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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月 第11页

作者:金绫(洛炜)

宁夏。

宁夏。

这个名字,总能勾起他的一种痛。那痛深埋在心里,隐隐地,却一直持续不断地在痛。

第3章(2)

坐在树下,他全身放松地靠着树干,仰高了头,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书本搁在腿上,被无意地翻着“哗哗”作响。

早晨的空气,早晨的风。这样的世界,他的世界,她知道吗?她愿意知道吗?不要总是吵闹,总是那样地笑,那样虚浮而夸张的言语总是会让他看不清她的心。

有一句话,他藏在心里,却始终也没有说出口。

他甚至不敢对她笑,不敢对她那么柔和。

他只怕自己匆匆御下那副狼狈的面具,就会什么也顾不了地将她抱在怀里,好好地疼她。可那样的他,她还会要吗?他一直都在欺骗自己。他只是在害怕。怕会再见到她弃他而去的背影。

闭上眼,隔绝掉透过树梢的晨光,他的心也陷入更加幽深的境地。

越是长大,心与心之间的距离越是觉得遥远。有多久了,他几乎不曾好好地看着她的眼睛。虽然她总是叫着他的名字,抱着他,说着喜欢他,可他的心却愈加的虚空。

阳光的她,耍赖的她,强势的她,都是他的爱。她知道吗?知道他竟是那样害怕来自于她的伤害,怕她只是永远属于阳光下的笑靥,而不属于他。

听到一些声音,他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生走进了树林,她低着头,两肩微抖,像是在哭。

他轻微地皱眉,不确定是不是该走开,但在这里看书思考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他是个不太喜欢变动的人,犹其是对于独处时的环境。那么,只有她一个人,应该不至于影响他吧?这点自信他还是有。

打定了主意,他便埋首看起自己的书来。

“喂!你是不是林睿涛?”

他闻声看向那个女生。她正向他走过来,哭花了的脸上仍带着委屈。她,可以算是漂亮,看得出从头到脚都是经过一番用心打扮的。

“是。”他懒得问她为什么知道他的名字,只希望她快点走人。

“难怪了,你长得还挺帅的嘛!比校门口橱窗里的那张照片好看多了!听说你是三年级的榜首,打网球还得过很多奖?那个有什么好玩的?还不如打篮球,肯定有很多女生迷你。”她在他身边坐下,吸了吸鼻子,“喂!别不吭声啊,陪我说说话吧。”

林睿涛的眉皱得更紧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时间有限。”他每天都有详细的计划表,可不想因为一个陌生人而打破。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他已开始收拾书本准备离开。宁夏之外的女生,对他来说就像路边随处可见、却又引不起人半点兴趣的垃圾桶一样。

“喂,你要不要跟我交往?”

林睿涛的动作猛然一停,随即以一种漠然到没有感情的眼神看着她,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看一个女生。

“不可能。”淡淡的,却是冰冷决然的口吻。

语毕,他转身离去。

女孩怔怔地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半晌之后整张脸都开始扭曲起来。

这是什么?她不够可爱,不够漂亮吗?张维杰,林睿涛,为什么每个人都拒绝她、不喜欢她?想在初中的时候,她也是被众多男生追求的!到了陵扬之后就全都变了!这全部都是宁夏害的!

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报复宁夏的方法,若是轻易放弃了,她咽不下这口气!

“可恶!林睿涛,我吴沁娟非追到你不可!”她发狠誓似的说。

初夏午后,陵扬校园里一派馨宁。午睡的午睡,球场上也只余几人在挥汗如雨。

网球场上更是身影寥落,独自打了一阵壁球,林睿涛找了片僻静的草地躺了下来,双手枕在脑后,放松地闭上眼睛。

天蓝色的外套盖在身上,同样是淡蓝色的网球拍静静地躺在他的身侧。林睿涛是个极其自律且爱干净的人,与大多数的网球手不同,他的球拍上用的是纯白色的吸汗带,因为爱惜得很好,整个球拍干净漂亮,没有丝毫的损伤。但由于时间的关系,这个跟随他参加过多次国际赛事的球拍网面上那个红色的“W”,颜色已经淡淡地褪去。

风在流动。

轻柔而舒缓地滑过他的身体,热力渐渐地冷却下来了。

隐约地,他听到浅浅的脚步声正踏着草地,慢慢地走了过来,然后在他身边坐下。

他没有睁眼,因为知道来人是谁,只静静地躺着,看她接下来会干什么。

宁夏扬着贼笑,趴坐在他旁边,看着他似乎熟睡的脸。

嘻!睡着了。

她伸出一只手轻戳他的脸。真的没反应,也没有跳起来凶她哩。

还想做些什么搞怪的事来拆腾他的,她却突然止住了动作,连脸上的笑容也淡了。

风,乍停。

世界变得很静,她的心也前所未有地静了下来。

以指尖撩开了他额前的湿发,露一张俊美的轮廓来。好帅,真的好帅。为什么突然就帅起来了呢?她记得以前他不是长成这样的,虽然她总是对别人说他是最好的,可她知道并不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他,喜欢他哪一点。可她宁夏要的,当然就得是最好的了。只是,他不是那么好也没什么关系啦!

漂亮而坚毅的脸。他是她的。从小就认定了,就非得是他不可。他是喜欢她的,她心里清楚得很。就算他不喜欢她,她也会让他变得喜欢她。

喜欢,就要得到。这又有什么不对?她最是看不惯闪闪躲躲的那一套,矜持是作茧自缚的枷锁,人类可不是靠着那份镜花水月的羞涩的发展到今天的。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对与错,还不都是胜利者的一句话而已。只要赢了,就是对的。

历史潮流汹涌如前,今天认为是顺应历史,明天或许就会被推翻。而人类的这几千上万年的所谓“历史”,不过也就是地球生命中的一小颗尘沙。人类历经了多少个朝代?他们只生活在其中之一;地球的版图又有天空有海域,他们只生活在陆地上;陆地上有多少个国家,他们只生活在其中一个;国家里又有多少个城市,他们只生活在其中一个;国家里又有多少个城市,他们只生活在其中一座,城市里有多少户人家,他们只住其中的一幢房屋。在这时空的夹缝中,他们只不过是尘沙中更细小的灰烬。他们只守着自己的一份空间,爱着自己所爱的人。

只有握在手中的温度才是真实的。想要,又哪有放手的道理?错身而过之后,或许就是永别。

人总是很可怜,不住地往自己的口袋中塞东西,可塞入的速度又总是没有流出的快。得到的很少,失去的却越来越多。小时候或许会因为一块偶得的糖果而欣喜很久,而长大了可能要勤勤恳恳地努力看一个学期的书,才会因为名次的不后退而松下一口气。快乐渐少。

她,不要做那样的人。

所谓的成熟、长大,就意味着梦想的破灭?她不要。小时候的梦想,也是一生的梦想。她会牢牢地握在手里,实践到底。那些怨天尤人,哀叹无可奈何的人,不过是被世俗吞噬的蠢材而已。

只有没用的家伙才会总是受命运所摆布,眼睁睁地看着现有的快乐成为永远也不可触模的回忆。可她偏不!就是要与全世界为敌,她也要争个高下才算!全世界的人都不会明白她的感受,她又为什么要顾及那些?

她在乎的人很少,真的很少。因为在乎就等于是要付出多一些,那样就会让自己很累。可是如果连一个在乎的人都没有,那未免又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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