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纽约新生活,即将由这里展开。
必上门,一身西装俊挺的沐圣下意识抬头往楼上望去,心中暗自纳闷。怪了,整整两天没听见那只小麻雀吱吱喳喳四处扰人烦了,她到底在忙什么大事业?
上去瞧瞧吧。长腿一迈踏过数阶,举步欲走,想想不对,又硬生生收回脚。
唉,安沐圣,你别没事找事做,小麻雀不来闹你,你不是正好乐得清闲又自在吗?这么一想,他马上返身下楼。
罢走两阶,他忍不住心想,小丫头该不会……当真走投无路去阻街卖笑兼卖身了吧?脸色微变,转身又踩回几阶。
我只是上去看看,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好歹是邻居嘛,敦亲睦邻关心一下并不为过……边走,还不忘找理由说服自己。
几个大踏步,他已来到阁楼门前敲门,在等她来应门的短短几分钟内,沐圣发现自己居然异常紧张。
他蹙起眉,说不上是该懊恼还是该后悔,看来,他对这小丫头的关心程度,已经远远超过自己所能预期。
“哈罗,是你呀……”
他还没来得及分辨清楚自己的心情,希望苍白的脸蛋已由门板后现身,只见她有气无力地向他打过招呼,下一秒钟,立刻笔直倒进他怀里。
“喂,你还好吧?”
沐圣稳稳的接住她,焦急地直拍她脸颊呼喊。
“醒醒呀,小麻雀,你别吓我,快醒醒,喂!”
“别打了……好痛的……”
面无血色的她缓缓张开眼,说起话来还是一副元气缺缺的模样。
“怎么回事?你哪里下舒服?”
沐圣将她拦腰抱起。
“撑著点,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嗄?医院?去医院干嘛?”
她一脸昏昏沉沉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小姐,你病得连站都站不直了,不去医院还能去哪?”
简直明知故问。
“难不成你要我直接送你到殡仪馆?”
“等等!”打个手势制止住他,希望现在总算清醒了点,不悦地斜瞥他一眼。
“你这张狗嘴还真的糟糕到连象牙悄也吐不出来耶!我没病,我是肚子饿,饿到全身无力了!’’
“肚……肚子饿?”
沐圣停下脚步,瞪大了眼,惊讶地望著怀中的她,活像她刚刚说的是某种难以理解的外星语言。
“对,肚子饿。我呀,两天没吃东西了。”
她举起手指,比了个大大的‘二’在他眼前晃。
“搞什么鬼!”
他立刻火大地将她扔上沙发。
“肚子饿就肚子饿。干嘛装出一副生命垂危的样子,想吓唬谁呀你?”
害他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差点没心脏病发,原来全是白担心一场!
“哎哟,像你这种有钱人,哪能体会我们这种穷苦人家饿肚子的感觉!更何况,我只是虚弱了点,可没严重到什么“生命垂危”的地步,是你这位紧张大师神经兮兮的喊著说要送医院,跟我没关系。”
希望整个人躺赖在沙发上,饿得连根头发也懒得动。
“我——”
她一讲,沐圣才不得不承认,刚才他的确是过度神经质了点。可是……这还下都是因为她!
他语带不甘地问:“干嘛不吃东西?想绝食减吧呀?”
“拜托,我才不干那种苦毒自己的无聊事。”
她一脸不屑。
“我是在闭关赶稿写世界名著,顺便赚点伙食费喂饱自己。”
以写爱情小说为业的她,每回赶起稿来就没日没夜天地无光的,少吃几顿饭是常有的事。
“你这两天都靠什么过活?”他下由纳闷。
“喝水罗,还有……这个。”她指指一旁的垃圾桶。
沐圣往桶内瞄了一眼,只见塞满了薄荷巧克力的包装纸。
“巧克力?”他声音中透出浓浓的怀疑。
唉,真搞不懂,为什么女人就是特别偏爱这种甜得腻死人的玩意儿?不过……看她一脸虚弱的样子,他实在没办法弃她不顾。
“起来吧,我带你去吃点好吃的。”
“好吃的?”
一提到食物,希望的眼睛马上又亮了起来。
“好耶好耶,来纽约这么多天了,我还没吃过一顿真正好料的。不过……先说好喔,本人目前名列甲级贫户,你最好有请客的心理准备。”
她的笑容十足无赖。
“我有选择余地吗?”遇上你,我只能自认倒楣啦!沐圣无可奈何的在心里补上一句。
“你要带我上哪吃?”挽著他,希望满脑子都是各国美食佳肴转呀转的,口水差点没流下来。
“急什么?待会你下就知道了。”
“嘿嘿,没关系没关系,你尽量卖关子,我这个人啊,最喜欢惊喜了!”
一出门厅,她主动走向沐圣的绿色房车,却被他拉往人行道走,她有些惊讶。
“嗯。天气不错,散散步正好,还能顺便带你熟悉一下附近环境。你还有力气走路吧?”他不忘问。
“没问题!只要有好吃的,要我爬山都成。”她笑应。
“啊,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她现在才想起来,他可是大饭店的经理,不像她是爬格子维生的,爱整天窝在家里也没人管。
“不急,先把你这只小猪喂饱再去,免得你待会真的昏死在家里。”
反牵起她的手,他理所当然似的说。
闻言,希望抬起头,怔怔望著他的侧脸,突然有种被人呵护照顾的温暖感觉。
沐圣这个人就是这样,虽然不懂得说好听话哄人,却老是做出一点让人窝心至极的贴心举动……她被自己脑海中闪现的想法一惊,赶紧垂下眼。
杜希望,你想到哪里去了?你们是朋友,朋友之间互相照顾是应该的嘛!你是不是爱情小说写多了,所以现在满脑子就只装风花月的没用垃圾呀?别想歪了!
这里属於UpperWest,也就是俗称的纽约上西区,住的多半是艺文界人士。”
没察觉她此刻心中的思绪流转,沐圣叨叨的介绍著此区的地理位置。
“对了,你爱下爱看侦探小说?”
“什么?啊……喔。”她回过神。一提到感兴趣的事,她整个人都来劲了。
“怎么突然问我这个?我不但喜欢看,还是个百分百的侦探小说迷呢!小时候最爱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慢慢长大以后,接触的作家愈来愈多,像是昆恩兄弟档啦、约瑟芬铁伊、雷蒙钱德勒、和现代的劳伦斯卜洛克,我都好喜欢喏!尤其是卜洛克,他笔下的侦探马修和纽约市,可是我对纽约著迷的重要原因之一喔!我尤其爱死他那一本——”
“‘八百万种死法’!”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一听彼此说的正是同一本书名,都愣住了,然后才忍不住相视开怀大笑起来。
“看不出来你也是个道地的侦探小说迷,而且看过的作家还真不少。”
笑声渐歇,沐圣拍了拍她的头,为遇上同好而高兴下已。
“这附近有家叫做‘谋杀墨水’的专门书店,专卖一些侦探或玄秘小说,藏书挺丰富的,老板也是个酷爱侦探小说的奇人,下回我再带你去逛逛。”
“嗯!”
希望开心的用力点点头,一抬头,正好瞄见路牌上的英文标示。
“Broadway?百……百老汇!我们现在在百老汇?”她兴奋地拉著沐圣问。
“是,也不是。”
他笑著解释:“这条路是叫‘百老汇大道’没错。不过百老汇大道很长,长的贯穿了整个曼哈顿,所以,我们离真正的戏院区还有段距离。”
“那……这附近还有什么好玩的呀?”她显得有些失望。
“多喽。像是美国自然史博物馆、鼎鼎大名的中央公园和林肯中心,全部在这附近,不愁没地方让你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