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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伴蔷薇 第8页

作者:姬小苔

“谁告诉你我会答应?”

“你先来看看房于,再夸口不迟。”

我懒得理她,但她热情有余,我只好敷衍她。

“好吧!有空我会去。”

“别不识好歹,那房子可是抢手货,多少人排着队等,我吹了大牛才得到人家同意,你怕房子烂,人家还怕你毁损房屋哩!”

我是那种人吗?

但海伦不由分说:“下班我来接你,你准备好一点,别穿烂衣服、烂鞋子。”

还好,她没说我彻头彻尾就是个烂人。

做烂人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没有许多人来烦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时,她果然准时前来。

“走走走,先去吃饭。”她一身亮丽,不象去看房子,倒象拍电影。

“你去,吃完了再来。”

“怎么这般娘娘腔?”她眯眼看我,仿佛我一夜之间遭受魔法改变。“你不是一向顶好吃的吗?”

“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吃晚饭。”我还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过两天是孙国玺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么都有,就是送颗大钻石他也不会看在眼内,当是玻璃;我干脆自己做一对袖扣,用赤足的黄金与白金缠绕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别致。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这个大近视眼,终于瞧见我在做什么。

“可以啊!”

“你肯帮我做?”她惊喜交加。

“你自己做。”

“废话,我自己能做还求你?”

“谁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为了朋友真肯两肋插刀,连饭都没吃,拉着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钥匙,堂而皇之地开了门进去。

我耽心人家当我们是小偷,她笑我恶人无胆,一把拉进玄关。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层楼公寓,进来才发现是别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讨厌“品味”这两个字,但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勉强说是“高尚”吧,却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别瞪着我,你还不至于那么难伺候吧!”她叭叭叭地开灯,把所有台灯、吊灯、聚光灯全打开来,但光线还是不够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设计的灯光烘托出来,营造出气氛。

“像古董店。”

“你这么刻薄真让人惊奇。”

“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哼着一支流行歌,用不着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觉占人便宜。

我凭什么不花一毛钱,住在这么好的房子?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么?

“给你一分钟决定,你如果放弃,会后悔一辈子。”

“我想见见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这等气派的人会来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国,我都没见着。

在新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母亲。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袭日本真丝旗袍,颈戴缅甸珍珠项链,手拿鳄鱼皮包,美丽尊贵、风度娴雅,像个好女人。

但一进门就露出真面目。

“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好,你要搬出来住?”她兴师问罪。

“我已经二十多了,不能老赖在家里。”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丰了,想飞?”

我请她坐,自己去换衣服,她跟进卧室,大声训斥,就是中学的舍监也没她这么吓人。

“妈,拜托您先出去,我换衣服。”我无可奈何。

“你还怕谁看?你去游泳只穿条泳裤跳下水也没人诧异。”

我走进浴室关上门。

我没有玛丽莲梦露的身材是事实,但还没达到可以只穿游泳裤的标准。

“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住!”她在下最后通牒。

我当她是胡扯。

离开她,我不会有罪恶感。

她老是扯我后腿。

如果解剖她的灵魂,其表相只有毕卡索笔下的女人差可比拟。

毕卡索自己说,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见到笔下人物迎面而来,他也会吓晕。

她有许多人性的弱点。

偏偏她还为弱点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筑,我和孙国玺就近照顾你,我只有你一个女儿,别再让我耽惊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当选模范母亲。

其实她只要花钱捐一个来就成了,犯不着拿我当炮灰。

她闹了很久,最后威胁我道:“你不答应,我就坐在这儿不走。”

我觑了个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内欣赏古董字画。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独。

我在街上闲逛,累了,站在电器行前看电视墙。某视正在播映综艺节目,青苹果上场时又蹦又跳,有谁相信十五岁的小女孩也有烦忧。

她们做尽快乐无知状。这是洋女圭女圭的余绪。有人说,何必做人,做洋女圭女圭真好,眼睛只要一开一闭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苹果蹦跳之后,接下来是放她们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们人手一支冰淇淋,游逛各大百货公司,在上野公园中行走。

她们拍这支带子时是暮春。风一吹过,上野的樱花纷纷坠地,在镜头上看起来。像一阵又一阵的眼泪。

她们无知无识,却能呼吸在这么浪漫的空气里。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轻也不快乐,又没有机会四处游历。

连假装的都没有。

我甚至没有希望。

当年我应当把小孩生下来,让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压迫他的一生,象演戏般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他好。

但日日演同样的一出戏,我恐怕会受不了。

我越来越爱这个新家。

在搬进来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个守门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则真正主人游学回来,难逃伤心。

我也从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黄百成几次假意要来贺新居,我都挡了他的驾,教他去别的地方耍去。

他现在跟南茜张重修旧好了,两个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女人,上班时常打电话来找他,他听完电话后,立刻喜不自胜地飞出去。

劳累我替他说谎。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伦不知道二百五的出处,我说给她听——二百五便是死人灵位前供的纸人,到时候要烧掉的,所以价钱很烂,只要二百五十文钱,烧掉之后还要追随主人于地穴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贱。”

她听了吃吃地笑。

她后来打电话来,总是虚情假意地问,“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报应,被南茜张接到,南茜张岂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声挂掉。

我后来总算见到了南茜张的情敌。

苞黄百成一样,也是个搞艺术的。两人之臭味相投,连发式都剪得一模一样,身上穿的也是同一个染缸里绞出来的。

他们这样嚣张,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观。

那个女的姓巫,还颇有点名气,有一天我翻新到的杂志,看到他们二人同时出现,黄百成先生在左页,巫美花在右页,中间是二人的艺术作品彩照,虽然各归各的,没有混杂在一道,但却有种暧昧的讯息。

南茜张一点也不知道。

她从不看中文杂志,因为她不识中国字。

这是她的悲哀。

黄百成胆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电视,俪影双双,好不相配!

南茜张也不看电视,她说当今电视没有水准,不入她的法眼。

其实我看巫女倒和黄百成较为相配,她是那种精明不外露型,猛一看还有点傻,这便是她的过人之处。

她犯不着跟谁争,她自成一格。

杂志上说,她十七岁留学法国,十年来颇有成就,家世又好,随便弄点艺术工程来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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