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上哪儿,随便逛逛。”李维诚实以告。
“李维。”他唤了声。
“嗯?”
“去洗把脸,我带你出门。”
“出门?上哪儿?”李维微感讶异。
方仲华笑笑,“去了就知道。”
***
李维有些不敢相信,方仲华竟然租下了一艘豪华游艇。
十二月的苏连多,海风甚大,是不太可能在夜间出海的。
方仲华让游艇泊在岸边,豪华的四层楼游艇上,只有他们两个客人。
船上,烛光摇曳、美酒飘香,厨师为两人准备了丰富精致的晚餐,乐师则在一旁拉奏着乐器。
这……算是赔礼吗?李维不知道该不该问,这样的气氛下似乎不该讲些杀风景的话。
当然,方仲华对早上的事,也是只字不提,彷佛两人压根儿没发生过任何不愉对桌而坐,举杯共饮,烛光美酒,月光海风。苏连多的海岸,似乎有一股醉人的魔力。
晚饭过后,带着微微醉意,李维整个人躺在甲板上,清亮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落满他年轻自信的脸庞。
“晚上风大,别着凉了。”方忡华扔了条毛毯给他。
李维笑着,没想到方仲华也有体贴的一面,“放心吧!我没那么弱不禁风。”
点了根烟,方仲华在他身侧躺下,望着满天星斗,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了。
“仲华。”李维唤了声。
“嗯?”
“为什么外面的人都管你叫银狐?你的头发又黑又亮,一点也不像啊!”李维笑着,像个稚气的孩童。
似乎感染了他的纯真,方仲华脸上的表情也明显变得柔和,“以前,我喜欢染头发。”
“哦?染成银色吗?”李维好奇地问。
“嗯,淡淡的金色,太阳光强的时候,看起来很像银白色……”悠悠的语意,有些缥缈。
“你喜欢这样的颜色?”李维侧过脸看着他。
“不,只是怀念。”
“怀念?”
“那颜色,很像我母亲的发色……”方仲华缓缓吐出一口白烟,掩去了他的面容,让李维看不清他的表情。
微爬向他,李维的脸近贴在他面前,彼此呼吸清晰可闻,“告诉我关于你母亲的事,好吗?”不知是否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今晚的李维,似乎有着比白天更加旺盛的好奇心,酡红的脸上,带着一份醉人的奇特艳丽。
“仲华。”见他不语,李维又叫了一声。
“那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你真的想听吗?”方仲华抬眼,凝视着眼前这张令他意乱情迷的脸孔。
李维点点头。
方仲华笑了笑,伸手轻拥住他,开始述说他这一生中,原以为会永远放在心中的悲凉往事……
***
原本,李维与方仲华是打算一早开车回佛罗伦斯的。
但是,昨天晚上,两人躺在甲板上,竟没完没了地聊了一整夜。
直到清晨,方仲华才拖着眼皮己沉重如铅却强硬死撑的李维上床睡觉。
当然,这一睡,就睡到中午过后才起床。
心理学家常说,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此刻,这句话套在李维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
原本一直习惯独睡的李维,自从被方仲华夜夜拥着同寝而眠后,似乎己开始对这样的举动感到理所当然。
白净的床单、午后温暖的海风、游艇上肢体交缠的两人,织就成一幅美丽静谧的画面。
“几点了?”李维问着,整个人仍蜷在方仲华怀中。
“两点半。”方仲华拿起搁在茶几上的手表看了一眼。
“嗯……这么晚了。”李维懒懒爬起。
不想让身旁温暖的体热离去,方仲华伸臂一抱,李维又重重落回他怀中。
“你做什么?”李维吓了一跳,眼中净是不解。
“别动,只要一下子就好。”低沉的嗓音,有着不容人拒绝的强势。
方仲华将他拥在怀中,低头轻触着李维金亮微卷的发丝,清爽淡然的味道飘落,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那是自从他的双手染满血腥之后,就再也不曾有过的感觉。
李维静静不动,任由方仲华抱着,男人强健臂膀上传来的强烈索求与渴望,让他泛起一种异样情愫,一种被爱、被需要、被紧紧缠绕的温暖情愫。
第四章
城郊外环道上,蓝色欧宝轿车飞驰着,车上播着-调音乐。
方仲华带着李维,一路奔驰回佛罗伦斯。
初冬的意大利,已没有夏日遍野耀眼的向日葵花田,萧索的枯枝,在空旷的原野上兀自摆荡着。
吱的一声,方仲华突然踩住煞车,过猛的力道,让高热摩擦的煞车皮传出一股燃烧未完全的焦味。
“怎么了?”李维忙问。
“撞死了一只狗。”方仲华微皱着眉,“我下车清理一下。”
李维也跟着开门下车。
被压在车轮下的,是只奄奄一息的小狈,牠的后腿被辗断,鲜红血液流了满地。
“仲华,我们赶快带他去看医生。”李维急急喊道。
看医生?有没有搞错,为了一只野狗,需要这么麻烦吗?
不顾一旁无动于衷的方仲华,李维赶忙从车上拿出毛毯,缓缓移动灰毛小狈的身子,将牠抱起,“快走啊!还等什么?”
方仲华没有吭声,依着李维的意思,进城找医生去。
在罗马城郊外兜了一圈后,方仲华将车子停在一间大型的兽医院前,两人随即进入。
兽医接过满身是血的小狈,紧急为牠输血,并立刻施行手术,在一阵抢救后,总算捡回一条小命。
“要住院一个星期。”兽医对两人说道。
这么久?李维露出为难的表情。
“这只狗有血统书吗?”兽医问。
李维摇摇头,“没有,牠是我们在路上拾到的。”
“哦!那真是少见,牠可是一只血统纯正的阿拉斯加马拉穆犬喔!”
是吗?原来还是一只名犬。
“这种大型犬,外貌酷似西伯利亚哈士奇,不过在体型上可是整整大了一圈,个性上,对主人也较为忠实,如何,你想收养牠吗?”兽医检视着没有芯片又身受重伤的灰毛幼犬,一边转头问道。
李维想了一下,点点头,“如果可以的话。”
兽医笑了一下,对仍在昏睡中的小狈说道:“恭喜你了,小伙子,你有个新主人了。”
因为这个“突发事件”,两人的行程又耽搁了。
不过,李维在方仲华的允许下,拨了通电话回家,向父亲报平安。
艾维斯虽然不明白爱子为何一直流连在外,但他目前平安无虞,应该是可以确定的。
(快点回来。)这是艾维斯对李维唯一的期盼。
***
若说纯粹因为照顾一只小狈,而耽搁了回家的行里,这似乎不太符合李维的个性。
但,他的确是因为这样,而延误了回家的时间。
李维心里明白,这不过是个借口罢了。真正的原因,是他想在方仲华身边多停留些时日。
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他总觉得,方仲华的世界太遥远、太虚幻,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相会,一想到这里,李维发现自己竟舍不得离开他。
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情愫?他自己也搞不懂。
他从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也不相信真有为爱疯狂这样的奇迹。
但对于自己连日来的举动,他开始怀疑,说不定,他心里住着一个与他过去所认识的李维.麦迪梅耶完全不同的人。
突然多出了几天相聚的日子,不可否认,方仲华与李维心中都有些窃喜。
两人每天开着车到处闲晃,常常兴致一来,可以开上一、两个小时的车程,跑到Lazio郊区的小镇上喝咖啡,一坐就是一整天。
这样轻松惬意的日子,让李维脸上的笑意愈来愈深。偶尔,十二月的冷风呼啸吹过,李维总是习惯性地把身子往方仲华怀里一缩,好象这温暖强壮的胸膛,是他私人专用的最佳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