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走前见不到尼可后,时间便过得好慢。吃过晚饭,她拿著报纸早早上床。读赞别人不幸的故事,也许可以让她感觉自己幸运吧!没处在战争、饥荒中,没遇上意外、危险,她四肢健全、吃得饱穿得暖,哪还有资格长呼短叹?
翻到报纸上她最讨厌看的那一栏,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粗体字的心标题印著雷尼可与汤西卡即将结婚,像一枚炸弹,炸得她的头轰轰作响,她迫不及待地看内容:伦敦最有价值的单身汉之一雷尼可即将与名门淑女汤西卡结婚,他们这一对贵族的后裔已经相恋多年:终于决定要走上地毯的另一端,她一遍又一遍地看,雷尼可与汤西卡即将结婚,雷尼可与汤西卡即将结婚,直到把报纸看得快燃烧起来,她才把报纸丢下床,结婚!尼可要和汤西卡结婚!她看错汤西卡了!她以为汤西卡是个前卫的女性,不在乎婚姻,显然她错了。汤西卡可能就是想结婚,而尼可不肯,她寸提议分手,尼可因而转向莉丝求欢,遭到莉丝拒绝,经过一番考虑后,他回头再去找汤西卡,决定跟她结婚,如果他必须在结婚证书上盖章才能得到一个女人,他理所当然会选择门当户对,确定不会贪他钱财的汤四卡,报上还刊了一张汤西卡的照片,她面对镜头哭得很甜。脸上洋溢著即将成为新娘的喜悦。她钓了尼可好几年,终于成功,得到最后的胜利。
莉丝咬紧牙不准自己哭出声,也不准自己掉泪。不!她不是弱者,她也没有输。她根本从来不曾和汤西卡争夺尼可,她根本从来没打算赢,又怎么能算输?是她自己放弃尼可,要是她屈从尼可和他,他可能就不会向阳西卡求婚。但是耶又有什么意义?他不爱她,过一阵子他可能另结新欢,到时候她岂不是更伤心更悲痛?
她跳下床,拿出行李箱,把她的东西全塞进去,衣服、化妆品、洗发精、卫生棉等,塞得乱七八糟,她新近买的几件昂贵衣服都皱得不像话了。她不在乎,她什么都不在乎,她只想插翅离开伦敦,离开任何和尼可有关的地方,说她逃走也好,说她溜走也好,她全不在乎。她留下信用卡和钻石项链,关上皮箱。
还不到九点,还有火车可搭,明天清晨她就可以呼吸到约克郡的新鲜空气,她就可以把伦敦的人、事、物全忘个乾净。
她提著笨重的行李箱下楼,把在弈棋的瑞迪和约翰爵士吓了一跳。看到他们惊愕的表情她差点失笑,如果她神经质地笑出来,她的泪水也一定会跟著流下来,那样她就不知该如何解释了。
“老姐,你真的要现在走?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当然知道。”她憋著笑向爵士道歉,“我先回去把家里清扫乾净,弄得像样点,等瑞迪陪你回来,欢迎你永远和我们住在一起,当我们的长辈,约克郡的空气对你的健康一定会有帮助。”
“我们不是说好周末一起回约克郡吗?”瑞迪问。“你干嘛这么急?”
约翰爵士蹙眉,缓缓地问:“你突然决定提前离开是不是和尼可有关?”
“尼可?不,不,不,当然和他无关。”她甚至轻笑,“爵士怎么会以为和他有关?我就是突然好想家,等不到明天早上。”
约翰爵士紧皱著眉头,沈思不语。她析祷他不会去质问尼可,她也祈祷尼可一概否认他和她之间有任何关系。
她已经假笑得脸颊的肌肉都发酸了,叮咛了瑞迪几句后,她匆匆告别爵士。瑞迪帮她提行李,送她到车站。
到了车站,她亲吻瑞迪的脸。“你们哪一天会生几点的火车到约克郡,先打电话告诉我,我好列车站去接你们。”
她没让瑞迪送进月台,自己找了辆推车推行李,到了月台坐下来等,听到一个平板的声音广播说她要生的那班火车将延迟一个半钟头。
太过分了!一廷就是那么久,她又能怎么办呢?拒坐抗议?不,她不要回他家,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即使火车要延期列明天才开,她也要在皮箱上坐列明天硬等火车来。
她曲起腿,膝盖靠到胸前。下巴就搁在膝盖上,双手抱著脚,拚命跟自怜的泪水战斗。
月台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没一个理会她,她本来就是个不起眼的平凡乡下女孩。她还是回乡下比较适合。她记得在约克郡。虽然他们的物质生活不丰富,她却无忧无虑笑口常开,来伦敦之后,她的生活其实也没变得太复杂,只是多了一个烦恼源——尼可。
她听到一个脚步声直向她接近,也不在意,没有抬头看,可能只是个走过她身边的陌生人吧!可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一点都不陌生,还是像她第一次听到时那么低沈磁性。
她的脉搏开始加快,心脏狂野地在胸腔里蹦跳,跳得太快令她昏眩。她抬眼看,果然看到那对今她深深著迷的灰眸。
冤家!他还不放过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