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车子是你的?”杜凯杰问。
“我的。”
“刚才也是你开的车?”希望她摇头!杜凯杰确信她一定会摇头,因为一个像洋女圭女圭般的女孩是不可能用“拼命三娘”似的方式开车,所有人都知道女人开车时是很小心的。
“有什么问题吗?”头实在仰得有些累,所以她指了指他的身体。“你可不可以弯一下腰?”
杜凯杰一向只有发命令,从来没有听命令的时候,可是他居然真的微弯了腰,深怕这个女孩子的小脖子会仰得太累。
“是你?!”
“是我!”
“在你穿着这种细跟凉鞋……”
“我一向是月兑了鞋赤着脚开车。”
“用那种‘赛车’的速度?!”他微眯了眼。
“没那么快吧!”她也一脸的无辜。
“你知不知道这是停车场里?”
“知道啊!”
“那你知不知道这很危险?”
“我很小心。”
“小心?!罢才我们两辆车差点就‘贴’到了一块。”杜凯杰的话有指责的意味,明知这不太干他的事,但是这关乎这整个大厦里的住户安全,因为每个人都有机会在这地下停车场里上车、下车。
“有吗?”祝小笛终于了解到这个高大家伙的用意,他是要来教训她,可不是要来向她“搭讪”的,所以不再用一种对待邻居的态度,她的肩膀挺正,武装起自己。“你有什么证据?我的车子没有任何的刮痕,你的车有吗?”
“我的车没有刮痕,但是刚才明明—”
“谁看到了?”她不认错。
“小姐,同是这幢大厦的住户,我觉得你的态度未免太过分了些!”杜凯杰是站在“理”字上讲话。
“我觉得你的态度才过分!”
“我是为了大家的安全。”
“出事了吗?”她咄咄逼人的问他。
“我是预防万一。”
“我却认为你是吃多了撑着。”
耙当面和杜凯杰“对冲”的人不多,在女性方面而言,甚至还找不出一个,就拿跟了杜凯杰五年的公司元老—他的秘书,在面对他时,她还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给我你的名字!”杜凯杰命令道。
“干么!你又是谁?”她刁钻的反问他。
“杜凯杰。”他冷冷一句。
“你以为你自己是谁!”人虽不高,祝小笛的气焰可不小,她没当他是什么不得了的人物。
“你的名字!”杜凯杰快要变脸了。
“你要去住户委员会说我的坏话?”
“我是要去说事实!”突然他挺直了腰,不再那么体贴她,他不必为了她的身高而委屈自己,这个可恶的女孩只有一张洋女圭女圭的脸,她的心八成是老巫婆的心。“我要知道你的名字!”
“有本事你去查嘛!”她激他。
“你以为我查不到?”
“查到了又怎么样!”
本来是想撂下狠话,但一想到她只是一个弱女子,而他是一个大男人时,好像有些欺负弱小,他一向最痛恨欺负弱小的人。因此只道:“好!只要你承诺以后不再这样开车,我就当今天的事算了。”
“今天什么事?”﹂她装蒜。
“你—”
“祝小笛!”她一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气魄报出自己的名字。在他不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时,她就会做她该做的,说她该说的。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事!”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孩如此的生气,他一向都用客气的态度去面对女性,他不讨厌她们,他也不爱她们。“之前你没有出事是因为你幸运,但是不保证以后会没事。”
“我有驾照,请你客气一点!”气不过的祝小笛,突然走到了杜凯杰的面前,虽然自己矮他一大截,可是“人小志气高”,她毫不畏惧的用手指“点”着他的胸膛,一副根本不怕他的表情。“你不要仗着你高头大马就欺负人。”
杜凯杰从来没有被任何女性这么对待过,出于一种本能的,他伸手抓住了她指着他胸膛的那只手,但没有特别用力。
“你……”她仰着头看他,有些娇嗔,她或许有些不讲理,但她的女人味是绝对的火力十足。
“你先起的头……”他低低一句,怒气在一刹那间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他甚至忘了之前是为什么事而与她对峙。
“我起了什么头?”她问他。
一向头脑清楚,人脑强过电脑的杜凯杰,这会居然有些抓不到重点。
“放开我的手。”她命令他。
“反正你有错!”他的理智回来了。
“不过是开车凶猛了一些!”她抗议。
“这就够恐怖、糟糕了!”他终于想起是为什么了。“你有可能伤到自己或是别人!”
“我从不酒后开车,所以—”
“你还敢提喝酒?!”他一呆。
“我是说我开车虽然快,但是安全性……”
“你必须改!”
“凭什么?!”
“凭—”连杜凯杰自己都没有答案。
祝小笛见他还不松手,于是想用另一只手去扳开他的钳制,但是他的大手又有力又坚实,她似乎无法动他一分。“姓杜的,你到底要怎么样嘛!”
“是杜凯杰,不是姓杜的!”他忽然松开了手,然后把手放进自己的西装裤囗袋里,深怕他的手又再莫名其妙的蠢动。“总之你好自为之!”
“多事!”她泼辣回他。
“下要再让我逮到你用这种方式开车、停车。”
“我这个人不怕威胁。”
“那么我们走着瞧!”他转身走离。
“我才不会那么‘衰’。”她低语。
“你也不会每次都走运,迟早……你会再犯到我的手里!”他没回头,但是仍不示弱的回应她的话。
“你慢慢等吧!”她对着他的背影做鬼脸。
*
每一行业都有他们所谓的天王、天后,而在模特儿界里,不到三十岁的陶哲则是男模特儿里的天王。
大祝小晴一岁的陶哲是个“漂亮”的男人,除了衣架子般的身材、体型,他还有艺术家的气息,加上披在肩膀上的直发,使得他多了一种不太属于男人的温柔,却少了一些男人该有的粗犷,在很多男同志的心目中,陶哲也是他们的梦中情人。
不过陶哲是个绝对正常的男人,他爱女人,对男人没有兴趣,而在这么多他认识的女性里面,他最欣赏的人是祝小晴,欣赏她的俐落、果决,虽然祝小晴不是那最美、最艳的女人,可是她有格调、有气质。
除了国内的时装秀,陶哲也会到国外走秀,而每当他从国外回来时,总会给祝小晴带些小东西回来,有时是丝巾、有时是一副耳环、有时是一条月兑俗的白金鋉子,当她迷上各式各样的蜡烛时,只要他看到与众不同的,通常也会买回来给她,反正礼轻情意重,他一直把祝小晴放在心上。
可是他知道祝小晴对他似乎没有同样的好感,她对他始终是不冷不热,不拒绝他,可是也表明了只止于朋友,她会收他送的礼物,但是没有多久她也会回他一样差不多等值的礼物,不肯有一点让人遐想的空间。
所以当他这回带了一个LV的皮包到她的工作室时,祝小晴非但没有眼睛一亮,反而显得有些无奈。
“你不爱LV的皮包?”
“太名贵了。”
“也还好啦!”
“那我要回你什么东西?”
“你什么都不要再回送我!”
祝小晴摇摇头,一副不可能的样子。“不然一双BALLY的皮鞋?还是GUCCI的男用公事包?反正我是不会白收你的皮包,陶哲,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的。”
“一定要分得这么清楚?”
“非分这么清楚不可。”
陶哲一脸丧气。“你这意思似乎是在暗示我没有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