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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情玫瑰 第6页

作者:方情浓

“我要把你带到警察局。”她考虑了一会儿,才从扒手的手心里拿回皮夹,不过却顺带丢给他这句无情的话。

“你要把我交给警察?”扒手一听她要把他逮到警察局,脸都绿了一半,声音也直发抖。

“那当然。”她点点头。“你害我白跑了好几公里,不把你带去警察局,就太对不起我的脚了。”划不来。

……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心有不甘,那他干脆——

“我把我的皮夹一起给你,算是补偿你的精神损失。”扒手认栽,谁要他找错对象呢!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又拿别人的皮夹来骗我?”原则上贺丝缕同意扒手这个提议,但先决条件要是真的“他”的钱才行。

“里面有我的证件,我向你保证这绝对是我的皮夹。”扒手发誓。

“我看你就收下他的皮夹吧!”一旁的葛雷同情的看着扒手。“你再怀疑下去,他就要上教堂去忏悔了。”忏悔他看走眼,扒错人。

显然人到了必要时候,还是会挺身护卫自己的同胞。

“好吧,我拿就是。”为了不上教堂,她只好接过扒手的皮夹。

“我代替他感谢你。”葛雷没好气的看着她高高在上的表情,就算是圣母玛利亚,也没她头上的光环。

无视于两个同仇敌忾的男人,贺丝缕仔细检查完证件,确认无误之后,才将皮夹里面的钱全部抽掉,将皮夹丢还给扒手,然后叫他滚。

“下次再让我遇见你,我一定剥了你的皮。”她撂下这句狠话,扒手连点头的时间都没有,随即仓皇逃走,足见他有多怕她。

“你已经剥掉他一层皮了。”葛雷见状摇头,连扒手的钱也要拿,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小意思。”她捏捏手中的纸币计算金额,还不少,可见当扒手有多好赚。

“我还是觉得应该抓他到警察局。”贺丝缕蹙眉,总觉得她太轻易饶过那个扒手。

得了便宜还卖乖;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

正当葛雷怀疑她到底还有没有良心的时候,她倒是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把扒手的钱全捐给在外募款的修女。

“你……”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你把钱全捐出去。”

“我没有,我只捐了扒手的部分。”贺丝缕拍拍自己的裤袋,表示她的钱还安全的躺在她的皮夹里,动也没动。

“我的意思是……咳咳!”他尴尬的咳了几声。“我是说,我本来以为你会把钱全放入自己的口袋。”

“我没那么无耻。”她白他一眼。“在我的国家有句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只拿属于我自己的钱。”

这说明了为何她会紧咬着扒手不放,因为她不愿放弃自己的任何一分钱,虽然他好好奇她被扒走了多少。

“你的皮夹到底放了多少钱?”葛雷干脆明问。

“五块美金和一张信用卡。”她也爽快回答。

“五、五块钱?”他气结。“你为了五块钱美金和一张信用卡,跑遍大半个马德里”老天,她是怎么算的?

“对,而且这张信用卡的签名还是中文的,怎么样?”她抬高下巴反问葛雷,挑衅意味十足。

“不怎么样,只是快要死了。”他无力的回答。“你如果那么缺钱吃饭的话,尽避告诉我一声,小小一顿饭我还请得起,不必如此折磨我。”拖着他跑几公里,当他还是斗牛士的时候也没这么累过。

“好啊,我现在肚子就饿了,你请我吧!”既然有人说要请客,她也不必客气。

梆雷的嘴巴顿时张得大大的,差点合不拢。

“请就请。”可恶的女人,总是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攻击他。“不过菜单由我选,而且我们得先说好,不准浪费。”

梆雷会开出这个条件,当然有他卑鄙的地方。首先呢,他虽然很钦佩她做人的原则,同时却又痛恨她那副小家子气的样子,以及——注意,这才是重点;她永远能把他扳倒的跩样。

“你放心,我不会浪费的。”贺丝缕皱眉。她最痛恨的就是浪费,他怎么会以为她舍得浪费任何一粒食物?

事实证明,她真的是一个很节省的人。

为了整她,葛雷特地带她去吃烤乳猪。一只重约四公斤的烤乳猪,说重不重,说轻不轻,少说也要四、五个人才吃得完,她居然就这么当着他的面一块一块地把整只猪吃完。

“吃饱了。”解决掉烤乳猪后,贺丝缕心满意足的擦嘴,放下餐巾。

“谢谢你的招待,这家的烤乳猪很好吃,非常可口。”表皮金黄脆亮、油润、肉又女敕,相当不错。

梆雷当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一只重达四公斤的乳猪,轻轻松松的吃完……

今天的最后一战又是败阵,可恶!

第3章(1)

犹记得几年前,他还是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常胜将军。只要一轮到他上场,斗牛场的看台上必定响起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欢迎他的来临,因为他的名字就代表胜利。

胜利。

梆雷颇不是滋味的咀嚼着这个字眼,感觉上那已经是上一个世纪以前的事。现在的他别说是胜利,就连打成平手都变得很遥远,老天助他!

至今还没有开张过的葛雷,最想要的就是从贺丝缕那张可憎的脸孔上,看见悔恨的表情。可惜截至目前为止,露出这种表情的人都是他,那使得他更为沮丧。

“今天我们去哪里?”一旁低头专心研究地图的贺丝缕,没有察觉他的异状也就算了,还一个劲儿的问他。

“随便。”他老调重弹,一点也不想跟她扯上关系。

贺丝缕抬头瞄他一眼后,随又低头看她的地图,摆明了不把他放在眼里。

“好吧!”他不决定,她决定。“我们去市立博物馆。”

她老大三两下就决定好地点,葛雷只得又模模鼻子跟在她后面。

不对啊!他才是出钱的大爷,怎么反倒委屈得像个佣人?

梆雷越想越觉得矛盾,两脚却又自动跟着她钻进地铁站做个地底族,并惊讶的发现到自己竟然越来越习惯坐地铁。

至少,今天他记得换布鞋。

暗暗地幽了自个儿一默,葛雷双手握在身体的两侧,整个人蓄势待发,准备待会儿铁栏杆要是一打开,一鼓作气的冲出去,看谁还敢踢掉他的鞋子。

他豪气干云的发誓,却发现其他人的眼神也不好惹,同样等待栅栏被放下的一刻。

一、二、三,冲呀——

这回他不待贺丝缕的指示就冲得比她还快,加入地铁族的混战。

“让开!”

“混帐!”

“我要下车!”

“别挤我!”

梆雷在各种诅咒下和人狂挤地铁,他挤呀挤的、推呀推的,立志这次一定要比贺丝缕早一步挤上车。

到底是当过斗牛士的人,葛雷三两下就打败身边的对手,眼看着就要挤上车厢,偏偏这时又有人不解风情硬要下车,和他来个短兵相接。

“借过。”硬要下车的男子,蓄着一脸大胡子,身穿一件牛仔夹克,看起来很平常,没有人会怀疑他不对劲。

梆雷侧过身体让男子下车,男子亦低头闪避周遭的人群,跨出拥挤的地铁。

就在他和葛雷擦身而过的瞬间,事情发生了。男子手上拿了一把刀,往葛雷的方向刺去。

“啊——”

梆雷身旁看见刀的妇女掩面尖叫。一向动作敏捷的葛雷虽有意逃避,却受限于车厢内的狭小空间,手脚施展不开来。

梆雷以为自己这回完蛋了,就算不被刺死,也会被划上几刀。而他希望不是对准他的脸,天晓得他还要靠他这张脸到处招摇撞骗,破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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