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姿婕想了又想,终于一鼓作气倾吐出来。
“小恒,我是想问你说,你……有没有可能一直记着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而且连名字都不知道……只是两个人有讲过几句话?”她略带期待地问他。
“不会。”他不拖泥带水的两字金言,彻底粉碎朱姿婕心中的一道希望之光。
“我就知道不会……可是……可是……为什么呢?”
“那是很正常的啊!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可见交情一定很差,而且只见过一次面就更不用说了,想想,你会去买颗茶叶蛋,却一定要记住那店员的长相吗?一般人是不会这么无聊的,要记那么多不相干的人,累都累死了,除非……”他故意顿了顿。
“除非什么?”朱姿婕焦急地问。
“除非那个店员长得像李奥纳多,让你心生爱慕,没记得会后悔一辈子;不然就是他长得很‘抱歉’,令人难忘。不过你……我看是前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长得太‘抱歉’的只会令你笑到肚子痛,不会令你烦心的,我分析得对不对?想必那是个挺不错的家伙是不?”
“我也不知道,唉!奇怪!他救了我一命,我们也聊了些话,像朋友一样,却都没问到对方的姓名,在那之后,我却一直想起他的样子,好像照了相留在心底,而我……甚至想再见他一面,为什么呢?”朱姿婕的心思早在言语中完全透露出来却不自知。
她深吸口气,娓娓道出那段前因后果给廖振恒知道。
除了他吻她那段,其余的她都全盘托出。
他的冷傲足以冻死人,高高在上的气度惯于掠夺,似永远都不肯屈服。那股浑然天成的王者气质,则说明了他出类拔萃的尊贵,他给人的感觉是那么高不可攀又难以亲近,可是对着她时,偶尔又温柔得撼动人心。
还有……他那双始终低温的眼睛……
听完后,廖振恒又是猛点头又是哀叹,一副大势已去的苦闷样。“没救?NB462?!没救?NB462?!吃药打针住院都没用了,最好找个地方好好安息吧!你这次不死也没半条命了。”
“廖振恒!你没事干么咒我?”她一拳挥过去。
“别气,”他轻松躲开了。“想想你的病啊!”
“我的病?我没病啊!我健康得很,比你还长命百岁呢!你才该去检查检查呢!”朱姿婕硬是又奉上一掌。
“还敢说你没病?你不是得了‘相思病’吗?被那个英雄救美的‘带原者’给传染的啊!唉!这病难治好哦!”
他越说越得意。“原来是小女孩长大了,要思春?NB462?!”
朱姿睫连忙捂住他多事的大嘴,瞧他那唯恐天下不知的欢喜,她是一肚子气。“笨蛋恒!小声点!你以为这很光荣可以到处说,让人知道是不是?况且我自己都还没搞清楚呢!什么相思不相思的,少恶心了!”
“那你能肯定你一点都不喜欢他?不喜欢和他在一起的那种感觉?别骗人!别说你不在乎他。”
“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啊!只见一次面又不知道名字,不管怎么说,道理都是说不通的,一般人是不会这样子的,小恒……你说,我是不是有点怪怪的?”
其实很多方面,她和外界的对比是激烈得吓人,她根本就是个异类。
她会这么情绪起伏不定的原因,他不是不明白,因为她无法同意自己、原谅自己竟会爱上一个陌生人,她不相信爱情。
“那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喜欢他,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以上这些不可能的论点都能成立了,而且百分之一百确定,不需要任何说服、任何妥协。”
“啊!唉——我不知道!我……我不相信会有一见钟情的事发生,不行的!我和他也许不会再遇到对方了,要不是那天的意外,我们不会撞在一起,世上不是天天有那种巧合的,我不相信!算了!算了!”
“爱神的箭射来射去老是射不准,以后你就会知道丘比特是多爱给人恶作剧了。也许某一天你又会在路上撞到另一名‘带原者’,或是‘受害者’,两个传染来传染去的,都病得不轻时,就只能送入礼堂了。别灰心,世事难料,要向前看,你的病目前只能靠‘时间’来治疗了。”
但愿,时间真的能冲淡她不乖的心思。
朱姿婕叹口气,又把头埋进手心里贴在桌面上,来个相理不相应。
没关系!她早有心理准备了,廖振恒那颗“水泥脑”是无法替她分忧解劳的,算了!
都怪那双摄人心魂的眼睛,爱魅惑人,才破解了自己禁锢许久的心……
☆☆☆
按照以往的路线,车子驶向郊区的一栋别墅内,阎烨炜只有回到这个家,他的心才能获得全然的平静和安宁,做回他自己,单单纯纯的自己。
这栋盖在离海边不远的房子,四周植满蓊郁的树木,仿似一处世外桃源,空气中混有清新的青草味及淡咸的海水味,慵懒悠闲的感觉弥漫周遭。
只是这块完全被独立出来的区域,是“阎王”一人独享,亦是“阎王”最珍视的地方。
这里是“阎王”用尽一生心力保护的庇所,因为他和这里的风、海、林、花一样固执,都想默默守候这屋子的女主人——一个沉睡已久,却不会再苏醒的人。
这儿叫做“海居”,因为屋子的女主人爱海。
“海居”是阎烨炜一手建造出来用以保护自己的世界,除了亲近的挚友外,没人知道这处世外桃源是江湖中令人间之丧胆的“阎王”的栖息地。
将车停进车库内,阎烨炜并不急着进屋,反而徒步朝屋子的右方走去,约一百公尺处左右有一栋高两层楼的温室花房,偌大的空间全植满娇艳的红玫瑰。
由于温室是由玻璃所砌成,阳光透过玻璃反折的七彩映在花上,反而平添一股柔美的韵味,远远地就能看见成群簇拥的大红,在闪耀着眩目的光芒。
置身在与自己一袭黑蓝色西装格格不入的赤色风暴中,阎烨炜若有所思地发呆着,向来冻人的冷冽目光此时化为柔情似水的凝睇,始终聚拢在温室的某一角落。
☆☆☆
阎烨炜前脚才一进门,便警觉的查知已有人在沙发上,正悠闲地喝咖啡看杂志,四平八稳地等他回来。
“终于回来了?大忙人。”温曜之不用看也知道阎烨炜的脸上一定又是那副饱受摧残的可怜相,一年到头都改不了和“苦瓜”做双生子的坏习惯。“别这么冷淡嘛!好久不见了,你就不能表现得更热情一点吗?好歹我也算‘阎氏’的半个股东,你应该要对我亲切些。”
阎烨炜心想,怎会不常见面,昨天晚上才和他一起吃过饭呢!况且自求学时代到现在,他们俩的联系就没断过。他对他是够好的了,要不是真把他当兄弟,才会不介意他的无礼放肆和有意无意的调侃,这样还不算亲切吗?
他们的友情建立在相知相惜的基础上,虽然不靠任何言语保证,但彼此心底都明白对方的重要性,两人都用自己的方法在维持这份感情。
这就是男人间的坚贞交情吧!
阎烨炜缓和脸上僵冷的线条,在他对面坐下,迳自扯掉束缚颈部的领带。“你怎么来了?”话中只是疑问没有排斥,语调比起往常的冰冻刺骨已是温热许多。
“来逛逛都不行?你不是这么小器的人吧!”温曜之笑着睨他,言下之意是阎烨炜若真轰他出门,就证明阎烨炜是个小器之人。他完全不觉得随便到别人家逛逛坐坐的自己,是没资格如此训示屋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