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这对郢荷来讲,简直就是老天爷突然降临,给她带来鸿运一般地幸运。当然,郢荷免不了好奇起眼前这男人的身份,究竟他在庄里的地位有多高,才有那个能力和权力决定让她留下来,还给予工作和月饷五分银。
“真的?”这对郢荷来讲,简直就是老天爷突然降临,给她带来鸿运一般地幸运。当然,郢荷免不了好奇起眼前这男人的身份,究竟他在庄里的地位有多高,才有那个能力和权力决定让她留下来,还给予工作和月饷五分银。
还真是好运呀……
显然她已然忘了十年前,自己曾经见过一个也叫萧忆风的人!
第二章
云霞山庄。武林中数一数二的名门,从萧万那一代,云霞山庄就可以说是响彻了整个中原武林。萧万,一个由布商起家的武林人物,由于萧万不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他还相当有经商手腕及头脑,同时,他还有能力打通黑白两道的人脉,以至于让云霞山庄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便窜起为富甲一方的大豪。可惜的是,萧万并不是一个长命的人,年方四十五便因病饼逝了,留下一个十七岁的儿子,和一个十三岁的女儿萧秀玟。萧忆风,因必需继承萧万所留下的产业,而在汹涌险恶的商场中长大成人。
好在,萧忆风自小便跟在萧万的身边,不只是对商场上的事,了若指掌,还跟了他的父亲和一名奇人学了一身的好武功,让他不只是能够在商场上立足,还足以应付迅息万变、各式各样的武林人物。
只是再怎么好运、财富加在萧忆风的身上,都并不能让冰冷无情的萧忆风,展现一丁点的笑容,只因他的……
这天夜里,萧忆风依然还是在自己的小天地,书房中,看各地分店所送回来的帐目。
突然,他听到一群狗儿们,朝他的院落跑来地脚步声与叫吠声。
“汪汪汪汪!汪汪汪……”
只听,手在门外的人,猛然地喝道:“把你的狗带到别的地方去,别吵到房内的少爷!”
“啊?少爷住这里呀?对……不起……我这就把狗儿们带开。”
萧忆风一听,立刻自成堆的帐目中抬起头来。
那声音,萧忆风一听就知道是郢“和”,也只有郢“和”的声音,才会么像个女人家的声音。
萧忆风一点也没想到郢荷是个女的,只是凭着郢荷的外表,以及十年前……:在华山所记得的印象,理所当然地认为郢荷是个男的。
这次,他本就有意想找个人,来为他训练山庄内的巡逻犬,凑巧的是他发现到外出时所撞到的人,居然就拥有一群出色的狗儿,才会临时起意,要郢荷留在庄内,训练那群没啥警戒心、不够矫捷的巡逻犬;更凑巧的是,她居然是自己十年前所见过的人,而且还是至今唯一敢说他没礼貌的人。
只是,十年的时间,似乎让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变得畏缩了,甚至可以说,除了“他”那声音外,就跟其它人没什么两样了,既不敢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自尊的人,也不敢在他地面前对他大声说话。
萧忆风不禁感叹起,十年的时间,真的是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切,不只是在外表上,就连气势、内在上,都被改得一丝不留。
萧忆风推开房门,对着门外的郢荷与跟在他身边片刻不离的沙文雄道:“没关系,就让他带着狗儿们在这一带熟悉一下环境。”
沙文雄一见萧忆风推门而出,连忙躬身一揖,“是!少爷。”
与萧忆风第二次见面,郢荷的印象依然还是,这个人实在个深沉冷静得可以的人,从萧忆风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出一点表情,当然更别说可以从他的神情上,看出他的想法。可对于收留她的人,就算多么令人感到可怕,郢荷还是要对萧忆风献上,深深地感激与尊敬。
郢荷学沙文雄也向着萧忆风躬身一揖,“少爷。”
只可惜,郢荷的行礼方式弄错了,沙文雄的那一揖,是以武林人物对崇高人物拜见的方式,而郢荷这么一个小小、专门训犬的普通护院,根本就不适以这种威风凛凛的方式,向萧忆风拜见。
结果,她这么一揖,看在萧忆风和沙文雄眼里,则变成可笑举动,根本就没半点尊敬地意味,像极了小孩子在武将面前,玩起耍大刀的游戏。
就在沙文雄想出声纠正郢荷的拜见方式时,萧忆风却意外地手一抬,道:“没关系,以后再叫林管事教他就好了。”
沙文雄只好又道:“是,少爷。”
可萧忆风和沙文雄这一来一往,根本就让郢荷有听没有懂,一点都不知道萧忆风话里的意思。
郢荷有些憨憨地看着他们。
只听,萧忆风问:“这几天,在这里还习惯吧?”
萧忆风的这一问,可让沙文雄吃足了惊。沙文雄跟在萧忆风身边,少说也有七八年的时间了,可他就从不曾见过冷默地萧忆风对庄内的下人,问过像这样的话,尤其是,这话听进沙文雄耳里,还有那么一丁点关心的意味哩!这叫沙文雄又如何不感吃惊?
郢荷有点兴奋地笑道:“习惯!”
这里可比她待在华山时,好得太多了,不只是住的地方,比起以前所住的那间,只能避雨却不能避寒的破屋好上好几十倍。就连吃的,纵使粗茶淡饭,也一样比她在华山时,每天只能吃着那些隐隐发臭,像是给猪吃的剩菜剩饭强上好几十倍。当然眼前这一切的改变,让郢荷感到自己像是突然从令人无法入目的地狱,跃至幸福的天堂一般,让她日里夜里,都想大笑数声,大哭数声,以示无限的感动。
看到郢荷那抹笑容,萧忆风心中猛然地涌起一股异样地感受。那是一种,像是在同情,又像是在怜惜一般地感觉,这样陌生的感觉,着实让萧忆风有点模不着头绪。同情与怜惜这两种分开感觉,其实对萧忆风来说,并不会太陌生,可是当这两种不同的感觉交杂、揉搓在一块儿时,却有如心中正有条洁白的蛇,在翻滚似的,有点酸、有点麻,奇异到使萧忆风感到不知所措。
原本平静的心湖,因此起了涟漪的萧忆风,故作平常地点了几下头,“习惯就好,你去忙吧!”说完,头也不回地便径自回自己的书房,试图避开那些向他涌来地异样感觉。
沙文雄眨了眨眼,看着关上的房门,不自觉地喃喃道:“少爷今天还真奇怪……”
奇怪的举动,和显得有些波动的眼神,让沙文雄不禁迷惑、好奇了起来。
“那个死ㄚ头,居然跑了……哼!跑了也好,省得我看了就火大……”
只听,她又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恶!阿和这死丫头究竟跑到哪去了嘛!我……我:跺步。
一名穿著粉红劲装的女子,显得有些浮躁地咬着手指,在一座凉亭内来回地……要是再让我看见了她,非叫爹爹扒了她的皮不可。”
骄横的口气,让人一听就知道,这女子对口中的ㄚ头并不关心,只是似乎:……没见到那个ㄚ头,她的心情就静不下来。
没错,这女子便是华山掌门人的掌上明珠,杨珠珠。而她口中的死ㄚ头,理所当然地就是郢荷。
郢荷对杨珠珠来讲,是一个看了就觉得刺眼地人物,不说什么,光是她与郢荷第一次见面,杨珠珠不知为什么就是看她不顺眼,也因此在她娘收留郢荷的那一年,她使尽了撒泼、撒娇地手段,硬是逼她爹娘让郢荷成为比奴婢还不如的小杂工;尤其是在多年以前的那一个个秋天,她甚至还看到一个外来访客的小孩,对自己的好意招呼一点也不理会,反倒对郢荷那ㄚ头笑脸以对,在那之后,她看郢荷更是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