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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弄雪 第34页

作者:梁凤仪

雨似乎比以前下得急了,夏惜真双手合起来,承接了一些雨水,然后再以湿濡的双手往脸上擦,一阵清凉的感觉,教她整个人轻快起来。

夏惜真挺一挺胸膛,回头就走进大厦去,她自觉仍有力量去应付漫漫长夜。

以下的两个是远在二十年前写成的短篇小说,如今看来,羞愧得很,不论文风思维都与我八九年开始积极从事写作之后的作品截然不同。

之所以收录在本书内,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使我曾写过的短篇有一个整体亮相的机会,前后期作品成为一本小合集,对我很有意义。其二是有些读者与朋友喜欢我的近作,对旧模样也有兴趣一看,图个一笑,也是好的,故而也收在本书内了。

相忆深

漫天风雪,威斯康辛的陌生地。

OliviaNewton-John的“IfYouLoveMe,LetMeKnow”仍在录音机里播送出来,荡逸在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你爱我,让我知道……如果你不,让我走……”

壁上的时钟,显示着中国同学音乐晚会快要结束了。

我仍旧站在窗前,呆望窗外。白雪,无声地、轻柔柔地洒满一地。

“凤姿,”昨晚,为杰和我从图书馆走向巴士站时,他那半恳求、半失望的眼睛一直望着我。“你真不能答应明天来参加中国同学音乐晚会么?”

“我很抱歉。”

巴士从对街转过来,停在我们面前,几十个座位只有几个没空着。可不是,谁不趁寒假回家走一趟。就是留下来的本地学生,也犯不着一定要在华氏表零下二十度的天气里往外跑,只有我们(也许只该说我,为杰不是因为我,大概也宁愿躲在家里看书),这些家在十万八千里路外,又不得不尽快在生活费用光之前,把论文写好的中国留学生,才不能不冒着夜深雪重,冷得满脸发痛的往图书馆里钻。

“你不是说过喜欢听人弹结他吗?”为杰还未放弃对我游说。

是的,我喜欢听人弹结他,从我十岁开始,就喜欢听人弹结他。

“我知道明晚自己的表演不会精采到哪儿去。”为杰微微垂着头,眼睛看着鼻子说:“但,我的确是诚心诚意,认认真真的学了一整年结他。”

那声音低沉得似乎只预算让他自己听到。但,已足够使我的心蓦地浓缩抽搐起来。我别过头去,满眼是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静悄悄、冷清清、寂寂寞寞的景物,像我十五年来的心境。

“别误会,我不是勉强你。”为杰以为我的沉默意味着不悦。

“没有,为杰,你知道,什么人都勉强不了我。”我显然带点歉疚,很自然的在他手背上轻拍了两下。

“那么,你是考虑改变心意了?”没想到一个这样细微的安慰举动,也能使他再雀跃起来。

“没有。”我慢慢戴上手套,车子快到家门了。“你也该知道,我不轻易改变心意,有时,甚至自己想改变也不能呢!”这回是我的声音低回得只有自己听到,刚放宽的心又收紧起来。

为杰望着我,默默无言,永远是那张沉郁而满怀心事的脸。自我认识他以来,两道不夸张的浓眉,总是黏结在一起,难得的分开几分钟,又聚拢回去。这也许是我该负的责任。

本来,初认识他时,为杰方方正正的脸庞上,洋溢着的是年青人应有的光彩,嘴角总带半点笑意。一双适中的眼睛,透视出定量的自信与满足,这是自然而肯定的——家境富裕的医科留学生,有的是可见的光明前途,有的是痴痴地跟在背后的漂亮女孩子。如果他没有遇上我或遇上我而在动情,他应该是幸福愉快的。可惜,上天不知是专爱作弄人,抑或是有意显示公平,似乎并没有轻易放过为杰的打算,正如没有准备放过我,甚至在遥远一方的霈一样。

能怪我吗?是我的不是吗?每当我欲为此自疚一点儿时,总会立即联想到自己来。迢迢千里,独个儿飘飘泊泊的留在异邦,为的是那见鬼的博士名衔吗?我能不冷笑?

我站起来,伸手拉了拉叫停站的绳子。

“好好弹你的结他,我相信你会赢得很多掌声的。”我最低限度还是应该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反正明晚的掌声大抵不会属于我的。”他苦笑一下:“这学期新来的一位艺术系教授,也要参加我们的音乐会,听说他的结他棒极了。”

“是吗?”我不经心的应着。巴士再转一个弯,便是我家门口了。

“你没听过同学说起他吗?人师得很,锋头也蛮劲,名字叫什么傅若文的。”

车子猛地转了一个弯,我双脚一软,差点没跌扑到为杰的身上去。下了车,脚踏在地上时,软绵绵、轻飘飘的,满脑子白茫茫一片,像这儿的雪。

漫天风雪,陌生地,又一夜。

“如果你爱我,让我知道……”

壁上的时钟是九时多了。

我拉开衣橱,伸手取下一件米白色的裙子,换上了,再披上我那唯一的半旧深蓝色大衣,拿起母亲最近织好寄来的红羊毛领巾。母亲的手工多精细,就跟机器打出来的没两样。红色的冷领巾,她心里的我,还总是逗留在孩童时代,没有小女孩不爱红色,我又岂能例外。

那年,我十岁。大年初一的早上,鞭炮在小巷上此起彼落的响着。我从起床后一直躲在房里,折好在三大值抽屉里的衣服都给我从上而下,自底至面的翻弄出来,穿穿这件,试试那套,总还不能使我完全满意。

“孩子,你比十八岁的姑娘还难侍候了。看,扔了满床满地的衣服,还没选上一件。”妈妈站在房门笑着埋怨我,“反正我们不是要上哪儿特别的地方,只到隔壁傅家贺贺年便回来,随便一点儿成了。”

我没好气的瞥了妈妈一眼。爸爸不是整天在赞她聪慧会看人心,怎么就连自己女儿的心意也不知道一点点?

“你不如就穿那红袄子吧!”妈妈有点不耐烦地给我出主意了,“你皮肤女敕白,配红色的蛮好看。”

结果我真的穿了一身红色到傅家去。

花红懊子,配红裤子,脚上踏白袜,穿进过年前爸爸买给我的红鞋儿,再加上摇晃在脑后的两条辫,辫上的红色蝴蝶结,活泼得像真要飞离我的松辫。

暗家,大清早便堆满了一屋子的叔叔婶婶、姑姑舅舅、堂兄堂姊、表弟表妹,十分热闹。妈妈说我们早把傅家当作自己人看待,远亲不如近邻;从爸妈结婚不久,我们便和傅家当了好邻居。

暗婶娘一见我,照例把我拥在怀里,亲亲我的脸,还是那使我百听不厌,越听越有味的老话:

“多可爱的小宝贝,又甜又逗人开心,看将来谁个哥儿有本领讨了做老婆,谁家婆子积福聚了作媳妇。”

我脸上热烘烘,怪舒服的,不禁看了坐在一角的傅若文一眼。

深蓝色的长裤,仆仆实实的配件白衬衣,没打领带,即使在大年初一的今天,依然一派满不在乎,爱理不理的神态。他根本没注意我,或是任何人的出现、存在。只抚弄着自己心爱的结他,琴音婉转,轻轻地,不经不意,不疾不徐,从他指缝中溜溢出来。如果我有根魔术棒,可以任意把自己变成什么的话,我大抵会毫无考虑的把自己变成他怀里的结他。

“若文,别只顾一天到晚玩结他,这么多小朋友来了,总该带他们到后园去玩玩。”傅婶娘扬起声,从客厅的另一角吩咐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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