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快要暴走了,吐纳了十来下才稳住了情绪。
“不知道。”
“噢。”他失望地垂下头。
我觉得他挺可怜的,想了想,又把包包打开,拿了两块鱼干给他。
“哪,只剩四块了,给你两块吧,省着点吃,也许能挨到你家人找到你时。”
我想象中应该是:他接过鱼干,感激涕零地向我道谢,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口袋里。
谁料他大大的眼里精光一闪,纵身扑上来,一阵狼吞虎咽。我完全呆了,大脑在那会儿一片空白,等我回过神时,那两块鱼干就只剩下鱼刺了。罪魁祸首还一边舌忝着油嘴,一边望着我包里仅剩的另外两块。
啪!
我一巴掌甩过去,将他打个趔趄。我狂怒道:“臭小子,谁叫你现在吃的,你知不知那两块鱼干可是我两天的食粮啊?”
被偷后,我就一直在节衣缩食,更何况在这荒郊野地没了食粮真是不可想象。我是看他可怜才让他两块的,他却如此不知好歹,怎叫人不生气?想到好不容易才省下的食粮被这么糟蹋了,我心疼得快掉下眼泪来。
托瑞捂着被我打肿的半边脸,茫然地问:“我做错什么了吗?”
我不再理他,重新收拾好包,背在背上,转身就走。
“咦,你不是去找朋友吗?为什么要走左边呢?”托瑞在身后道。
我怔了怔,疑惑地转过身,“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找朋友?我不记得跟你说过。”
“啊,这个,”他模模头,“我看到的,应该是吧,很像啊,难道我看错了?好像是很淡。”
我不知道他乱七八糟在说什么,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朋友在哪个方向?”
“我觉得是这个方向。”
“你觉得?”
“呃,我的直觉比算卦还要准呢,他们说算卦还是很重要的,可是我记不住那些手势,有很多种喔,很复杂喔……”
“你会算卦?”
这么说来,我好像听过这种传说:鼠人有种神秘的力量,他们会操纵那些远古的法术来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难道眼前这个傻兮兮的小鼠人也会?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我重新走回来,反正我现在也不知道该往哪条路走。
“我的网友在哪里?你算算,算对了我就不跟你计较那两块鱼干的事了。”
他眼睛亮起来,含着食指,“我可以再吃一块吗?”
“算对了,要吃多少都行。快算吧。”
他高兴地在地上翻了个跟头,然后扯了根草,口里念念有词地比划。
我看不懂他在比划什么,等了半天,忍不住问:“怎样?我的朋友在哪里?”
“还,还没。”他的额头微微冒出汗珠。
我又等了好一阵,心想他会不会是为了要吃鱼干故意骗我的?正准备放弃时,只听他叫道:“啊,出来了,是在——那边!”
他指的方向是东方,也就是那个狗人所走的右边那条道的方向。
“是吗?”我将信将疑。
“应该是吧,我的直觉也是这个方向。现在我可以吃了吗?”他的手模向我的背包。
我瞪了他一眼,他赶紧缩回手。
“你不是说,算对了吃多少都行吗?”他无比委屈地指控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随口乱说的,要吃鱼干等找到人再说吧。”
“我的直觉很准的!”
我哼了一声,懒得多说,往右边道走去,他赶紧跟上。
“我说的是真的,魔鬼大人。”
“闭嘴!再乱叫,我把你吃了!”
黑夜里,荒野小道上,我和鼠人托瑞向着黎明的方向前行。
第2章(1)
直到第二天下午,我们才穿过荒野进入一个名叫伟力寺的城市。
据说这座城市最先只有一座寺院,由于某个时代的君王十分信奉宗教,致使该处香火鼎盛,渐渐繁荣起来,发展成了一座小镇,然后又由小镇发展成为小城,最后成为今天这座伟力寺城。
伟力寺城最大的特点是:小河众多,这些小河把陆地分割成了无数的小块,整个城市几乎是被一条条的小河包围起来的。河上架着一种漂亮的石拱桥,它的古色古香让我流连忘返,谋杀了我许多菲林。逛了一天后,我才知道这种石拱桥在伟力寺城非常普遍,多到可说三步一桥的地步。
城里大概在举办运动会,到处挂着“赛出风格、赛出水平”、“青春无悔、激情无限”等字样的条幅,横的竖的都有,许多狗人手里还举着色彩艳丽的小旗帜。
初进城,我是又兴奋又害怕。
兴奋的是:这是我看到的第一座汪汪国的城市,也是第一次同时看到这么多狗人。害怕的是:他们不会认出我是猫人吧。二姐的发明虽然厉害,但是这个变装服还只是个实验品,没有通过正式检测,令人不由得不担心。
我手心里捏着一把汗,小心翼翼地走在街上,注意着每个靠近我的狗人,随时准备着一旦有人露出惊讶或愤怒的神情,我就跳到屋顶上去逃走。
听说猫人和狗人的关系以前是很好的,但三百年前的那场战争让两国断绝了邦交,边境被封锁了,一切经济、文化交流也都被禁止了,只有少数商人因为利益驱使偷偷在边境来往。
近几十年,随着网络的发展,世界大同化的趋势,以及流窜边境的商人队伍的壮大,这种关系似乎有解冻的迹象。最明显的标志是两国关于《边境流通自由贸易合化法白皮书》的出台。我也是打着做生意的口号才顺利通过边境的。
不过绝大多数人还是很敌视对方,这在网络上就很明显。我曾经听说过,一些极端的狗人恐怖分子,因为嫉妒富有的猫人商人,就炸掉猫人的房屋,抢劫猫人的产物,绑架、勒索猫人等等。
综上原因,虽有变装,还是小心为上,尽量不让自己显眼。至于托瑞,因为狗人的鼻子只嗅得出猫人的气息,所以我只是简单地用我的衣服和头巾帮他改装了一下,使他看起来像个狗人小孩就行了。
事实证明,我们的改装非常成功。在伟力寺城里逛了半天后,我终于放下了那颗悬吊半空的心。
谤据托瑞的预测,我的网友就在城东不远处。我很是兴奋,脚不停地往东赶。越往东,道路越窄,不,应该说是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手里几乎都拿着小旗帜,神情激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关于运动会的事。
“开始了!”有人叫道。
人群立刻沸腾起来,呼啦啦地朝着一个方向涌去。我和托瑞被动地跟着人流走,到了一座石拱桥时走不动了,前面堵满了人。
“在那里!”又有人叫道。
我应声向右望去,小河对岸是一大块绿地,红黄两队人马正在进行足球比赛。绿地周围都堆满了人,我所处的这个石拱桥居高临下,倒成了看球的绝佳好位置。
我对足球没什么兴趣,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对那个在脚下滚来滚去的球那么狂热?但是被夹在人群里也没办法动,只好百无聊赖地看看。看了半天,终于看出似乎是红队的厉害些,因为每当球一滚到红队脚下,观众们就会欢呼。再凝神看时,这个欢呼声似乎又针对红队的其中一人。
比如,此时球传到了那人脚下,场内外立刻爆出一声欢呼,声音之大,震耳欲聋。
“好,花毛小子,上!”我旁边一个中年大叔激动地大吼道。
花毛小子?我疑惑地再打量,老天,那个花毛小子不正是差点撞死我的摩托车骑手吗?那个流氓居然是个运动员?
球随着那流氓的移动滚动着,跑到一半时,冲上两名黄衣球员想截球,有一个差点成功了,观众惊叫连连,却见那流氓脚一拐,球到了另一个红衣球员脚下,那人飞脚就射,但偏离球门好远,观众“哎呀”一声,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流氓纵身跃起,用头一顶将球顶进了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