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老兄,你戴上眼镜再贴好不好?”我忍不住生气,他不是昨天才做这一行。
“咦!”泥水工看到我居然吃了一惊:“你什么时候换了这套衣服?”
他这话说得真蹊跷。
“我刚才穿什么衣服?”我问。
“短短的黑色迷你裙!”他的手在膝盖上十公分处一比划:“你还说,黑珍珠这次要换个方向砌,我不是照你意思做了吗?”
我脊背发冷,好一阵毛骨悚然。
大白天里,那个冒充我的鬼魂居然说出现就出现。
我应该昭告世人,任何一个会穿迷你裙的雌性生物,都与在下无关。
“真有够衰!”泥水工喃喃自语拆掉黑珍珠:“一下说这样,一下那样……”
我没空理会他的抱怨,我在想,我要用什么暗号和人联络才能验明正身,四周的人愈来愈不可相信。
才走到庭院,业主的太太正好驾临,她是个漂亮女人,年轻、丰满、妖娆,也许很粗俗,但与我无涉无干,犯不着为她发愁。
“杨小姐!”她的平治车停住,这种车要白领丽人来开才看得出意思来,在她手下,只落得“好威风”三个字。
“叶太太,早啊!”我只好停步与她招呼。
“我的穿衣间怎么样了?”她问。那是她最最关心的处所,前半部是十坪大的化妆室,中间是三温暖,再过来整整廿坪是穿衣间。衣服、鞋子、帽子、皮包,各有精心规划,四壁的浮雕图案日是整出的希腊神话,全镶上了镜子,任何一个角度,都能让她尽情欣赏自己的身影。
那也是老先生唯一不进来的地方,我很能体会她的心情,接下生意时,在这地方挖空了心思,也就由于这个穿衣室,我得到了她全部的信任。
“差不多了,只等冷冻公司派技工来。”我回答。
穿衣间有一个冰格,是为叶大太的皮裘预备的,她不放心送去皮草公司保养,说是愈保养愈坏,其实我看她有心摆谱,有了百万元的皮草,自家角落里还随时备有克什米尔的气候。
“烦你多费心。”她还算客气。
她是老先生的另一株金线莲。
大有妙用。
车子回到公司,我这才想起三峡工地的发票放在家里,又回去拿。
我没用钥匙,拍了拍门,诗瑗立刻应声,屋内已经整整齐齐。
她老公在外头讨小老婆,她却悠悠闲闲跪在这抹地板。
把淡色的枫木地板抹得像镜子。
“做什么?现在才做家庭主妇,不嫌太迟?”我月兑掉鞋,踮着脚尖走。
“也不知道是什么垃圾鬼住在这儿,灰尘三吋厚,要写大字还真不用买纸。”
她说的是岳飞之母,与我不相关。
我躺在沙发床上喘大气。
诗瑗穿着我的粗布衣裤,洗净铅华,长发挽了起来,别有一番风韵。
“看什么?”她站了起来,提起水桶,走进厨房。
“看你的小腿,这么白,啧啧,真像截女敕藕。”我吃她豆腐。
“狗嘴里长不出象牙来。”她啐我一口。
“我的事怎么样了?帮我留意了没有?”
“我怎么知道。”我跷起脚。
“还以为你是我的知己呢!”她狠狠白过来一眼。
“你看人有欠准确。”
“奇怪,你刚才不是回来换过衣服吗?又回来做什么?”她洗净了手。
“我什么时候回来过?”
“十多分钟前。”
我自己知道神经健全得很,绝不是三面夏娃,但还是禁不住打冷颤。
“怎么啦?面孔变得那么白?”
“我刚才回来时,换了什么衣服,拿走什么东西?”我咬住嘴唇。
“什么也没拿,就换了衬衫牛仔裤。”
“换下来的衣服呢?”
“还不是乱丢,我帮你挂起来了。”
我奔到衣橱边,里头果然挂了套皮衣皮裙,剪裁与设计均属上乘。
这是示威!我喃喃自语。
“诗瑗,待会儿有谁来都别开门。”我郑重的警告她。
“好好地,你吓什么人?”诗瑗瞪我。
我没法子跟她解释。
“我带了钥匙,总之,无论谁按铃都别开。”
“万一你钥匙掉了,也让你站在门外?”
“对!就算我哀求你也别开。”
“神经病!”
她非等到冒充母羊的大野狼把她吃掉,她才会相信这个世界不是她想像中那般简单。
回到公司,把发票交给业务员,怎么去收钱,就看他的本事了。
李麦克知道做成了蔻蒂-林的生意,非常高兴,他早晓得真正的主子是秦大佑,而半点口风也不露,实在是可恶得很。
为了表示庆祝,他请设计部同仁上啤酒屋联络感情。
他难得大方一次,光顾的却还是自己的关系企业。
啤酒屋名曰“教会”,是他看了同名的电影得来的灵感,外墙挂的是水泥板,弹珠与铜片,非常新潮,里面的布置则如黑森林。
设计这座黑森林的设计师是个头号雅痞,整座中庭挑空,天花板高耸,视野十分广润,我们上了三楼,满清王朝打扮的侍者立刻送来巨大的玻璃杯,杯口满溢着生啤酒的泡沫。
李麦克豪迈的举起杯子,“干杯!”
我才不上他的当,他想用便宜的啤酒把我们灌饱。
可是我不喝也不成,李麦克频频敬酒,他灌过黄汤之后,用辞都特别的肉麻。
面对那些令人鸡皮疙瘩跳个不停的肉麻言语,我不敢保持清醒。
去上洗手间时,我自觉得并无不妥,但才一进去,我就差点被地上的拖把绊了一跤。
“小心!”一只手适时的伸出来扶住我。
“谢谢!”我转身进洗手间,但还是觉得不对,回过头来看,那张脸迎着我笑了笑。
我被笑得酒意全消。
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
“喂!你!”我紧紧抓住了门。
那个人并没理我,轻盈地转身消失在门外。
我靠在门上心跳得好急,镜中的自己,苍白的脸上镶着一对惊惶不定的大眼珠子。
一定是眼花了!一定是眼花了!我不住地安慰自己,绝对不肯相信方才看到的那张脸。
可怕的是她还穿着我的衣服,戴着外婆给我的古玉坠子。
我本应去揪住她不放,用照妖镜照得她打出原形,但却窝囊得像鸵鸟般,拚命把头藏进了沙里。
好不容易出了洗手间,只觉得整座黑森林更加的阴暗,处处鬼影幢幢,像爬满了吸血蚂蝗。
“杨小姐喝醉了!”跌跌撞撞走回去,个个如此取笑。
我没有逞能,叫来了大碗白饭,拚命吃下去压惊。
男设计师们跟李麦克打通关,一边惊奇我的吃相;不久之后,必会成为笑谈。
吃喝完了,我站起身要走,李麦克拦住我。
“到哪里去?”
“仁爱路工地。”
“你喝了酒别开车,教周亦送你去。”
周亦?谢了,他年轻识浅,不知李麦克的阴险,喝得满脸通红,教他当司机,他会把车开进水沟里。
“我坐计程车。”
我对李麦克的好意敬谢不敏,跑下了楼,上了我的飞羚,飞车上路:心里才踏实了些。
这一辈子我不会再踏进“教会”,异物选择那儿与我照面,必有其用意。
我从未真怕过什么,但此刻开始,我从心底开始发凉。
但我不能去报警也不能去看心理医生,他们会认定我已发疯。
我去找王婷,但车停到她店门口的停车格时,我改变了主意,这是我自己的事,任何人都帮不了忙,我又把车子倒了出来。
“杨青!”王婷在玻璃里看见了我,连忙跑出来,说道:“你不是来看我吗?怎么还没进来就走,搞什么鬼?”
不是搞鬼,是真的遇见了鬼。
我把在“教会”中发生的事告诉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