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想干么?”
“我说了,我得去捡一样东西。”
“海边会有什么好捡的?”龙子俊的声音充满了困惑。
“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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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海岸边上的潮水上涨得很快,打湿了淇曼新娘礼服曳地的裙摆,也使得她手中抱着的猫儿惊慌不安地直叫嚷着。
“别再瞄瞄瞄的叫个不停了,好不好?”淇曼喃喃地抱怨道。“我知道你怕水,不过,谁叫你是我的宠物,注定要一辈子陪我受苦受难。”
小花猫一脸无辜地低呜一声当作回答。
淇曼低头望着她的宠物——无赖,无赖也回视她;它猜不出女主人的心事,只好用一双猫眼发问似地,对着淇曼投以怀疑的目光。
“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淇曼被无赖望着,强烈的罪恶感油然而生。“好吧!我承认我疯了。我是个怪物,我该死、该杀、该枪毙,行了吧?”
无赖从她手中跳出,迅速朝向后方的干石头撤退。
“嘿,无赖,回来,”淇曼对着无赖大叫。“你不理我了吗?”
无赖显然很享受忤逆女主人的乐趣,它看上一块石头,于是便跳上去,快乐地坐在那里喵呜喵呜叫。
“唉……”淇曼叹一声,对着安稳地坐在石头上的无赖倾诉着。“我不值得像邦彦那样的人爱,还害他出了那么大的糗。”
无赖显然对淇曼的告解不感兴趣,它望望自己盘据的这块石头,确认自己应该是安全了,便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大呵欠,自顾自个儿的舌忝舌忝爪子。
“他可以打我、扁我、揍我,甚至海K一顿,再不然,起码也该骂我两句,可是他谢我——噢!我真想把他杀了再到教堂门口自焚!”
无赖抬高一边的眉毛看了她一眼。
她不自觉地提高音量。“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冷静的人,杀千刀的,说不定他早就算准了我会悔婚,他只是礼貌地等我提出来。”
无赖甩甩头,懒洋洋地趴回石头上,闭起眼睛见周公去。
唉!她疯了,居然在对“猫”弹琴。
今天绝对是她这辈子最糟糕的日子,或许她该在年历上记下这个倒霉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她都要小心别让自己衰死。
她又长长地叹气,这大概是她今天下午坐在这里所叹的第一百零八口气了。而她每一次叹息,就会被自己一身紧身的新娘礼服绷得喘不过气。这一件特别订做的合身礼服紧紧束着她,仿佛一再地提醒自己,婚姻就像礼服的箍圈,下摆拖长的裙尾则代表了婚姻的锁链。
现在她明白了,婚姻是恋爱的坟墓,这是千古不灭的定律!
海浪突然袭来,打湿了她的脚。
救命!她最好学无赖一样撤退,她站起来,可是她的脚坐麻了,根本站不稳。
她月兑下鞋子,又一个大浪打来几乎把她的高跟鞋卷走,她火速抢救回那双“贝里尼”的鞋子,差一点又摔进海里,这一番折腾,让她的礼服下摆全湿,一直湿到膝盖处。
她是应该受罪,惩罚自己居然放弃周邦彦。普天之下,恐怕再也找不到像周邦彦这样诚恳、体贴、温柔、斯文、聪明能干又风度翩翩的男人了,然而就在五个小时之前,她把他一个人丢在教堂里。
“喵——”无赖的叫声从她身后不远处传来,但她却不以为意。
她只顾着欣赏夕阳云彩奇妙绚丽的变化,所以有好一会儿没有回头去看看无赖是不是还在和周公的女儿约会,还是已经葬身大海。可是淇曼还是不想转身回去,只想贪婪地恋看着夕阳西下的最后一道彩霞。
另一个海浪打上来,大浪又冲打上她的膝盖,力道之大让她感到一丝害怕。
天这么黑,风这么大,连蔚蓝的海水也慢慢变成有点恐怖的黑色,她没由来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赶紧往后退到干燥的沙地。
她是活该受一点罪,但,罪不至死吧?
就在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刚才没站稳时脚踝被她原先坐的石头边缘划伤了,正在一点一滴地流着血。
这下子好了,她的新娘礼服泡了海水,脚又流血,更让她呕到家的是——她饿了,不但是饿了,还饿呆、饿翻、饿到前胸贴后背了。
她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吃到东西,可是她的冰箱却是空空如也,她也没有任何的零嘴小吃或营养饼干,因为就在她突然决定不结婚之前,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再回到这间小木屋,然而这又是她目前唯一仅有的落脚处。
淇曼突然一阵没由来地想哭——
“喵——喵——喵——”
无赖的声音突然变得又惊又急。
淇曼觉得不对劲,连忙回头去搜寻无赖的身影,不料却发现无赖刚才还沾沾自喜霸占到的那块石头,这会儿四周已经覆满了水。
“不——”淇曼着急地叫了出来。
要命!这个时候的潮水怎么涨得这么快?
惨了啦!她只不过是一时没去注意这只又怕水又怕死的小笨猫而已,这下子无赖可能要因为她的粗心而惨遭灭顶了。
这个时候就会发现环保人士的用心之处了——放眼望去,淇曼居然找不到任何木板、绳索、树枝,或是空保特瓶等等,供她搭救无赖的工具;连一张可以让无赖交代遗言的纸屑都看不到。
怎么办?她自己又穿着笨重的礼服,行动根本不便,她该怎么抢救无赖?
“退后,小姐。”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什么?”她被吓得立刻回头。
淇曼根本还来不及看清楚发出声音的是什么东西,就看到自己眼前闪过一个庞然大物,那个庞然大物像个海上骁雄似的,用快速、稳健的步伐涉过几乎已经淹到他膝盖的水,把无赖从石头上一把抓到怀里。
好家伙,这个人显然是特地为她救猫来的。、
英雄!英雄!淇曼忍不住想欢呼。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中古世纪时期的骑士——虽然他救的不是公主,而是公主的宠物。
“抢救成功。”他回头,脸上露出超大的微笑。“放心吧,你的猫没事了。”
淇曼终于能看清眼前这位英雄人物了。她发现自己视线的焦点被一身健壮的肌肉和被牛仔裤里着的长腿包围。
牛仔裤的裤管从膝盖以下全部是湿的,淇曼的目光往上移,看到绉巴巴的衬衫豪放不羁地放在牛仔裤外面;衣服的扣子没扣,敞露出结实的胸膛,再往上,只见一双黑色的眼睛像两盏探照灯似地向她射来,一头浓密的黑发则像刚被台风狂扫过的鸟巢一般凌乱不堪,完全看不出是什么发型。
这个人的身材则是“夏天的棉被”——真不是盖的;一定是天天游泳,皮肤才会晒得接近古铜色,身体也练得很壮。
重点是,他还有一张坚定的嘴唇和固执的下巴。
真是……帅呀!
淇曼的心头抨然一跳;她一向不信任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英俊男人,当然,连邋遢的英俊男人也不能!瞧瞧他的眼神就知道他有多么不可信任——哪有人这样看一个陌生女孩子的?
对,这种男人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她还是不要高兴得太早!
陌生男子抱着猫走回淇曼身边,将猫轻柔地交回她手中。
“谢谢你。”她的声音僵硬。
帅帅的男人用懒洋洋的目光盯着她的新娘礼服。“不客气。”他连说话的腔调也是懒洋洋的。
“对不起,我该走了。”她一手抱无赖,一手抓起裙摆,用最骄傲的姿态迈步以维护自尊。
虽然她的脚很痛,膝盖又僵硬得快罢工,但她绝不允许自己在这个死相的陌生人面前昏倒;可是,这实在很吃力,她走了两步就不得不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