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小子会邪术,快跑!”不知是谁发一声喊,看守们纷纷作鸟兽散,逃进了密林中。
被掳的女子们这下月兑了险,犹自不能相信事情竟如此轻易,各自望着林梢,默默无言。
林梢也没理她们,只缠着春晓讨债,“喂!傍钱给钱!”
春晓依约拿出十两银票,也不多给。
“回头再请你吃馒头!”
林梢登时来了劲,“我要小笼包,那家的烧卖皮太厚,不喜欢!”
“好的好的,你知不知道这里还有哪家店特别好吃?”
“城南的睿欣轩,我是没进去吃过,不过飘出来的香味还真他妈的漂亮!”
春晓觉得他用漂亮来形容香味十分有趣,连声说下次请你去吃。两人兴致勃勃说起哪里的东西美味,浑然忘了周围惊魂未定的一众“相亲小分队”。
庞嫂看这两人神情亲昵,想不通春晓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位绝顶高手,想问又不好打断他们。
正在此时,一缕细如轻烟的声音飘入各人耳中——“这位小鲍子,奴家与您无冤无仇,为何要来搅扰我的好事?”
这声音妩媚妖娆,直如情交时女子的申吟一般,在场不是已婚妇人,就是怀春少女,听了不禁个个面红耳赤。
林梢莫名其妙地看着突然间眼神迷蒙的春晓,“你怎么了?”
“春心荡漾,自然就是这样的呢。”那声音飘近,随之而来的,是一名盛装的美艳女子。
那女子看不出年纪,仙姿玉质,宛如画中走出来一般,看来弱不胜衣,没有丝毫嗜血魔头该有的样子,但女人们都凭直觉断定了她的身份——这种容貌要不是通过邪法得到,那同为女人的大家还要不要活了?
林梢不理她热心的解答,推搡着春晓的肩膀道:“你不要发呆啊,想想你的小笼包,小笼包真的很好吃哦!”
那美艳女子格格地笑起来,“小小年纪怎的如此不正经,说什么小笼包。”
见林梢瞠目不知所对,那女子以为他害羞,又问道:“小鲍子,你是为了救这位心上人而来的,对不对?”
她纤纤玉指指向春晓,林梢虽觉这称呼古怪,想想大体不错,就点了头,傲然道:“是便如何?”
美艳女子笑得花枝乱颤,直到林梢不耐烦地想要揍她,才道:“既然你已经尝过‘小笼包’,想来她对我也没有了用处,二位请便。可以的话,能不能把这些大嫂大婶们也一并带走呢?”
林梢一翻白眼,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春晓拉拉他的袖子,低声问道:“你打不打得过她?”
林梢老实地道:“难说。”
“那咱们就先走。”
林梢低喊:“喂!她抓这些人去不是做苦工,而是吸干血弄死啊!”就算是竞争如意郎君的对手,也不用这么狠心见死不救吧?
“她每天最多只能杀两个,要是血太多了会喝不完,放着又不新鲜。”春晓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权衡利弊,在造成更多伤亡之前搬来救兵,是最好的选择。
林梢愕然注视她,喃喃道:“你有点可怕。”
春晓不在意地拉起他脏兮兮的手,“走吧。”
林梢摇头,“你先去好了,我在这里绊住她。”和看来单纯的春晓姐相比,竟然还是他比较善良哇。
春晓见他神色坚决,只得道:“自己小心。”说完转身。
“嗯。”林梢望着她与已婚妇人们离去的背影,凝重的神色蓦然放松,扬声道:“春晓姐,反正你是来找婆家,不如回头我娶你吧!”
春晓回头,笑着耸肩道:“随便你。”
林梢站直身子,面对笑得千娇百媚的吸血魔女。
等到春晓她们回到城里,引沧州城中崇文堂高手前来救援时,之前美艳的女魔头,已经俯卧在地大声喘息,不到半个时辰,她乌黑的秀发已被满头银丝取代,原本光滑细女敕的肌肤松垮地附着在骨头上,随手一拉,足有半尺长。
林梢也昏倒在离她不远处,精于岐黄的崇文堂高手正要上前救治,他就自己悠悠醒转,招手叫春晓过来,问她再收了十两银子。
被掳的少女们是一场惊心动魄厮杀的见证者,她们踉跄着步子,过来跪谢林梢的救命之恩。
林梢的小小侠义之举,随着飞来轩查出这女子是蛮王派来窥探中原、图谋进犯的先锋,而变成了十分重大的功勋。在后起之秀盛典开幕的当日,林梢被人打扮一新,端坐在观礼台上,俨然一位倜傥英武的俊俏少年。经由亲历者之口,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和春晓在生死关头的婚姻之约,事件流传过程中,各人按照自己的喜好添油加醋,渐渐便形成了好几种不同版本的侠侣故事,纯情如“红尘一笑已知心,水北天南两依依”,香艳如“玉女春情,少侠密林销魂夜”,奇幻如“真爱化为罡气,斩妖伏魔所向披靡”,两人出门逛街时,在茶馆听了这些,都笑到肠子打结。
可是到了盛典的重头戏择偶大会上,万众期待——县太爷甚至已经命人准备好鼓乐礼花庆祝——的林梢向春晓求婚场景,并未出现。
林梢手持一枝鲜花,走向美丽清纯的雪山派三小姐,那位与林梢同岁的小姐娇羞不胜,颤抖着接过了花朵,瞬间的惊愕之后,欢呼声四起。连峨嵋派的诸位都没有注意到,春晓是何时黯然离开。
第十二章世风日下
据说“黯然离开”的春晓,此时正兴冲冲奔向中午去过的一家小客栈。那小客栈的饭菜很一般,她中午之所以进去用餐,是被一种奇特的香味所吸引。可在她还没有弄清楚这股香味从何而来时,就已经被地毯式搜寻(原以为是)择偶大会主角的峨眉弟子们抓回下榻之处,梳洗打扮去了。
她本来就觉得林梢的那句话玩笑成分多一点,两人相处方式半点没有情侣的样子,反而比较像两个小朋友手牵手逛大街。身边的人高兴咋咋呼呼,也就由得她们去,反正时间久了大家也就明白了。要说让她跟个年纪比自己还小的男孩子一辈子相处,春晓还真有点头疼。现在林梢愿意“放她一马”,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春晓走进小客栈的时候差不多是申时末,客栈的饭厅里没什么人,也没有曾经闻到过的香气。左右无事,春晓很悠闲地找了个看得见门口的角落位置坐下来,期待那香味的主人能够再次出现。
店小二送茶上来,春晓随便点了几个不容易烧坏的菜色,打发了他。她中午没吃完就被逮回去,肚子正饿着,先上来的几个冷盘顷刻间消灭了个精光。当春晓吃下最后一只凤爪的时候,那熟悉的香味自楼梯口那边,飘进她的鼻子。
原来是住在这里的人。春晓凝目看去,只见是个留着络腮胡的高大男子,浓密的胡子把他的整张脸遮得看不清轮廓,只有炯炯有神的双眼与英挺浓眉免遭埋没。他缓缓下楼,在靠窗位置落座,拿起桌上的茶壶,将茶水倒满杯子,没有溅出半滴来。此人的所有举动看起来均十分刚阳,绝对不可能是涂脂抹粉的那种人,因此春晓更加确定那香味来自他身上携带的某种调味料,而非香料。
春晓不知道自己的表情因为想象中的特殊香料而变得垂涎欲滴,那男子却十分警觉,往她这边看来。两人的目光恰巧对上。
春晓歪头,觉得这个人似乎在哪里见过。她从宣化马场的小厮,想到挑着日用百杂上峨眉的店伴,没有一个和这双眼睛对得上号,于是决定认为这是自己诸多迷迷瞪瞪错觉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