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敏箴拿着父亲交给她的名片,自己拎着好几袋的行李,转车换车的找到查理的店,找那个据说是爸爸的堂哥的三婶的谁的谁的陈查理。
查理“叔叔”倒真像爸爸所说的,不但把她当成是亲生的女儿一般的热情欢迎,连他的妻子莫愁也几乎将全副心思放在敏箴身上,这对夫妇成了敏箴念大学的守护神,使她叫苦连天。因为查理夫妇的家就在大学附近,敏箴便住在那里。
“可是莫愁婶婶,我同学都要去听那场演唱会哩,他们会接送我的啦!”敏箴嘟起唇看着查理驶出他那辆豪华的房车,不依地讨价还价道。
“嗯,在外人面前喊我莫愁就好了,毕竟我也大不了你几岁。关于去听演唱会这件事我想我们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莫愁将外套披在敏箴身上,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唯不跟他们去喝酒,也不会跟别人一样染上吸食毒品的坏习惯。”敏箴仍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我们都知道你是个好女孩,但是你的那些朋友可令我们不敢领教,所以不如跟我们参加晚宴。”查理打开车门,催促着敏箴和莫愁。“快,要不然待会儿迟到了可就难以向主人家交代了。”
要不然就是——
“查理叔叔,我快跌倒啦,你们到底商量好了没有?”踩着三寸以上的细跟高跟鞋,敏箴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身上套着查理粗缝好的布料,充当模特儿。
“快了,有点耐心嘛!”查理蹲在敏箴所站着的高椅子下量着这套婚纱的裙摆。
敏箴嘟起唇的嘟哝着。“有谁像我这样穿着会跌断脖子的鞋,还能有耐心的站在这么高的椅子上的话,不是平衡神经失调,就是有天赋异禀。”
从那时候起,查理总算对敏箴的能耐刮目相看,在大学毕业之后,敏箴更是如鱼得水的像困居牢笼突然放出去的野鸟山猴,极其疯狂之能事的勇于尝试各种新奇的事物。她狡自搬出来住。
而查理跟莫愁夫妇就认真的担负起守护的职责,每隔几天就要打电话查问。
“查理叔叔,你昨天不是才打过电话来查问,今天怎么又打电话?”敏箴将那些大大小小的抱枕用两脚夹住,在脚边堆得高高的,再将酸涩的双腿架上去。
“你这丫头知不知道闯了什么祸?”查理望着被莫愁收走的布甸,叹口气的对着电话说道。
“闯祸?没有啊,我最近很乖,找到新工作,而且也每天乖乖的去上班。”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晚上在酒店中的那段惊险经历,她摇摇头将之甩到脑后去。管他的,查理叔叔他们不可能会知道那件丑事的,她如此的安慰着自己。
但查理接上去所说的话,却一清二楚的把敏箴的二厢情愿完全推翻,甚至还让她饱受惊吓。
“丫头,你怎么没事跑到酒店去玩呢?而且还吊在个半果的男人身上,你知不知道明天一大早这消息就要传遍全香港,出现在每个人早餐桌的报纸上,也包括了你爸爸每天看的那一份。”面对莫愁端过来的苹果和胡萝卜片,还有他一向不甚欣赏的芹菜段,查理只得以聊胜于无的心情去笑纳。
“嗄!”敏箴先是猛然地倒抽一口气,脑筋中完全空白的说不出话来,电话线的两端只听到查理嚼东西的“卡啦”、“卡啦”声。
“如何?吓坏你了吧?丫头,你怎么会去招惹那个方希平?”查理吸吮着手指,接过莫愁递过来的纸巾。
敏箴坐立难安的翻下沙发,捧着电话在客厅来回不停地踱步着,脑袋瓜里拼命的想着该如何为自己月兑罪。
“查理叔叔,我才没有那个心思去招惹他哩,他只是想去做个专访而已。”敏箴考虑再三之后,决定诚实为上策。
“是吗?可是从照片上看来似乎不是这么回事。”
“是真的啦,谁叫他不接受我们公司的记者去采访他,我们社长又坚持一定要有他的专访,下期的杂志才出刊,所以我才自告奋勇的去找他。”本来就是这样的嘛,只是我省略了借穿房务部门的制服,由餐车溜进去的那一小段而已。
查理的声音高了八度的尖锐了起来。“什么?你为了要抢新闻,甚至……甚至不择手段……”
敏箴用尖叫声打断查理的质问。“拜托喔,查理叔叔,我还没有伟大到那种程度。我……我……只是我进去的时候他刚巧衣衫不整,而且在一连串的阴差阳错之下,使事情看起似乎很暧昧,但事实上什么也没有。”
“真的什么也没有?”查理语气里仍甚为怀疑。
“真的什么也没有,所以查理叔叔,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再讨论这个问题了。”敏箴斩钉截铁的说,面后打了个呵欠就想挂电话。
“恐怕办不到。”查理停了半晌突然说道。
“噢,拜托,查理叔叔,这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是一场误会而已……”敏箴拿出向来对父母很有效的绝招。
“丫头,这些话你留着跟你爸妈说吧!他们已经打过电话来了,我看八成会搭明天第一班的巴士真奔你处,你自己好自为之啦!”查理倒是很坚决的不肯跑这淌浑水。
“查理叔叔,其实我觉得方希平倒也不像一般人所以为的是个花心大萝卜,他……”想起花园中和他的一番谈话,敏箴若有所思的说道。
“嗯哼,这我就不清楚了,我明天还有一大堆的活儿要干,早点睡吧,晚安啦!”不待敏箴说完,查理立即眼明手快的切掉电话,想起明天敏箴的父母来造访之后的兴师问罪,查理没来由的肚子又饿了起来,觑着已经睡着的莫愁,他偷偷模模的溜进厨房,打开冰箱大快朵颐一番。
拎着嗡嗡响的电话,敏箴叹口气的自沙发上提起刚才乱扔的皮包和外套,懒洋洋的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唉,这下子可丑大了。真是好死不死的去拉到那个方希平的浴巾,不过,幸好他在浴巾下还穿了件小小的裤子,否则的话,那可真是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话又说回来,其实我现在比较担心的倒是方希平他明天要怎样跟他妈交代,方希安失踪的事,我似乎在报纸上看过,当时倒也没怎么在意,怎么也没想到只是因他一个人的失踪,就将他们家搞得这样天翻地覆,鸡犬不宁。同样的道理,当初我生母的去世,她的家人又该是如何的伤心啊!
她胡乱地洗了个澡,将头发吹干后眼巴巴地瞪着天花板,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所想的倒不是明天父母的到来,反而全是关于那个一人扮演两个角色的方希平,真不知道他明天该如何渡过这个难关了,她昏昏入睡前仍想着。
第三章
希平闭着眼睛,双手在床畔附近的床头几上模索着,但刺耳的闹钟声就像没有止境似的,一阵强过一阵。天杀的,希安干嘛非得用这种令人神经紧张的闹钟不可?他忿然地坐起身子,用力按停闹铃,坐在床上用双手在脸上搓揉着,直到此际,酸涩的以眼仍有些睁不开。
没有时间再发呆了。他自言自语地拎起希安常穿的运动服套上,梳洗过后马上到院子里上吃例行的早餐。
希平跟希安的习惯是典型的南辕北辙:希平是个不折不扣的夜猫子,夜愈深沉精神愈好,白天则是经常得找个空打打瞌睡补充体力;相较之下,希安就过着比较规律正常的生活,他早睡早起,相当排斥夜生活。
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天早上希平都得千辛万苦的跟闹钟还有自己的意志力奋战的原因——他必须准时出现在院子里——让母亲能在一大清早起床时就见到“希安”,一如她十余年来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