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熾情玫瑰 第6頁

作者︰方情濃

「我要把你帶到警察局。」她考慮了一會兒,才從扒手的手心里拿回皮夾,不過卻順帶丟給他這句無情的話。

「你要把我交給警察?」扒手一听她要把他逮到警察局,臉都綠了一半,聲音也直發抖。

「那當然。」她點點頭。「你害我白跑了好幾公里,不把你帶去警察局,就太對不起我的腳了。」劃不來。

……搞了半天,原來是因為心有不甘,那他干脆——

「我把我的皮夾一起給你,算是補償你的精神損失。」扒手認栽,誰要他找錯對象呢!

「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又拿別人的皮夾來騙我?」原則上賀絲縷同意扒手這個提議,但先決條件要是真的「他」的錢才行。

「里面有我的證件,我向你保證這絕對是我的皮夾。」扒手發誓。

「我看你就收下他的皮夾吧!」一旁的葛雷同情的看著扒手。「你再懷疑下去,他就要上教堂去懺悔了。」懺悔他看走眼,扒錯人。

顯然人到了必要時候,還是會挺身護衛自己的同胞。

「好吧,我拿就是。」為了不上教堂,她只好接過扒手的皮夾。

「我代替他感謝你。」葛雷沒好氣的看著她高高在上的表情,就算是聖母瑪利亞,也沒她頭上的光環。

無視于兩個同仇敵愾的男人,賀絲縷仔細檢查完證件,確認無誤之後,才將皮夾里面的錢全部抽掉,將皮夾丟還給扒手,然後叫他滾。

「下次再讓我遇見你,我一定剝了你的皮。」她撂下這句狠話,扒手連點頭的時間都沒有,隨即倉皇逃走,足見他有多怕她。

「你已經剝掉他一層皮了。」葛雷見狀搖頭,連扒手的錢也要拿,這是個什麼樣的女人?

「小意思。」她捏捏手中的紙幣計算金額,還不少,可見當扒手有多好賺。

「我還是覺得應該抓他到警察局。」賀絲縷蹙眉,總覺得她太輕易饒過那個扒手。

得了便宜還賣乖;不是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正當葛雷懷疑她到底還有沒有良心的時候,她倒是做了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把扒手的錢全捐給在外募款的修女。

「你……」他驚訝得說不出話來。「你把錢全捐出去。」

「我沒有,我只捐了扒手的部分。」賀絲縷拍拍自己的褲袋,表示她的錢還安全的躺在她的皮夾里,動也沒動。

「我的意思是……咳咳!」他尷尬的咳了幾聲。「我是說,我本來以為你會把錢全放入自己的口袋。」

「我沒那麼無恥。」她白他一眼。「在我的國家有句話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只拿屬于我自己的錢。」

這說明了為何她會緊咬著扒手不放,因為她不願放棄自己的任何一分錢,雖然他好好奇她被扒走了多少。

「你的皮夾到底放了多少錢?」葛雷干脆明問。

「五塊美金和一張信用卡。」她也爽快回答。

「五、五塊錢?」他氣結。「你為了五塊錢美金和一張信用卡,跑遍大半個馬德里」老天,她是怎麼算的?

「對,而且這張信用卡的簽名還是中文的,怎麼樣?」她抬高下巴反問葛雷,挑釁意味十足。

「不怎麼樣,只是快要死了。」他無力的回答。「你如果那麼缺錢吃飯的話,盡避告訴我一聲,小小一頓飯我還請得起,不必如此折磨我。」拖著他跑幾公里,當他還是斗牛士的時候也沒這麼累過。

「好啊,我現在肚子就餓了,你請我吧!」既然有人說要請客,她也不必客氣。

梆雷的嘴巴頓時張得大大的,差點合不攏。

「請就請。」可惡的女人,總是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攻擊他。「不過菜單由我選,而且我們得先說好,不準浪費。」

梆雷會開出這個條件,當然有他卑鄙的地方。首先呢,他雖然很欽佩她做人的原則,同時卻又痛恨她那副小家子氣的樣子,以及——注意,這才是重點;她永遠能把他扳倒的跩樣。

「你放心,我不會浪費的。」賀絲縷皺眉。她最痛恨的就是浪費,他怎麼會以為她舍得浪費任何一粒食物?

事實證明,她真的是一個很節省的人。

為了整她,葛雷特地帶她去吃烤乳豬。一只重約四公斤的烤乳豬,說重不重,說輕不輕,少說也要四、五個人才吃得完,她居然就這麼當著他的面一塊一塊地把整只豬吃完。

「吃飽了。」解決掉烤乳豬後,賀絲縷心滿意足的擦嘴,放下餐巾。

「謝謝你的招待,這家的烤乳豬很好吃,非常可口。」表皮金黃脆亮、油潤、肉又女敕,相當不錯。

梆雷當場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一只重達四公斤的乳豬,輕輕松松的吃完……

今天的最後一戰又是敗陣,可惡!

第3章(1)

猶記得幾年前,他還是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常勝將軍。只要一輪到他上場,斗牛場的看台上必定響起一陣又一陣的歡呼聲,歡迎他的來臨,因為他的名字就代表勝利。

勝利。

梆雷頗不是滋味的咀嚼著這個字眼,感覺上那已經是上一個世紀以前的事。現在的他別說是勝利,就連打成平手都變得很遙遠,老天助他!

至今還沒有開張過的葛雷,最想要的就是從賀絲縷那張可憎的臉孔上,看見悔恨的表情。可惜截至目前為止,露出這種表情的人都是他,那使得他更為沮喪。

「今天我們去哪里?」一旁低頭專心研究地圖的賀絲縷,沒有察覺他的異狀也就算了,還一個勁兒的問他。

「隨便。」他老調重彈,一點也不想跟她扯上關系。

賀絲縷抬頭瞄他一眼後,隨又低頭看她的地圖,擺明了不把他放在眼里。

「好吧!」他不決定,她決定。「我們去市立博物館。」

她老大三兩下就決定好地點,葛雷只得又模模鼻子跟在她後面。

不對啊!他才是出錢的大爺,怎麼反倒委屈得像個佣人?

梆雷越想越覺得矛盾,兩腳卻又自動跟著她鑽進地鐵站做個地底族,並驚訝的發現到自己竟然越來越習慣坐地鐵。

至少,今天他記得換布鞋。

暗暗地幽了自個兒一默,葛雷雙手握在身體的兩側,整個人蓄勢待發,準備待會兒鐵欄桿要是一打開,一鼓作氣的沖出去,看誰還敢踢掉他的鞋子。

他豪氣干雲的發誓,卻發現其他人的眼神也不好惹,同樣等待柵欄被放下的一刻。

一、二、三,沖呀——

這回他不待賀絲縷的指示就沖得比她還快,加入地鐵族的混戰。

「讓開!」

「混帳!」

「我要下車!」

「別擠我!」

梆雷在各種詛咒下和人狂擠地鐵,他擠呀擠的、推呀推的,立志這次一定要比賀絲縷早一步擠上車。

到底是當過斗牛士的人,葛雷三兩下就打敗身邊的對手,眼看著就要擠上車廂,偏偏這時又有人不解風情硬要下車,和他來個短兵相接。

「借過。」硬要下車的男子,蓄著一臉大胡子,身穿一件牛仔夾克,看起來很平常,沒有人會懷疑他不對勁。

梆雷側過身體讓男子下車,男子亦低頭閃避周遭的人群,跨出擁擠的地鐵。

就在他和葛雷擦身而過的瞬間,事情發生了。男子手上拿了一把刀,往葛雷的方向刺去。

「啊——」

梆雷身旁看見刀的婦女掩面尖叫。一向動作敏捷的葛雷雖有意逃避,卻受限于車廂內的狹小空間,手腳施展不開來。

梆雷以為自己這回完蛋了,就算不被刺死,也會被劃上幾刀。而他希望不是對準他的臉,天曉得他還要靠他這張臉到處招搖撞騙,破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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