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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情狂飙(港名:逃情快车手) 第12页

作者:蓝雁沙

“菲碧,你跟他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我这外人是没资格说什么,但人家说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砂,更何况是那么大的一颗“石头”,这也难怪小齐要发狂了!”马英明说着以下巴朝办公室的方向点了点。

“石头……”顺着马英明所指的方向望去,菲碧过了好一会儿才搞清楚他话中的意思,随即大大地摇着手。“不,小马,你误会了。我跟小齐之间根本什么也没有,我们只不过是同事又同在一个车队里而已。至于李老板,那更是不可能的,他是我们的老板。”

“但是,情况看起来有点儿怪怪的。”

“不,我向你保证--什么都没有--现在我唯一所想的就是车赛的事,至于他们两个,什么都没有。”菲碧正色地面对马英明,斩钉截铁的说道。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风雨越来越大,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抓起一把洗手剂,马英明仔仔细细地搓着手问道。

“不必了,我骑脚踏车来的。”扬扬那张马英明所列的清单。“我马上就可以走了,你还是先走吧!”

“嗯,我得到学校去接我妹妹,你自己小心点。”很快地冲凈手指间的污渍,马英明抓件外套穿上,朝菲碧挥挥手,很快地驾着他那辆看起来随时会解体的车,冲进如倾盆倒下来的雨幕之中。

第四章

伫立在那里望着如瀑布般直直倾落而下的雨势,菲碧颓丧地坐在车旁的小板凳上,发着愣地看着外面被雨水洗刷得青郁万分的草木。

小马刚才所说的那些话,仍令她感到十分震撼。她明白小齐对自己十分友善,而她也竭尽心力的回报他。但在她心灵深处,小齐之于她,犹如是飞雄的角色。因为失去了自幼即十分亲近的哥哥,而父母又各自沉湎在痛苦的自责,或是忙着将满月复的不平宣泄出来。

相较之下,从来都没有人注意到菲碧的心情。她自幼即对哥哥飞雄十分崇拜,更视他为自己最好的朋友。而在他自暴自弃的逃学逃课、跟父亲冲突不断之时,菲碧却因为忙碌于自己的课业,而未能好好地和他沟通、劝他,这是她一直引以为憾的心事。

收拾起伤痛的心,菲碧不顾父亲的反对,径自从只读了一学期的专科学校中辍学,坚决地到修车厂,由洗车学徒做起,而到现在的半师。

因为没有了跟自己无话不说的哥哥,菲碧在面对小齐或是小马他们时,便会不由自主地,将对哥哥的满腔思念之情,全都投射到他们身上。

而小马却点出小齐对自己的感情,跟她所愿意付出和接受的程度有着极大的落差,这使得菲碧整颗心更是惶恐不安,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噢,你在这里。”在声音响起之时,菲碧这才警觉到身后有人,她猛然跳了起来,像做错事被逮到的小孩般的涨红了脸,吶吶得说不出话。

“我刚刚把设计图看过一遍,员工宿舍里并没有女员工的房间,我已经要他们想办法隔出一间,至于厕所,我想可以跟浴室合在一起。总之,你想想看还有什么是必需的,尽早告诉我。”拖着菲碧,小李对着已被拆得一干二凈了的原宿舍旧址,指着空无一物的空地侃侃而谈。

“女性宿舍?我不明白。”想起自己那虽破旧,但终归是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家,菲碧迟疑地摇摇头。“我向来都是住在家里,所以你实在不必如此大费周章。”

像是没有听进她所说的话,小李还是无动于衷的拉着她往那片有个大大老榕为天幕的树荫深处。

“你当然必须住在这里。在这个团队中的每一份子都是相等的地位,我们必须吃住全都在一起,才能培养出良好的默契。”

“我们?”

“嗯,我们。我要求这个团队的所有车手或维修人员都能有休戚与共的心情,以团体的荣辱为荣辱,这样才能在比赛场上有好成绩。赛车不是种散兵游勇可以成功的运动,必须靠所有人的通力合作,成功的滋味才会甜美。”

小李默不作声地站在只用透明大帆布临时搭建起来的小车棚内,滚滚而来如骇浪暴洒的风雨,将帆布鼓吹得咯啦咯啦作响,他默默地检查着四边缚着帆布的铁桩,对越来越猛烈的风势和雨水,感到忧心仲仲。

“风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去吧!”抬起头望着渐形撒泼的水势,小李拎起钥匙,便伸手去搀扶菲碧的手臂。

立即甩开他的手,菲碧径自拿起稍早冒雨来时晾在一旁的雨衣,往自个儿头上套下去。

“谢谢,我自己回去就好。”不敢看他的眼睛,菲碧急急忙忙地扶起斜卧在地上的脚踏车,才刚要跨上去,冷不防被人由背后伸手揽住腰,这使得她吓了一跳,差点儿就要放声尖叫。

但她还来不及叫喊出声,或是同他理论之际,轰然一声,原本巍□地立在前面的一棵榕树,已被拦腰吹折,拉杂着电线和垃圾,还有纠结的车及其它杂物,不偏不倚地就砸在距他们脚畔不到十公分之远的距离。而且还将菲碧脚踏车的前轮给压扁了,这使得花了好大力气才将脚踏车自那些垃圾堆里拖出来的菲碧,真是感到欲哭无泪。

“危险!”在菲碧还没反应过来前,小李飞身一扑,将菲碧拖回被风吹击得噗噗响的帆布下,看着那条犹冒着赤青紫色光芒的断落电线,如被斩断头的蛇般,兀自在地上翻滚腾跃。

退回了帆布下,菲碧立即挣开他的怀抱,远远地避开他。双手抱着自己,满脑子想的全是在工厂工作的妈妈,向来都是走路去上班的妈妈,该怎么回家呢?

“菲碧,菲碧,你在想些什么?”检了把冷汗看着电线上那股奇异的光芒消失后,小李不经意的见到菲碧那恍惚的神情,他诧异地走了过去。

“噢,啊?什么事?”小马的话在心里不停地酦酵起泡,那些疑惧的泡泡在心里越堆越高,使菲碧的脸色也越来越不自然。

看到她总像要钻进壁缝似的往后退,小李心中一动。但他并没有停住自己的脚步,仍一步步地向她走去,直逼得菲碧的背部抵在墙面上了,他才俯,接近到看得到彼此瞳孔中的自己为止。

“菲碧,你为什么怕我?”缓缓地,一字一句地,小李玩世不恭的凑近她,紧紧地盯着她惊惶失措的眼睛。

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菲碧发现自己连呼吸的步骤都要乱了,她连吞了几口口水,长长的睫毛颤了颤,咬着牙地进出话来。“谁说我怕你,我为什么要怕你?”

“这该问你才对啊,因为每次只要我一接近你身边,你若不是惊惶地像只刺猬般的反击;就是像只受到惊吓的兔子,迫不及待地想逃之夭夭。就心理学上而言,这都是某种因害怕而引起的自我防御反应。”像在欣赏名画似的看着菲碧变幻不定的脸色,小李又现出那种吊儿郎当的态度,微微扬起头斜睨着她。

“谢谢你了,佛洛依德先生。但这回你判断错了,我并不怕你,我只是……只是不习惯跟陌生人太遇接近,请问现在我可以离开了吧?”悄悄地往旁边挪,菲碧试图想逃出那个由他浓浓的气息所构成的范畴,但无论她怎么左躲右闪,总是发现自己还是被他牢牢地盯在那里。

“嗯,我发觉你真是有意思极了。”带着略略涣散的眼神,小李伸出食指,轻轻地自菲碧光洁的额头,一路缓缓地沿着她笔直的鼻梁,如羽毛轻抚,又似微风轻揽地来到她的鼻尖。“这么柔软,这样甜美,却是如此倔强得紧……你就像沙漠中的玫瑰,用坚硬的利刺,保守着甜蜜的内在,你是蜂蜜和烈酒的混合液,使人难以拒绝,无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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