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這車子是你的?」杜凱杰問。
「我的。」
「剛才也是你開的車?」希望她搖頭!杜凱杰確信她一定會搖頭,因為一個像洋女圭女圭般的女孩是不可能用「拼命三娘」似的方式開車,所有人都知道女人開車時是很小心的。
「有什麼問題嗎?」頭實在仰得有些累,所以她指了指他的身體。「你可不可以彎一下腰?」
杜凱杰一向只有發命令,從來沒有听命令的時候,可是他居然真的微彎了腰,深怕這個女孩子的小脖子會仰得太累。
「是你?!」
「是我!」
「在你穿著這種細跟涼鞋……」
「我一向是月兌了鞋赤著腳開車。」
「用那種‘賽車’的速度?!」他微眯了眼。
「沒那麼快吧!」她也一臉的無辜。
「你知不知道這是停車場里?」
「知道啊!」
「那你知不知道這很危險?」
「我很小心。」
「小心?!罷才我們兩輛車差點就‘貼’到了一塊。」杜凱杰的話有指責的意味,明知這不太干他的事,但是這關乎這整個大廈里的住戶安全,因為每個人都有機會在這地下停車場里上車、下車。
「有嗎?」祝小笛終于了解到這個高大家伙的用意,他是要來教訓她,可不是要來向她「搭訕」的,所以不再用一種對待鄰居的態度,她的肩膀挺正,武裝起自己。「你有什麼證據?我的車子沒有任何的刮痕,你的車有嗎?」
「我的車沒有刮痕,但是剛才明明—」
「誰看到了?」她不認錯。
「小姐,同是這幢大廈的住戶,我覺得你的態度未免太過分了些!」杜凱杰是站在「理」字上講話。
「我覺得你的態度才過分!」
「我是為了大家的安全。」
「出事了嗎?」她咄咄逼人的問他。
「我是預防萬一。」
「我卻認為你是吃多了撐著。」
耙當面和杜凱杰「對沖」的人不多,在女性方面而言,甚至還找不出一個,就拿跟了杜凱杰五年的公司元老—他的秘書,在面對他時,她還是連大氣都不敢喘一聲。
「給我你的名字!」杜凱杰命令道。
「干麼!你又是誰?」她刁鑽的反問他。
「杜凱杰。」他冷冷一句。
「你以為你自己是誰!」人雖不高,祝小笛的氣焰可不小,她沒當他是什麼不得了的人物。
「你的名字!」杜凱杰快要變臉了。
「你要去住戶委員會說我的壞話?」
「我是要去說事實!」突然他挺直了腰,不再那麼體貼她,他不必為了她的身高而委屈自己,這個可惡的女孩只有一張洋女圭女圭的臉,她的心八成是老巫婆的心。「我要知道你的名字!」
「有本事你去查嘛!」她激他。
「你以為我查不到?」
「查到了又怎麼樣!」
本來是想撂下狠話,但一想到她只是一個弱女子,而他是一個大男人時,好像有些欺負弱小,他一向最痛恨欺負弱小的人。因此只道︰「好!只要你承諾以後不再這樣開車,我就當今天的事算了。」
「今天什麼事?」 她裝蒜。
「你—」
「祝小笛!」她一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氣魄報出自己的名字。在他不一副「耀武揚威」的樣子時,她就會做她該做的,說她該說的。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麼事!」他從來沒有對一個女孩如此的生氣,他一向都用客氣的態度去面對女性,他不討厭她們,他也不愛她們。「之前你沒有出事是因為你幸運,但是不保證以後會沒事。」
「我有駕照,請你客氣一點!」氣不過的祝小笛,突然走到了杜凱杰的面前,雖然自己矮他一大截,可是「人小志氣高」,她毫不畏懼的用手指「點」著他的胸膛,一副根本不怕他的表情。「你不要仗著你高頭大馬就欺負人。」
杜凱杰從來沒有被任何女性這麼對待過,出于一種本能的,他伸手抓住了她指著他胸膛的那只手,但沒有特別用力。
「你……」她仰著頭看他,有些嬌嗔,她或許有些不講理,但她的女人味是絕對的火力十足。
「你先起的頭……」他低低一句,怒氣在一剎那間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他甚至忘了之前是為什麼事而與她對峙。
「我起了什麼頭?」她問他。
一向頭腦清楚,人腦強過電腦的杜凱杰,這會居然有些抓不到重點。
「放開我的手。」她命令他。
「反正你有錯!」他的理智回來了。
「不過是開車凶猛了一些!」她抗議。
「這就夠恐怖、糟糕了!」他終于想起是為什麼了。「你有可能傷到自己或是別人!」
「我從不酒後開車,所以—」
「你還敢提喝酒?!」他一呆。
「我是說我開車雖然快,但是安全性……」
「你必須改!」
「憑什麼?!」
「憑—」連杜凱杰自己都沒有答案。
祝小笛見他還不松手,于是想用另一只手去扳開他的鉗制,但是他的大手又有力又堅實,她似乎無法動他一分。「姓杜的,你到底要怎麼樣嘛!」
「是杜凱杰,不是姓杜的!」他忽然松開了手,然後把手放進自己的西裝褲囗袋里,深怕他的手又再莫名其妙的蠢動。「總之你好自為之!」
「多事!」她潑辣回他。
「下要再讓我逮到你用這種方式開車、停車。」
「我這個人不怕威脅。」
「那麼我們走著瞧!」他轉身走離。
「我才不會那麼‘衰’。」她低語。
「你也不會每次都走運,遲早……你會再犯到我的手里!」他沒回頭,但是仍不示弱的回應她的話。
「你慢慢等吧!」她對著他的背影做鬼臉。
*
每一行業都有他們所謂的天王、天後,而在模特兒界里,不到三十歲的陶哲則是男模特兒里的天王。
大祝小晴一歲的陶哲是個「漂亮」的男人,除了衣架子般的身材、體型,他還有藝術家的氣息,加上披在肩膀上的直發,使得他多了一種不太屬于男人的溫柔,卻少了一些男人該有的粗獷,在很多男同志的心目中,陶哲也是他們的夢中情人。
不過陶哲是個絕對正常的男人,他愛女人,對男人沒有興趣,而在這麼多他認識的女性里面,他最欣賞的人是祝小晴,欣賞她的俐落、果決,雖然祝小晴不是那最美、最艷的女人,可是她有格調、有氣質。
除了國內的時裝秀,陶哲也會到國外走秀,而每當他從國外回來時,總會給祝小晴帶些小東西回來,有時是絲巾、有時是一副耳環、有時是一條月兌俗的白金鋉子,當她迷上各式各樣的蠟燭時,只要他看到與眾不同的,通常也會買回來給她,反正禮輕情意重,他一直把祝小晴放在心上。
可是他知道祝小晴對他似乎沒有同樣的好感,她對他始終是不冷不熱,不拒絕他,可是也表明了只止于朋友,她會收他送的禮物,但是沒有多久她也會回他一樣差不多等值的禮物,不肯有一點讓人遐想的空間。
所以當他這回帶了一個LV的皮包到她的工作室時,祝小晴非但沒有眼楮一亮,反而顯得有些無奈。
「你不愛LV的皮包?」
「太名貴了。」
「也還好啦!」
「那我要回你什麼東西?」
「你什麼都不要再回送我!」
祝小晴搖搖頭,一副不可能的樣子。「不然一雙BALLY的皮鞋?還是GUCCI的男用公事包?反正我是不會白收你的皮包,陶哲,你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的。」
「一定要分得這麼清楚?」
「非分這麼清楚不可。」
陶哲一臉喪氣。「你這意思似乎是在暗示我沒有一點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