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预备去参观传统的雅美人生活,突然,整个村落都像热水沸腾般发出可怕的叫声。
本来走在前头的克丽丝汀立刻逃了回来,宛如小鸟般的逃进秦大佑的怀里。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那家伙暴动般的尖叫连我也吃惊。
“他们是不是要出草?”克丽丝汀怯生生地问。
“不是,是部落里面有喜事。”秦大佑很镇定的观察了一会儿说:“这个村子有新船要下水,他们大叫大嚷就像我们汉人的鞭炮一样,可以赶走恶灵,逃避邪恶,又可以象征团结与丰收。”
“真的吗?”克丽丝汀又兴致勃来。“我可不可以拍些照片?”
“最好不要。雅美人固然好客,但你拍照一定要事先要求人家的同意,否则就麻烦了”。
“他们会同意吗?”
“有时候会有附加条件,跟你要钱要香烟,你是给还是不给?”
“那我何必带相机出来?去艺品店买风景卡就好了。”
“那也不错啊!”我安慰她:“有专家都帮你拍好了、洗好了,你到兰屿来,只负责玩就成了!”
克丽丝汀被我说得笑了起来,把照像机收回袋子里,秦大佑教我们戴上太阳眼镜和帽子,到海边去看下水典礼。
“我知道,这种船叫独木舟。”到了海边,雅美男人正在举行祭典,克丽丝汀兴奋的指着红白黑相间,雕刻得十分精美的大船说。
“又是一个游览指南下的牺牲者。”秦大佑笑。
“我说错了什么?”克丽丝汀不服气。
“正确的名称是到木舟。”
“为什么不是独木舟?”
“你看看这艘船,它有十一个位置,一人独划的才是独木舟。”
克丽丝汀吐吐舌头,这些小动作别人做起来显得轻浮,她却显得可爱,不仅是因为她有张漂亮的脸,我想,那是她有灵魂的缘故。
“你又在想什么?”克丽丝汀问。“你的心是跟我们出来玩,还是仍留在台北?”
“我在想灵魂的问题。”我说。
“你的灵魂有什么问题?”
“灵魂有问题还算是好的,我相信有很多人是没有灵魂的。”
“怎么说?”连秦大佑都回过头来。
“我第一次想这个问题是母亲去逝时,那天来了不少人,多半是她的朋友、同事,公祭时,他们也哭得很伤心,但没多久,他们就开始谈天,说笑,完全忘了刚才他们前面还有一副棺材。”
“你就因此认定他们是没有灵魂的人?你为什么不说他们是没有思想的人?”克丽丝汀反诘。
“没有灵魂比没有思想更可怕。”秦大佑深深看了我一眼。“我们回到正题,来谈谈船好吗?”
没人反对,因为灵魂问题应该秉烛夜谈,而不是在大太阳光底下发牢骚。
秦大佑说起他的本行来像个电脑,一丝不苟,更显得可爱,他告诉我们,雅美刳木舟由廿一块木材组合而成,如何用最原始的目测与木钉去完成.一艘滴水不漏的船只,是艺术,也是学问。
“有的人以为他们是野蛮人,你想,野蛮人会有这么大的学问吗?”
我跟克丽丝汀频频点头。
晚餐后,月亮升起来,我们到广场前去欣赏著名的发舞。我曾在介绍兰屿的片子上看过这种舞蹈,但身历其境,才体会到发舞的壮观。所有来参与舞蹈的女子一字排开,抖开了长可及腰的发,随着乐曲的拍节甩动着长发,一上一下煞是好看。
我们看得入迷,她们也跳得入迷,节奏动人,甚至教人跟着节奏一起轻轻摇摆。
“你看——”我正预备跟克丽丝汀说话,一回头,才发现他们两个人早已不见踪影。
我独自回到房间休息。
窗外有美丽的月光,,我在月光下入眠。
对我而言,假期到此全部结束。
克丽丝汀到了半夜才模黑回来。我没有张开眼睛也能感受到她的快乐。她恋爱了,不断地唱着一首歌。
“阿青,阿青。”她试探我,但我始终装睡,她更放心地唱着那支歌,过了好久我才听出来,她唱的是印度之歌,唱得荒腔走板。
直至此刻我才相信她是我的亲妹妹。
我们一家都是音痴。
清晨五点,我起床整理行李,所谓的行李其实不过是几件衬衫,两条牛仔裤,再把浴室晾的内衣收下卷起,拉上皮袋拉链,就万事OK了。
没想到这样细微的动作还是吵醒了克丽丝汀。
“阿青你在干嘛?好吵!”她睡眼惺忪的问。
“我赶八点钟的飞机。”
“去哪儿?”她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
“回台北。”
“你开什么玩笑!”她的眼睛这下才睁开。
“我办公室里一大堆工作等着做。”我整理随身的旅行袋,待会儿上飞机要用身份证。
“不是说好玩一个礼拜?”
“谢谢你!我是有工作的人,再玩下去饭碗会被敲掉。”我瞪她一眼:“我没饭吃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太棒了!”这个没心肝的小混蛋居然连连拍手,“那个矮子才若开除你,我们结伴回美国去!”
我没理她,拿起了电话,柜台还在打瞌睡,对我的催促充耳不问,连响了廿余响都没人前来过问我的死活,修养太好了。
币上话筒,克丽丝汀已经在床上坐了起来。双手托着腮,我被她看得发毛。
“看什么?”
“我在研究你。”她只睡了四个多钟头,但一点也不影响到她那双大眼晴,依旧黑白分明,美目盼兮。
“神经病。”
“我明白了,你是在生气。”她作恍然大悟状。“阿青,你吃醋了。”
我没理她,看看表,欣赏日出可能来不及,但到野银部落却只需要一个钟头,在上飞机前,我大可利用。
“你去哪里?”她跳下床。
“我们不是观光客吗?出门一定是为了观光。”我大步走出去,她只穿着睡衣,绝对不敢来追我。
我从岔路转到横贯公路,风景的确美极了,远远地可看见红头湾,旁边是触手可及的热带丛林,但走着走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些害怕起来,只好哼支歌壮胆。
但我才刚开始轻哼那支“苍白的昨日”,背后就响起了同样旋律的口哨声。
天呀!这是谁?我吓得汗毛直竖,赶紧换了另一支歌,但那阴魂不散的口哨声还是追着我。
我这下子是真害怕了,在这荒郊野外,如果发生了什么,那可真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但我愈害怕,那口哨声却愈近,简直就要贴到我身后了。
我既无法立即展翅飞去,又不能拔脚就跑,大著胆子回过头,差点儿没把我气坏了,居然是秦大佑。
“你跟着我干嘛?”我狠狠瞪他。
“咦!这么大的路,我不能走吗?”他笑嘻嘻,一身轻松的休闲服,至少比他平日穿西服时年轻十岁。
我赶紧让开,恭请他尊驾通过。
“小心点。”他把我从小径抓回来,殷殷告诫,“那地方去不得,你会迷路。”
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与他何干?
“这里的丛林有时候连当地人都走不出来。”他见我翻白眼,益发正经得紧。“里头还有一种红虫,会咬死人。”
他这才正中要害,我不怕迷路,但最怕虫,小从毛毛虫大至恐龙。
只好跟他并排走。
走得热了,正后悔忘了带水壶,他却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几个果子。
“这是什么?”我看着那大如荔枝的稀奇水果。
“山龙眼,兰屿特产。”
“你在哪里买的?”有果子解渴,我对他的气立刻消失一半,果然是个小人。
“这还用得着买,到处都是,伸手摘呀!”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