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
“你不懂英语吗?我其实可以用粤语跟你交谈。”
他这么一说,我才发觉,由始至终,我未曾回答过一句话。
“都可以。"答。
这是一句很具鼓舞性的说话,最低限度示意我愿意跟他继续交谈下去。
“你在这儿坐了多久了?”他用流利的广东话说话,带一点点口音,益显得他稚气,却毫不讨厌。
我看看腕上的表,答:
“差不多二十分钟。”
“进来时这儿没有客人?”
“没有。在你出现之前,这儿只有我。”
他连连点头,脸上的神情像自说自话,向自己交代似的。
就因为他垂下了眼皮,我才敢肆意地再看清楚对方。面部的线条很柔和,以致烘托出一份纯朴善良的气质。那由面相所营造的气氛,使我想起了一个人。蒋帼眉,我那从小到大的老同学,我父亲晚年的红颜知已。
当帼眉沉默不语,静静沉思时,模样儿的憩息温驯,就像眼前的这个人”我忍下住问:
“她也许比你更迟?”
对方摇摇头,说:
“不会。我没有任何坏习惯,只有迟到,老是改不了。她刚刚相反,齐所有的缺点,只有一个长处,永不迟到。”
苞着他长长地吁一口气,情不自禁他说:
“我就是爱她,爱她的十俗,也爱她的一清。”
我笑笑。
这个大男孩一定是在外国长大的,才有这么洋鬼子的性格中国人哪会当街当巷当众向陌生人诉说恋情?
我的好奇心其实不大,事不关己,己不劳心。本身的故事已正如一部长篇电视剧,素材大多,冲击太大,并不需要任何不相干者的故事,去充实生活,寻求刺激。
然,我还是忍不住问:
“她不迟到,那么就表示她不会来了,是吗?”
对方暮地抬起头来,像被人刺了一下,痛醒过来似的。
那双深遂的眸子,闪着泪光。
世上还有深情吗?
我歪着头,像欣赏一件稀世奇珍,企图看出一些紕漏来。
他样子还真是顶落寞伤心的,被我一语道破,立即无法自欺欺人。人一旦要面对现实和真相,怕是最残酷的。我把面前的酒杯拿起来,向站在酒“巴旁边的侍役示意,请他再给我添酒。并且不期然地招呼他说:,‘要喝一杯吗?”
他想了想,毅然决然地答:
“好。”
我差点失笑。那么一个大男人,表情像个未成熟的孩童,喝杯酒消愁解闷,也得费劲地思考及作出决定。
在外国长大的孩子,喝酒跟喝蒸馏水一样多吧?他会是个例外?
侍者把两杯威士忌斟来,他一饮而尽。
“请再给我一杯。”他对侍者说。
那张脸,在一刹那间就转为血红……
“你并不能喝?”我问。
他摇摇头。
“喝醉了,你怎么回家去?你并不住在这酒店吧?”
他又摇摇头。
“醉了还是要醒过来的。醒后一样痛苦,何必?
他的双眼已布满红丝,奇怪地问:
“你像是过来人?”
“一次失足,足以致命。”说着这话时,我仍微笑。
“你的故事,看来比我的要严重。我这已不是第一次失恋,依然屡败屡战,只需要一个时期养伤!”
我哈哈大笑。
“你笑我?”他骇异地间。不认为我能如此残忍地取笑一个自白的伤心人。
“不,不是单单笑你。也许……”我略略组织思想,再说:
“也许是笑你的但白真诚与稚气。能够如此自处,只须过三、五、七个月,你又是彻头彻尾的一条好汉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的确如此。然,”他非常认真地补充:
“我是真要难过一段日子的,其间实在食不甘味,寝不安宁。也很辛苦!”
“来,干这一杯!”我举举杯。“于完了你好好地回家去。”
二人都一饮而尽。
“我祝你早日度过难关,重见天日。”
“你也一样。”
“我的福分怕要比你差了。”
“是吗?”他凝神望住我,有一点点的骇异:,‘你并不像个失意人。”
我?
失意人的额头上并没有凿着字。至于说以颜容惟淬,双目失神,甚而披头散发,去表现自己的落难,后果通常只有一个,就是更自暴其丑,更惹人退避三舍。
谁个在大太阳底下干活的人没有忧伤、烦恼与创痛?都是自顾不暇,还哪来余情剩力去分担别人的苦楚。
这年头,人们连分享至亲以外者的欢娱,也觉无谓与乏力,更逞论照应长期心境贫穷寒磣外人!
我就更不需要任何怜悯式的支持。
眼前的这个陌生人,年纪或不在我之下,然而,听其言语,观其行状,思想上的成熟程度,跟我是相差太远了。
他的所谓失恋,大概只是年青人去舞会换舞伴的小玩意,跟杜青云与我之间的深仇大恨,一定是天渊之别。
傍人摈弃的感觉实在很不好受,得不到自己心爱的人物,更湍惴不安,惶惶终日,多么不幸,又一段愁难禁的日子放在我面前了。”
他说得不是不对。然,此君还未尝试过被人设下爱情圈套,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欺骗侮辱吧?那滋味仿如吞了烈性毒药,将五脏六腑都腐蚀糜烂,痛楚渗入每一根神经,生不如死,无药可救。非一般失恋情怀可比。
“振作一点,今日世界,没有谁都行!我竟然安慰对方。
“同是天涯沦落人,没想到由你来给我辅导。”
“既是曾经沧桑,言语易于引起共呜而已。”
“太对了。”他又连连地点头,这似乎是他的惯性动作,模样儿有点像刹那间醒悟过来的乖孩子,很有一点点的可爱“我可以请你吃顿晚饭吗?”他抬起头来,相当自然地提出这个要求,眼神的诚恳,使人浑忘我们只不过是刚认识了三十分钟。
“先生,你贵姓?”
总得在我考虑对方的邀约之前,让我知道他的名字吧!
他伸手抓抓头,一脸的尴尬。
“对不起,我姓单,中文名字叫逸桐,朋友都喊我庄尼!”
你呢?该怎么样称呼?”
“江福慧!”
“没有英文名?”
“没有”“你不是在外国长大?”
“在美国念书,通共住了八年。”
“为什么不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图个方便?”
“没有什么不方便。你不喜欢称呼我江福慧,随便叫我个什么名字都成!”
“好,就叫你玛利亚!”
玛利亚这个名字不错,通俗得可以。
中学时代,十个校内的女同学受洗为天主教徒,有九个都给自己取名玛利亚。
小时候,少女的梦想是希望冰清玉洁一如圣母,长大后半以上的玛利亚宜得自己是诱人的魔鬼,实在难堪寂寞,难敌孤清!
这玛利亚的英文名字,意识上也像福慧。谁不渴望福星拱照,福慧双修?然,到头来个个都饱经风尘,历劫沧桑。
也许,我是悲观了一点。
我对单逸桐说:
“好。庄尼,我今夜就叫玛利亚。”
刹那间,毅然决然地豁出去,我很爽快地答覆他:
“我们到哪儿吃晚饭去?”
“我的车子就停在外头,且先带你观光一下市容,再行一定守好不好?
于是玛利亚上了庄尼的车子。
风驰电掣地奔跑在多伦多市的街道上。
那是一辆林宝坚尼。
我不是不骇异的。
原以为是跟个小流氓,或者极其量是海外华裔的年轻土包子消磨掉这一夜。谁知竟然大失预算,单看他座驾的派头,便要重新估计对方的身分。
当然,留居外国,逍遥度日的纨绔子弟,还是多的是。一辆九百万港元的名车,也实在算不了什么。
在海外生活,就有一个好处,没有人轻易知道彼此的身世,都能以一个崭新的形象出现,既隐没了庐山真面目,就连过往曾有过的创伤,都可以收藏得密密实实,心头会因此而顿觉一阵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