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構思著未來時,忽然听見一陣奇怪的響聲。
「是誰?!」他如同驚弓之鳥,抓起手電筒就往窗外照去。
這里是一個廢棄的工寮,雖然沒有水也沒有電,但這陣子他為了躲債都住在這里,這附近除了大片大片的草地以外,沒有人會出沒,那些神通廣大的討債人都找不到他了,閻旭更不可能在短短幾小時內就找到他的!
雖然心里認為不可能,裴峰還是到窗邊探了探。
四下無人。
他打開門,拿了手電筒小心翼翼的在房子外巡視,還撿了根樹枝拍打草叢,最後他什麼也沒有發現。
「看樣子,是我神經過敏。」裴峰打了個酒嗝,自言自語的回到屋里。
當他一打開門,猛然一個硬物擊上了他的鼻梁,使他當場發出大叫。
「啊……是什麼東西?!」
「是我的拳頭。」黑暗的屋角,突然竄出一道修長的人影。
裴峰簡直嚇呆了!什麼時候屋里多了一個人,他竟然一點也沒有發覺!
「你……你是誰?」他嚇得都結巴了。
對方冷冷一笑,走到月光可以照射得到的地方。
裴峰一看清楚面前的人是誰時,他嚇得魂飛魄散。「閻、閻旭?!」
「恭喜你答對了。」閻旭揪起裴峰,再補給他月復部幾拳。
「啊!住手……快住手!」裴峰發出慘叫,拚命的求饒。
「當年蘭音請求你住手時,你可曾饒過她?」一想到蘭音在未成年前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閻旭更是怒火交加,落在裴峰身上的拳頭半點也沒有留情。
「說!你是不是這樣打過她?是不是?」
裴峰被打得不停慘叫,根本無法回答閻旭的問話。
「你簡直是禽獸不如!為了要錢,竟然綁架自己的養女向女婿要求贖金!」閻旭捉起癱倒在地的裴峰,用力地搖撼他,「她的肚子里還有一個未出世的孩子,要是有個什麼差錯,就是一尸兩命,你怎麼干得出這種事?」
裴峰根本無法回答,因為他已經被閻旭打昏過去了。
一名警官出現在門口,看見滿臉鮮血的裴峰不由得同情起他,誰教他有眼不識泰山,挑上了有「狠角色」之稱的閻旭勒索。
「閻先生,請把犯人交給我們,我們自會帶回警局處置。」
閻旭沒有異議。現在裴峰已經不再是他關注的目標,還有更重要的事等著他。
「蘭音呢?」
「趁著裴峰到屋外時,王浩先生已經由後方的窗戶潛入,將尊夫人救出去了。」
「很好。」閻旭揚起唇角,迫不及待要去外頭與警方的人馬會合,並且將蘭音緊緊地擁入懷中。
「閻先生……」警官忽然有些欲言又止。
「什麼事?」一股不祥的預感籠罩了他。
「王浩要我轉告你,當他們闖進去時,夫人正倒在地上,呈現昏迷狀態……所以他們立刻就將她送醫急救了!」
閻旭的臉色瞬間轉白,「什麼?!」
當蘭音醒來時,一時間還無法意識到自己身在何處。
她眨著眼楮,看了看四周的擺設,以及床邊的點滴,她發現自己像是躺在醫院里。
發生什麼事了?難道在她昏過去的這段期間,有人將她救了出來?
蘭音試著坐起來,想找個人來問問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沒想到她才一動,就驚醒了趴睡在床邊的閻旭。
「蘭音,別起來。」他按住她,不讓她隨便起身。
「旭?」一看見閻旭,所有的恐懼全都消失了,喜悅化成了淚水,一顆顆地滾出眼眶,「我不是在作夢吧?你……你真的在我身旁?」
「妳不是在作夢,」他拉她的手貼在他的頰邊,他的面容憔悴,但他的眼眸卻神采奕奕。「我們救出了妳,妳已經沒事了。」
「我們的寶寶呢?」她撫模著月復部,有些激動;「寶寶也沒事嗎?」
想到昨天深夜醫生搶救蘭音的景況,閻旭的雙手仍止不住顫抖。
閻旭望著蘭音,唇邊帶著笑,「是的,寶寶很堅強,就像妳一樣。」
「是嗎?太好了……我好怕失去寶寶,也好怕再也見不到你……」
她脆弱的眼淚使他心髒劇烈地抽痛起來,他緊緊擁住失而復得的寶貝,深深感謝上天的眷顧,讓蘭音再一次回到他的身邊。
兩人靜靜相擁了一會兒,蘭音突然想起裴峰。
「我的養父……」
「他已經被警察捉走了,從今以後,他再也無法傷害妳。」
「我知道,」蘭音微微地笑了,「我知道你會保護我,還有我們的孩子。」
「是的,我會保護妳,我將用我的一生來證明這一點。」
閻旭低下頭,輕輕地吻住蘭音。
窗外的夕陽染紅了天邊,也將這對相愛的夫妻,染出一層淡淡的金邊,就像一幅幸福的剪影。
全書完
編注︰欲知閻梵奇為何逃婚,敬請鎖定《結婚變奏曲系列》二之二「莫名其妙變新娘」。
後記
花漾的初戀,發生在高中時代。
他小我一歲,濃眉大眼,人緣極好,一進高中就成了風雲人物。他才進入高中沒多久,花漾就經常听見他的名字被提起,不過當時我還不知道他是誰。
我認識他,是在個偶然的機會下。
他對我一見鐘情,可我卻是一見他就討厭。
他態度輕浮,不論男女都能輕易的打成一片,面對身為學姊的我總是一副很熟稔的態度,而且從不稱呼我為學姊,而是直呼我的名字,于是我對他更沒有好臉色。
因為回家的路在同一個方向,因此總是會在公車站遇上他。
如果我旁邊的位置是空的,那麼他一定會坐在我旁邊。
如果公車上很擠,那麼他一定就站在我身邊,在我搖搖晃晃的時候扶我一下。
朋友都知道他對我的企圖,有時候他在場時還會猛敲邊鼓,害我非常尷尬。
可是,漸漸的我開始習慣他的存在。
因為他的健談,我開始了解他。
雖然沒有明說,但我們確實在交往?
我喜歡他,因為他是我的開心果,不管我心情有多麼糟糕,他總有辦法讓我笑出來。
周末的時候,我們有時會湊在計算機前打電玩,或是一起讀倪匡科幻小說,甚至還會手牽手去看棒球比賽。
是遇見他之後,我才明白什麼是愛情。
也是因為他,我嘗到生平第一次的失戀。
不知道是誰說過,要治療失戀的最好方法,就是再談下一段戀愛。
于是我就這麼做了。
我談了一段又一段,讓我的生命中填滿了不相干的名字,只為了縫補初戀的傷痕。
我以為那樣會有用,但是我失望了。
其實我並不相信「因為最初,所以最美」這樣的話,但是我懷疑在我的內心深處,那個高中女孩仍停留在男孩給她的情殤里,無法繼續往前。
經過了長長的幾年時光後,在今年的生日,突然收到了來自他的生日祝福。
我還記得自己呆坐在信紙前面,對著他信末注明的午餐邀約發愣。
去嗎?還是不去?
我掙扎良久,還是在不願輸了風度的情況下赴約了。
他非常不喜歡拍照,所以在我們交往期間,我沒有半張合照可供留念,我與他也不同屆,所以我甚至也沒有畢業紀念冊可以翻閱。
分隔了數年,我以為我幾乎遺忘了他的模樣,但是當他出現在我面前時,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
除了高了一點,頭發留長了一點,他的樣子幾乎沒有多大的改變--就連他笑起來的模樣也沒變,還是眼楮彎彎的樣子。
兩人面對面而坐,我以為會是相對無言的尷尬情況,卻沒想到話匣子一打開,我們竟聊了足足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