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蕙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春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弄弄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春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交到立春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毛淡绿,两翼羽毛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色,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春、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诱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是呀,小姐,少爷说出自什么诗呢。”石榴苦恼地皱了皱眉,她不识字,可不懂什么诗呀歌呀的。
费明兰接过石榴手里的葵花子,打开笼子门,馥馥就主动跳到了她的手心里,她用手指轻轻抚模馥馥的背部,馥馥低头啄食了一枚葵花子,然后在她的手心里跳了跳,甩甩头,忽然开口道:“幽兰在空谷,馥馥吐奇芳。”
费明兰又惊又笑,用手指点了点牠的小脑袋,笑道:“哎哟,你还是个小才子呢。”
馥馥满足骄傲地又跳了跳,继续学舌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费明兰这下却有点笑不出来了,她就是再笨,也听出了这鹦鹉果真是在“学舌”,学他人的口舌,做了个传声筒而己。
费明兰喜好读书,平时涉猎颇多,知道丹巴鹦鹉确实属于珍禽,这种鹦鹉音色清脆圆润,动听悦耳,而且很聪明,十只里九只能学人言,有的还能一口气诵出长达十几个字的诗歌,比如眼前的馥馥。
立春和立夏却听得大为惊叹,石榴更是目瞪口呆,她可是怎么也记不住这样的诗词呢!
馥馥居然比她还聪明,太厉害啦!
费明兰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漂亮可爱的馥馥,心头却浮现出青衣青年高雅端华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思浮安。
她前几天知道了原三公子是亲自来相亲的,那时候她就已经羞窘过、担忧过、思虑过了。
她不知道原三公子到底对她是什么印象,心头有点忧虑不安。
哪个少女不怀春?
费明兰再聪慧、再坚强,也不过是一名正值二八芳华的妙龄少女,她自然也会偷偷地猜想自己将来会遇到一位怎样的男子做她的夫君。
***
原治之,世家望族原府的嫡三公子,原府众多男丁都位列高官,长辈且不提,光原治之这一辈人中,长兄年纪轻轻已经位列二品大员,是手握实权的尚书左仆射:二兄十八岁已经成为少将军,为国驰骋疆场,长年厮杀在前线:原治之本人十七岁也己进士及第,虽然只是第三名的探花,据说却是皇帝因为他年轻,长得又俊美,非常符合“探花郎”这个美誉,才故意将他从状元降到了第三。
而且,费明兰听庶兄费明德详细讲述了原治之对费家的出手相助,了解了原治之的手段与善意,这让她感激之余,更增添了几分少女的浪漫憧憬。
费家在费忠贵突然去世之后,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原治之的出现就宛如立下了一根最中心的粱柱,让费家突然就安稳了,费明兰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不管对于什么样的女子来说,有本事的强势男人都是最容易让她们心动的,费明兰也不例外。
英雄爱美人,美人又何尝不一心仰慕英雄?
包何况原治之本身又是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费明兰的一颗芳心,也就不知什么时候,在不知不觉中,萦萦绕绕地放到了原治之的身上。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原治之都是让女方无可挑剔的完美夫君人选,费明兰真有点担心人家看不上她这种商户女呢。
如今他却送来了馥馥,是什么意思呢?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在暗示她可成为他的良配,在向她温婉求婚吗?
费明兰强自压抑心头小意的乱蹦乱跳,就怕是自作多情,万一人家不是这个意思呢?她如果太热情回应,岂非会让她出丑?
可,万一真的是呢?
她会因为一时的会错意而错过这段良缘吗?
石榴忽然“哎呀”了一声,有点惶惑地道:“小姐,那位原公子还让奴婢转述一句话的,奴婢刚刚居然忘记了,还请小姐责罚!”
“小糊涂蛋,快说呀,什么话?”立夏忍不住拍了石榴的小脑袋一下,这个小丫鬟刚刚十一岁,还没有教好,性格有些粗枝大叶的,有时候真让人忍不住想敲她脑袋瓜几下,看能不能开窍。
石榴道:“原公子要奴婢转告小姐:『费小姐,原三并非你眼中的原三,而是和令兄一样的原家子。』”
嗯?和哥哥一样的?
这又是什么意思?
费明兰狐疑地颦眉,忽然她的心一跳,她的哥哥可是好男色啊!
难道……
这、不会吧……天啊!
天哪!
第5章(1)
金陵,乌衣巷,原府。
原四公子原平之冲进母亲郑氏的院子,一路直接闯进内室,看到郑氏手中正拿着合婚庚帖,目光阴寒,脸色沉重。
郑氏皱了皱眉头,道:“你这是干什么?耍性子给谁看呢?没有通告就闯了进来,越大越没有规矩了,哪里还有一点大家子的样子?”
原平之伫立在原地,努力平抑住心头的怒火,放缓声,问道:“父亲也答应向费家提亲了?”
“是啊,费家大小姐也算是你们的远房表姊,和治哥儿联姻,是亲上加亲的好事。”
原平之只觉得心中一团怒火,额角青筋跳得生疼,他努力压低声音道:“这和替二哥纳妾冲喜不一样,出身低微、身为平民也就算了,这可是替三哥找的正室嫡妻,怎么能要一位商户女?士、农、工、商,最不入流的就是商人,奸商奸商,这种人养出什么好女儿?”
郑氏把庚帖放存桌子上,端起茶盏,倒是漫不经心地笑了。
“你这孩子懂什么,咱们家的情况你多少总该清楚一点,你父亲和大哥都说过,你们几个兄弟姊妹并不再适合往高处寻亲,治哥儿的婚事高不成低不就这么多年,我好不容易寻到一门这么合适的,你父亲也觉得妥当,你就不要瞎操心了。”
原平之扬眉这真的合适?难道不是你故意寻来羞辱三哥的?”
“混账!”
郑氏手里的茶盏擦着原平之的耳际滑过,在地板上发出清脆撞击声后,被摔得四分五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