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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月 第11頁

作者︰金綾(洛煒)

寧夏。

寧夏。

這個名字,總能勾起他的一種痛。那痛深埋在心里,隱隱地,卻一直持續不斷地在痛。

第3章(2)

坐在樹下,他全身放松地靠著樹干,仰高了頭,深深地呼出一口氣。書本擱在腿上,被無意地翻著「嘩嘩」作響。

早晨的空氣,早晨的風。這樣的世界,他的世界,她知道嗎?她願意知道嗎?不要總是吵鬧,總是那樣地笑,那樣虛浮而夸張的言語總是會讓他看不清她的心。

有一句話,他藏在心里,卻始終也沒有說出口。

他甚至不敢對她笑,不敢對她那麼柔和。

他只怕自己匆匆御下那副狼狽的面具,就會什麼也顧不了地將她抱在懷里,好好地疼她。可那樣的他,她還會要嗎?他一直都在欺騙自己。他只是在害怕。怕會再見到她棄他而去的背影。

閉上眼,隔絕掉透過樹梢的晨光,他的心也陷入更加幽深的境地。

越是長大,心與心之間的距離越是覺得遙遠。有多久了,他幾乎不曾好好地看著她的眼楮。雖然她總是叫著他的名字,抱著他,說著喜歡他,可他的心卻愈加的虛空。

陽光的她,耍賴的她,強勢的她,都是他的愛。她知道嗎?知道他竟是那樣害怕來自于她的傷害,怕她只是永遠屬于陽光下的笑靨,而不屬于他。

听到一些聲音,他睜開眼楮,看到一個女生走進了樹林,她低著頭,兩肩微抖,像是在哭。

他輕微地皺眉,不確定是不是該走開,但在這里看書思考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他是個不太喜歡變動的人,猶其是對于獨處時的環境。那麼,只有她一個人,應該不至于影響他吧?這點自信他還是有。

打定了主意,他便埋首看起自己的書來。

「喂!你是不是林睿濤?」

他聞聲看向那個女生。她正向他走過來,哭花了的臉上仍帶著委屈。她,可以算是漂亮,看得出從頭到腳都是經過一番用心打扮的。

「是。」他懶得問她為什麼知道他的名字,只希望她快點走人。

「難怪了,你長得還挺帥的嘛!比校門口櫥窗里的那張照片好看多了!听說你是三年級的榜首,打網球還得過很多獎?那個有什麼好玩的?還不如打籃球,肯定有很多女生迷你。」她在他身邊坐下,吸了吸鼻子,「喂!別不吭聲啊,陪我說說話吧。」

林睿濤的眉皺得更緊了,半天才擠出一句話︰「我時間有限。」他每天都有詳細的計劃表,可不想因為一個陌生人而打破。

「你知不知道我是誰?」

「不知道。」他已開始收拾書本準備離開。寧夏之外的女生,對他來說就像路邊隨處可見、卻又引不起人半點興趣的垃圾桶一樣。

「喂,你要不要跟我交往?」

林睿濤的動作猛然一停,隨即以一種漠然到沒有感情的眼神看著她,這還是他第一次這樣看一個女生。

「不可能。」淡淡的,卻是冰冷決然的口吻。

語畢,他轉身離去。

女孩怔怔地看著他走遠的背影,半晌之後整張臉都開始扭曲起來。

這是什麼?她不夠可愛,不夠漂亮嗎?張維杰,林睿濤,為什麼每個人都拒絕她、不喜歡她?想在初中的時候,她也是被眾多男生追求的!到了陵揚之後就全都變了!這全部都是寧夏害的!

好不容易找到這個報復寧夏的方法,若是輕易放棄了,她咽不下這口氣!

「可惡!林睿濤,我吳沁娟非追到你不可!」她發狠誓似的說。

初夏午後,陵揚校園里一派馨寧。午睡的午睡,球場上也只余幾人在揮汗如雨。

網球場上更是身影寥落,獨自打了一陣壁球,林睿濤找了片僻靜的草地躺了下來,雙手枕在腦後,放松地閉上眼楮。

天藍色的外套蓋在身上,同樣是淡藍色的網球拍靜靜地躺在他的身側。林睿濤是個極其自律且愛干淨的人,與大多數的網球手不同,他的球拍上用的是純白色的吸汗帶,因為愛惜得很好,整個球拍干淨漂亮,沒有絲毫的損傷。但由于時間的關系,這個跟隨他參加過多次國際賽事的球拍網面上那個紅色的「W」,顏色已經淡淡地褪去。

風在流動。

輕柔而舒緩地滑過他的身體,熱力漸漸地冷卻下來了。

隱約地,他听到淺淺的腳步聲正踏著草地,慢慢地走了過來,然後在他身邊坐下。

他沒有睜眼,因為知道來人是誰,只靜靜地躺著,看她接下來會干什麼。

寧夏揚著賊笑,趴坐在他旁邊,看著他似乎熟睡的臉。

嘻!睡著了。

她伸出一只手輕戳他的臉。真的沒反應,也沒有跳起來凶她哩。

還想做些什麼搞怪的事來拆騰他的,她卻突然止住了動作,連臉上的笑容也淡了。

風,乍停。

世界變得很靜,她的心也前所未有地靜了下來。

以指尖撩開了他額前的濕發,露一張俊美的輪廓來。好帥,真的好帥。為什麼突然就帥起來了呢?她記得以前他不是長成這樣的,雖然她總是對別人說他是最好的,可她知道並不是。連她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喜歡他,喜歡他哪一點。可她寧夏要的,當然就得是最好的了。只是,他不是那麼好也沒什麼關系啦!

漂亮而堅毅的臉。他是她的。從小就認定了,就非得是他不可。他是喜歡她的,她心里清楚得很。就算他不喜歡她,她也會讓他變得喜歡她。

喜歡,就要得到。這又有什麼不對?她最是看不慣閃閃躲躲的那一套,矜持是作繭自縛的枷鎖,人類可不是靠著那份鏡花水月的羞澀的發展到今天的。什麼是對?什麼又是錯?對與錯,還不都是勝利者的一句話而已。只要贏了,就是對的。

歷史潮流洶涌如前,今天認為是順應歷史,明天或許就會被推翻。而人類的這幾千上萬年的所謂「歷史」,不過也就是地球生命中的一小顆塵沙。人類歷經了多少個朝代?他們只生活在其中之一;地球的版圖又有天空有海域,他們只生活在陸地上;陸地上有多少個國家,他們只生活在其中一個;國家里又有多少個城市,他們只生活在其中一個;國家里又有多少個城市,他們只生活在其中一座,城市里有多少戶人家,他們只住其中的一幢房屋。在這時空的夾縫中,他們只不過是塵沙中更細小的灰燼。他們只守著自己的一份空間,愛著自己所愛的人。

只有握在手中的溫度才是真實的。想要,又哪有放手的道理?錯身而過之後,或許就是永別。

人總是很可憐,不住地往自己的口袋中塞東西,可塞入的速度又總是沒有流出的快。得到的很少,失去的卻越來越多。小時候或許會因為一塊偶得的糖果而欣喜很久,而長大了可能要勤勤懇懇地努力看一個學期的書,才會因為名次的不後退而松下一口氣。快樂漸少。

她,不要做那樣的人。

所謂的成熟、長大,就意味著夢想的破滅?她不要。小時候的夢想,也是一生的夢想。她會牢牢地握在手里,實踐到底。那些怨天尤人,哀嘆無可奈何的人,不過是被世俗吞噬的蠢材而已。

只有沒用的家伙才會總是受命運所擺布,眼睜睜地看著現有的快樂成為永遠也不可觸模的回憶。可她偏不!就是要與全世界為敵,她也要爭個高下才算!全世界的人都不會明白她的感受,她又為什麼要顧及那些?

她在乎的人很少,真的很少。因為在乎就等于是要付出多一些,那樣就會讓自己很累。可是如果連一個在乎的人都沒有,那未免又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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