叫没法子的事了。

当然,其时贺敬生的身份,实在家传户晓,要瞒也瞒不住。否则,他可能也不会如此坦白。

迫至走投无路才豁出去,这不能叫做坦诚和大方,或许,我的心是太偏着敬生一点了。

女人就有这个毛病,一旦喜欢谁了,就会得为对方找借口,根本都不劳男的做什么功夫,一切水到渠成,且言之成理。

无他,只一句话,情投意合之下,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冷了?”潘浩无问。

“一点点,人有点累,就会觉得额外清冷。”

“要不要下楼去?”

“好啊,也是告辞的时候了。”

“不多坐一会?”对方是有点恋恋不舍。

“我们还有多天勾留呢!”

我觉得有快快带走贺智的需要。今儿个晚上,是要找机会告诉贺智,潘光中早已有妻并有子。

那潘光中坚持要代表他父亲送我们口酒店去,我也不便推搪,就由得他算了。

一路上,三个人都不多话。

其实,以我的观察,光中是个相当文静而沉默的人。见了他多次,话都不多,不像父亲,健谈爽朗。

这种阴沉的性格,真不可不防。

翻心一想,在内叹了一口气。只为他是有妇之夫,在我的跟前少了一重可利用的条件,我就如此自以为是把罪名编派到他头上去,也真是冤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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