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麻烦啊!早不下晚不下,偏偏在我出门的时候下。”满口的碎念在她奔回宿舍后才稍有停歇之势。
她将怀里的包裹扔在地板上,然后拿了条毛巾擦著那头湿发。湿发才稍微干了,她便迫不及待的拿起包裹。
“出版社寄来的。”效率还不错嘛!才寄出那封抗议信函没几天就得到回应了,可见她的抗议受到出版社的重视了。“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买了那本《爱情打烊的时候》,回家她就写了洋洋洒洒的一篇抗议信函致那本书的作者艾倪,揭穿她的阴谋,并且警告她不要以为所有的读者都是笨蛋,随便唬弄便想要一书成名。
打开包里,里头有一封出版社编辑的信和两本像是日记本之类的书。
亲爱的读者你好:你寄来的信件我们已经收到了,关于你在信中所提的疑问,我们必须要告诉你:这位作者已于上个月、病逝了,她的序、又所写的一字一句都是真的。很遗憾的,她并没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作品问世,而你是第一个写信给她的读者。这两本日记是她寄放在出版社,要我们转送给她的第一个读者。很感谢你喜欢她的作品,也希望你能够继续支持我们出版社其他作者的作品……还有一些琐碎的客套话,她已没有心情再看下去,将信纸丢在一旁,她急急的拿起一本日记本。
她死了,真的死了……她被这个事实吓了一大跳。艾倪死了,那么她的抗议反而变成一种可笑的正义。
T呢?真有这么一个令女人死心塌地爱到死的男人吗?
一股难以言喻的渴望让她急急的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五日——今天真的是我的幸运日,我录取了!我可以去博群上班了,我也可以再见到迷人的总裁了。他真的好nice,又幽默又风趣,那天的面试,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他一直给我信心,他的微笑化解了我的紧张。面试完后,我就一直在祷告,希望我能被录取,虽然参加面试的人实力都很强,但是为了他,我还是每天祈祷一百次。哈哈!我的祷告果然发挥效果了,我录取了!太棒了,我今天一定会睡不著觉,我要叫他T,这样就没有人和我分享属于他的秘密了。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他了,我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有过这种感觉,我是真的爱上他了,爱上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一九九六年十月五日——今天是我进入公司以来第一次参加聚餐,还是菜鸟的我已经得到不少男同事的青睐,但是他们都没有希望了,因为我的心中已经藏了一个人,我只能和他们就抱歉了。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今天我听到了一个青天霹雳的消息——他竟然结婚了!我该怎么办?已经有一个女人占有他了,我好难过喔!我要怎么去面对他?纵使他从来就不知道有一个我这样默默的喜欢他……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四日——好高兴喔!我忍不住问了坐在我隔壁的周姐他的老婆是怎样的一个人,结果责令人高兴。他是结婚了,不过也离婚了,所以我还是能够光明正大的喜欢他,不必再忌讳那该死的道德观。我就是喜欢他!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今天是愚人节,但是今天我是最幸运的人,我辛勤的工作终于有了代价,人事命令下来了,我调职做他的私人秘书,老天真是大眷顾我了!以后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他的身边,了解他更多的事了。
她看了几页,心中莫名的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惆怅。
由于艾倪的日记并不是一天接著一天的连贯,而是跳著写的,因此她看得颇快,但是塞满她心中的浓烈悲怆却令她无法一口气的看下去,她稍作休息,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冰开水,再做好心理建设,继续看这个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
良久,她不经意的抬起眼瞄向窗外,这才惊觉,不知何时,窗外的雨已经下得这么大了。如果她迷信点,她会说:这雨是艾倪的魂魄为她不完美的爱情所发出的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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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紧张,也有一点兴奋,方的手心微微的冒著汗。
这是她二十二年来第一次的跟踪经验,对像就是博群集团的总裁汤伯凯。
幸好艾倪的日记中曾经提起博群的名号,所以她也不需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寻谁是那个令艾倪死亦不能忘怀的T。她并不想向出版社打听艾倪的真实姓名,只想靠著性格中些许的冒险因子去解开艾倪与T的爱情故事。
她承认她是被迷住了,被艾倪的日记所叙述的种种情事。是暗恋,是痴恋,或是不伦之恋?也许是一种怎样也说不出口的爱恋,总之,她的好奇被活生生的挑起,急著想一窥这也许可歌可泣、也许可笑可悲的爱情故事。
她跟踪汤伯凯三天了。别问她是如何知道这个,就是汤伯凯,只要是住在台湾的人,不管是男人女人,都一定认识汤伯凯这个名字、这张脸,尤其是女人,衣柜里如果没有汤伯凯设计、博群出品的“绝代”系列的内衣内裤,那可真是枉费身为女人了。
而汤伯凯本人更是媒体追逐的对象,商人的市侩气息完全在他的身上找不到,相反的,他高大挺拔的身材、俊秀的外表,以及充满活力的热情,使得他成为社交圈闪亮的一颗星,也是许多女人心目中的最佳夫婿。
“这么了解女人的男人,看不出来是会伤女人心的人。”看到旁边有人经过,她拉下墨镜掩人耳目。
这楝大楼就是他居住的地方。她抬头望著这栋二十层楼高的大楼,心里直犯嘀咕:到底他是住在哪一层楼啊?
不说别的,那看起来颇尽忠职守的警卫会不会让她进去才是个大问题!
她可真无聊,米虫生活过太久了,难免嫌安逸,非得找个差事来玩玩,玩到现在,只让她更进一步的认识汤伯凯这个人,仅此而已,她连这栋警卫森严的大楼都进不去。
“不知道艾倪有没有去过他家。”说完,她自己倒笑了起来。“她是他的私人秘书,怎么可能没有去过他家呢!”
她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进去“参观”一下他家呢?
直捣黄龙吧!
最直接也是最有绩效的方法——进去,问警卫,然后光明正大的晃过他家,说声哈,然后拜拜走人。
太简单了,太完美了,太……不可能成功了。
她的气势整个都弱了下来。
“哪有我想得这么简单呢!”她又望了大楼一眼,颓然的靠在墙壁。
就算进得了大门,她也未必见得到汤伯凯本人。他如果那么容易就见得到,那么那些八卦杂志的狗仔队还需要想尽办法去挖他的风流韵事吗!
“小姐,你是不是要进来?”
一个操著台湾国语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她抬头。“你是……”
“我是这栋大楼的管理员,我看你一个人在外面站了老半天了,你是不是不敢进来?汤先生的人其实很好,你不必怕他。”管理员解释。
“汤先生?”不会和她想的是同一个人吧!
“汤伯凯汤先生啊!你已经超过时间了,他打电话下来问过好几次了。”
“他知道我要来!”她行迹败露了吗?
“当然,不然他干什么要我在这里留意啊。”
“可是我……”她指指自己的鼻子。“他知道我来干什么的吗?”她是要来看看他到底有何魅力能让一个女人迷到至死不渝,而且她只打算偷偷的、远远的看,她可没有计划在不到五十公分的近距离内看他的脸、嗅他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