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构思着未来时,忽然听见一阵奇怪的响声。
“是谁?!”他如同惊弓之鸟,抓起手电筒就往窗外照去。
这里是一个废弃的工寮,虽然没有水也没有电,但这阵子他为了躲债都住在这里,这附近除了大片大片的草地以外,没有人会出没,那些神通广大的讨债人都找不到他了,阎旭更不可能在短短几小时内就找到他的!
虽然心里认为不可能,裴峰还是到窗边探了探。
四下无人。
他打开门,拿了手电筒小心翼翼的在房子外巡视,还捡了根树枝拍打草丛,最后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看样子,是我神经过敏。”裴峰打了个酒嗝,自言自语的回到屋里。
当他一打开门,猛然一个硬物击上了他的鼻梁,使他当场发出大叫。
“啊……是什么东西?!”
“是我的拳头。”黑暗的屋角,突然窜出一道修长的人影。
裴峰简直吓呆了!什么时候屋里多了一个人,他竟然一点也没有发觉!
“你……你是谁?”他吓得都结巴了。
对方冷冷一笑,走到月光可以照射得到的地方。
裴峰一看清楚面前的人是谁时,他吓得魂飞魄散。“阎、阎旭?!”
“恭喜你答对了。”阎旭揪起裴峰,再补给他月复部几拳。
“啊!住手……快住手!”裴峰发出惨叫,拚命的求饶。
“当年兰音请求你住手时,你可曾饶过她?”一想到兰音在未成年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阎旭更是怒火交加,落在裴峰身上的拳头半点也没有留情。
“说!你是不是这样打过她?是不是?”
裴峰被打得不停惨叫,根本无法回答阎旭的问话。
“你简直是禽兽不如!为了要钱,竟然绑架自己的养女向女婿要求赎金!”阎旭捉起瘫倒在地的裴峰,用力地摇撼他,“她的肚子里还有一个未出世的孩子,要是有个什么差错,就是一尸两命,你怎么干得出这种事?”
裴峰根本无法回答,因为他已经被阎旭打昏过去了。
一名警官出现在门口,看见满脸鲜血的裴峰不由得同情起他,谁教他有眼不识泰山,挑上了有“狠角色”之称的阎旭勒索。
“阎先生,请把犯人交给我们,我们自会带回警局处置。”
阎旭没有异议。现在裴峰已经不再是他关注的目标,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
“兰音呢?”
“趁着裴峰到屋外时,王浩先生已经由后方的窗户潜入,将尊夫人救出去了。”
“很好。”阎旭扬起唇角,迫不及待要去外头与警方的人马会合,并且将兰音紧紧地拥入怀中。
“阎先生……”警官忽然有些欲言又止。
“什么事?”一股不祥的预感笼罩了他。
“王浩要我转告你,当他们闯进去时,夫人正倒在地上,呈现昏迷状态……所以他们立刻就将她送医急救了!”
阎旭的脸色瞬间转白,“什么?!”
当兰音醒来时,一时间还无法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
她眨着眼睛,看了看四周的摆设,以及床边的点滴,她发现自己像是躺在医院里。
发生什么事了?难道在她昏过去的这段期间,有人将她救了出来?
兰音试着坐起来,想找个人来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没想到她才一动,就惊醒了趴睡在床边的阎旭。
“兰音,别起来。”他按住她,不让她随便起身。
“旭?”一看见阎旭,所有的恐惧全都消失了,喜悦化成了泪水,一颗颗地滚出眼眶,“我不是在作梦吧?你……你真的在我身旁?”
“妳不是在作梦,”他拉她的手贴在他的颊边,他的面容憔悴,但他的眼眸却神采奕奕。“我们救出了妳,妳已经没事了。”
“我们的宝宝呢?”她抚模着月复部,有些激动;“宝宝也没事吗?”
想到昨天深夜医生抢救兰音的景况,阎旭的双手仍止不住颤抖。
阎旭望着兰音,唇边带着笑,“是的,宝宝很坚强,就像妳一样。”
“是吗?太好了……我好怕失去宝宝,也好怕再也见不到你……”
她脆弱的眼泪使他心脏剧烈地抽痛起来,他紧紧拥住失而复得的宝贝,深深感谢上天的眷顾,让兰音再一次回到他的身边。
两人静静相拥了一会儿,兰音突然想起裴峰。
“我的养父……”
“他已经被警察捉走了,从今以后,他再也无法伤害妳。”
“我知道,”兰音微微地笑了,“我知道你会保护我,还有我们的孩子。”
“是的,我会保护妳,我将用我的一生来证明这一点。”
阎旭低下头,轻轻地吻住兰音。
窗外的夕阳染红了天边,也将这对相爱的夫妻,染出一层淡淡的金边,就像一幅幸福的剪影。
全书完
编注:欲知阎梵奇为何逃婚,敬请锁定《结婚变奏曲系列》二之二“莫名其妙变新娘”。
后记
花漾的初恋,发生在高中时代。
他小我一岁,浓眉大眼,人缘极好,一进高中就成了风云人物。他才进入高中没多久,花漾就经常听见他的名字被提起,不过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
我认识他,是在个偶然的机会下。
他对我一见钟情,可我却是一见他就讨厌。
他态度轻浮,不论男女都能轻易的打成一片,面对身为学姊的我总是一副很熟稔的态度,而且从不称呼我为学姊,而是直呼我的名字,于是我对他更没有好脸色。
因为回家的路在同一个方向,因此总是会在公车站遇上他。
如果我旁边的位置是空的,那么他一定会坐在我旁边。
如果公车上很挤,那么他一定就站在我身边,在我摇摇晃晃的时候扶我一下。
朋友都知道他对我的企图,有时候他在场时还会猛敲边鼓,害我非常尴尬。
可是,渐渐的我开始习惯他的存在。
因为他的健谈,我开始了解他。
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们确实在交往?
我喜欢他,因为他是我的开心果,不管我心情有多么糟糕,他总有办法让我笑出来。
周末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凑在计算机前打电玩,或是一起读倪匡科幻小说,甚至还会手牵手去看棒球比赛。
是遇见他之后,我才明白什么是爱情。
也是因为他,我尝到生平第一次的失恋。
不知道是谁说过,要治疗失恋的最好方法,就是再谈下一段恋爱。
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我谈了一段又一段,让我的生命中填满了不相干的名字,只为了缝补初恋的伤痕。
我以为那样会有用,但是我失望了。
其实我并不相信“因为最初,所以最美”这样的话,但是我怀疑在我的内心深处,那个高中女孩仍停留在男孩给她的情殇里,无法继续往前。
经过了长长的几年时光后,在今年的生日,突然收到了来自他的生日祝福。
我还记得自己呆坐在信纸前面,对着他信末注明的午餐邀约发愣。
去吗?还是不去?
我挣扎良久,还是在不愿输了风度的情况下赴约了。
他非常不喜欢拍照,所以在我们交往期间,我没有半张合照可供留念,我与他也不同届,所以我甚至也没有毕业纪念册可以翻阅。
分隔了数年,我以为我几乎遗忘了他的模样,但是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除了高了一点,头发留长了一点,他的样子几乎没有多大的改变--就连他笑起来的模样也没变,还是眼睛弯弯的样子。
两人面对面而坐,我以为会是相对无言的尴尬情况,却没想到话匣子一打开,我们竟聊了足足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