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再次感动地抱住母亲。
回头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讪讪地望着我,没敢招呼,我问:
“是康如?”
对方点点头,才晓得扑过来跟我抱紧。
一晃眼,离乡已是十年,幼弟已经长成。
十年人事的确几番新了。
真的太不辨悲喜。
如今母女、姊弟异地重逢,要感激的原是曾对自己逼害过的人,这番滋味可又似倒翻五味瓶,复杂之余,还是苦的多!
“怎么我没有想过要设尽办法把娘你接出香港来呢?”
当晚,我跑到母亲的睡房去,跟她细谈心事,不无自责。
“心如,别难过。反正我们一家团聚了就好,谁出了力有什么相干呢!”
我默然,不晓得如何解释。
母亲是个聪明人,她一看我面有难色,就道:
“心如,你的苦衷,我是看得出来的,这几年来,也真难为你了。”
“娘,别这样说,一切都是命定的。”
“健如和惜如确有对你不起的地方,可是,她俩都是顶苦的,这一点,你未必知道。”
我抬眼看着母亲,问:
“你出来的这几天,她们给你说些什么了?”
“你刚到美国公干,她们不敢把我就这样留在你家,我在继园台住了好几天,那儿你没有去过吧?”
我摇摇头。
这就表示母亲已经知道我们三姊妹现今不大来往。连旭晖的家我也只到过一两次,尤其是三姨女乃女乃住进大屿山,加上不知不觉耀晖也考上大学,寄宿去了,我要见傅菁,机会多的是。且实在怕与旭晖碰头,看到了他好眉好貌好人好者的模样,却有副歪心肠,心里就气。
“健如拉着我讲了一整夜的话,她说跟信晖是真心相爱的,就知道对不起你,可也是控制不来的事……”
“娘,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
我说的是实在话:人际是非一生,就很难辨清个黑白来。健如与我的恩怨,不只是牵系在金信晖一人身上。
我承认一开头,我是气不过来而对付她的,但自从名正言顺地承认了她是金家的一分子之后,如果她好好地跟我相处,总还是血浓于水,时间一过了,怨总会冲淡,更何况彼此争夺的对象根本已不在世,应该减少了龙争虎斗的压力,没有必要苦苦相逼下去。
然而,实在的情况并不如此。方健如好像恨我比我恨她更理所当然,对付我的方法更狠绝更彻底。
我弄不清楚我还做了些什么事,令她在金信晖殁后要如此地与我为忤。
都是信晖的寡妇是不是?都有信晖的孩子要带大对不对?不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吗?
这叫我怎么跟母亲讲我的感受,谈我的际遇?
算了。
很多积怨之所以免提,不是忘记,不是宽恕,不是放过,而是重新提起,只有更伤心,更劳累,更费事。
“惜如的情况,我就更无话可说了。她并不似健如,跟我开心见诚地吐苦水,她只向我交代一句话。”母亲说。
“什么话?”
“她说:‘娘,我真的没办法,打从我第一次跟金旭晖见面,我就爱上他。我愿意为他做一切的情事,承受所有的人生苦难,担当全部的责备责任。’”我轻叹。
“心如,我记不起来了,惜如见到金旭晖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吧?”
“是缘订三生。”
“也是债缠九世。金家的男人,无疑是来向我们姓方的讨债的。”
夜已深沉,母亲的这句话,令人遍体生寒,牙关打颤。
太恐怖了。
“惜如既然如此坦白,我还能怎么说?”
“多么可惜!”我苦笑,“如果惜如爱上了一个不跟我做对的人,那会多好,我今日起码多一个好帮手。”
“爱情是盲目的。”不附带任何交换条件的赤果情怀尤然。
方惜如像日本的神风特击队,上头一有训令,便义无返顾地冲入敌营,宁可一拍两散,全不计较自己也要粉身碎骨。
我还有什么话好讲的。
“心如,我们母女姊弟重逢了,总算是件喜事,我求你一件事成不成?”
我捉住母亲的手,道:
“娘,不用求,甚至不用讲,我理解,我明白你的心意。”
母亲把我的手放到脸颊上去,慈祥地说:
“那么,你会答应?”
“我会。”我清清楚楚地回答。
“对,我忘了你己为人母,很容易将人比己。”
谁说不是呢?每当我看到自己的孩子为了争玩具而大打出手,争个头破血流,我就激气。老教他们切肉不离皮,手足之情,弥足珍贵。
有一天,听到咏琴在欺负咏书,她道:
“你是你,我是我,你别动我的洋女圭女圭,否则我宰了你。”
我就立即把咏琴拉过身边来训斥一顿:
“有好的东西,妹妹又是喜欢的,你应该主动与她分享才对,怎么会凶成这副样子了,如此自私就不是个好姐姐了,知道吗?做姐姐的有礼让、提携弟妹的责任,我的这番话,你给我记往了才好,否则,我可要赏你一顿打。”
真是似是而非的做人处事道理。
做姐姐的,凡事忍让弟妹,当然总有个限度。这条底线,无疑健如和惜如老早已经冲破了。
可是,我怎么跟母亲争辩?怎么为自己辩护?
如果易地而处,将来有日,咏琴与咏书有类同的事情发生,我这做母亲的会不会知不可为而为,奢望她们能尽忘前事,执手言和呢?
答案是:一定会。
既如是,我怎么能不看透母亲的心事?
原以为母女俩今生今世都不会再见着面了,如今劫后重逢,她向我提出什么心愿要求,我不答应的话,实在是说不过去,于心不忍。
包何况,仇人原是恩人。
金旭晖是在方惜如的哀求下把母弟接出香港来的。
我还能在此情此景之下坚持什么仇怨呢?
于是,我让母亲跟健如和惜如商量,搬回麦当奴道跟我们一起毗邻而居。
罢好我新近买进了紧贴着我住的那幢房子的两幢房子,就让健如和惜如分别搬进其中两个单位去。这总比恢复旧时模样好,省了彼此的尴尬。
母亲自然是最快乐的,她紧紧握着我的手不放,说:
“心如,你知否我曾在年前赌誓,如果上天让我跟你们重聚,目睹几个女儿重修旧好,我宁愿减寿十年,骤然而卒,仍是无憾。”
我笑着拍拍母亲的手:
“你的誓言应验也不打紧,你原就是长命百岁的。”
母女俩笑作一团。
看到自己能为母亲带来欢乐,实实在在地感动。
吞掉什么龌龊气其实在今时今日已不打紧,我总算吐气扬眉了。
一个处在顺境之中的人,也容易胸襟宽广,自己得到的已经不少,就不必为一点点缺憾而再争执,再不肯放过。
加上,惜如的表现令我骇异。
她竟在搬进新居的翌日,跑到我身边来,说:
“大姐,我有话跟你说。”
“说吧!”
“你照顾我,我很感谢。只是如果旭晖都沾你的光,这就说不过去了,他到底是有经济能力的人,所以不像我,非得依靠人不可。所以,我跟他说过了,我现住的一层楼,他还是照样把租金交给大姐。只不过,继园台的租金比这区便宜,如果要向旭晖多要家用,我有点为难,请大姐你通融。”
惜如虽然尽量地说得不亢不卑,但一份可见的委屈潜藏在辞藻之内,是隐然可见的。
我心恻恻然有着极多的不忍。
说到底是我们方家的女儿,于是我答:
“不必斤斤计较小数目了,健如也占住了另外一个单位,难道我就跟她要房租不成?”
“旭晖也会觉得难为情。”
“他把母亲接出来了,我们几姊弟还未感谢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