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野被彻底漠视,心里突然涌上一种奇怪的感觉。
因为愤怒、因为不甘心,这几年来,他一直记着她,记着她鼓起全身力气,大声喊“我喜欢你”,记着她太过主动的吻,记着她让他当众失尽面子。
他也一直惦着不忘,失去她消息的那一剎那,浮上心头的失落感。
……揍不到她的失落感。
这五味杂陈的感觉,一直徘徊在他心里,但也使她不曾在记忆里褪色。
她在他的心底留下了烙印,不管她是用什么方法,不管她是不是让他很生气。
互不往来?
由“她”亲口说出这句话,就像用一把刀,剜去他脑侮中所有存取她记忆的部分,不但出奇的痛,心口也有一种涩涩的感觉。
陆青野的心情更不爽了。
第四章
换门,这种繁琐啰唆,又必须赶在入夜前办妥的事,全由暴躁邻居定夺。
只见他拿出一卷铁尺,仔细丈量门框的长宽高,然后回到自己家里,敲了敲键盘,又打出几通电话,工人立刻来到。
明月引以为傲的能力,就是能够一心二用,她手里打着稿子,思绪飞到门外。
他们在走廊上讨论施工的细节。
“我们装这种门,通常会附上一套喇叭锁……”
“喇叭锁一敲就开,不够安全……”听起来很不满意。
“那你要另外找锁匠啦!我们是卖门,不是卖锁,再说这种门框也只能配这种门,要那种墨绿铜门,别说没这款Size,就是门框原有的支撑力也不够……”
在说什么呀?净是一些她听不太懂的东西。
由得他去!她要专心来写稿了。
不过,有个男人在身边,还真是方便,他会知道怎么维修房子,他会跟工匠师傅沟通,他甚至有成套的手工具,还有铁卷尺一把,应付不时之需。
就像今天。
无怪乎二十一世纪的大都会,女人们巾帼不让须眉,几乎人人都有工作,也能财务独立,却还是会在三十岁时想“婚”头;明明几年前说得很潇洒,三十岁却还是照常拉警报,大概是因为生活中有个人可以互相照料,那感觉不赖吧!
虽然暴躁邻居“晾内裤”的功力令人不敢恭维,但他至少还有可取之处。
明月打着字,心情慢慢宁定下来。
虽然施工过程有点吵,而她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噪音,但是、但是……
暴躁邻居在工人旁边,跟他们说话,指点这边要这样、指点那边要那样。
他低沉的声音竟有一种安定她的力量,像是催眠,让她宛如置身在又温暖又安全又舒适的环境,她对噪音渐渐充耳不闻,反而沉浸在她编织的故事之中。
等工人离开后,明月伸个懒腰,喘口气,才转过头去看成果。
一扇看起来坚硬无比的实木门板镶在门框上,上头的门把锁金光闪闪,还搭配了一副堪称“瑞气千条”的炼条锁。
一看就知道,换上这道门,钞票是“成群结队”地飞掉!
“我家的门不是这一种的。”她淡淡地说。
“我知道。”
“那你干么换这种?浪费钱!”
重光大楼的业主,也不晓得哪天会突然凑到钱,等那一天到了,他们都得卷铺盖走路,而这扇崭新坚固的大门也只好躺在瓦砾堆中,被当成垃圾丢掉。
他没好气。“你管我,我就是喜欢踢这种门,声音听起来够爽。”
爽就爽,反正付钱的人又不是她!
“你要是踢到脚肿,不要怪到我头上。”
“是啊!我会说,是我自作孽,不可活!”陆青野没好气地甩上门,回家。
去她的!
他只是看到那扇旧门板是烂便宜货,里头都被白蚁蚀光了,就算不是被他踹坏,也会轻易地毁在某个心存不善的坏蛋手中。她一个女人家,体格瘦瘦弱弱,气色青青白白的,要是坏蛋登门,有心欺侮,她也只能束手就擒。
他一时心软,撇弃对她的成见,以安全为优先考量叫人安了坚固的门与锁,不让她有危险,可是瞧瞧她的表情,还嫌他多事呢!
他干么替她设想那么多?她是好是歹又不关他的事!真是气死他也!
他们果真恢复了互不往来的邻居关系。
所谓“互不往来”,就是不打招呼、不说话、各过各的日子。
但是,不爽的话,可以尽情踹门。
如果他那边突然闹来一阵电子乐,滴滴答答地乱响,她就去留下“五趾印”。
如果她心血来潮,突然想听狗血到了极点的芭乐情歌,他就过来……按门铃。
她的门铃是小鸟儿叫的“啾啾啾”,在他一次、两次、三次紧按着不放的抗议之下,小鸟儿的叫声开始“骚声”,变成恐布的乌鸦叫。
奇怪,换门的时候,他不是说过他喜欢踢这种门吗?现在干么不踢了?
莫非是换一次门板,付出去的钞票让他皮痛肉也痛,所以收敛多了?
明月走出大门,边暗忖。
可他对她的不顺眼,不怛没有收敛,反而暴增许多。
就说某天下午,一点半,自助餐店即将打烊,用三十块钱可以买到五十块钱的分量,俗搁大碗,只是能选择的菜色很少,她贪这个便宜,赶着去包便当。
“我要那块排骨肉!”她说。
“我要那块排骨肉!”她身后一个男人也说。
明月回过头,看到她的暴躁邻居。怎么又是他?
陆青野没看她,手里拿着环保便当盒,摆明也是来买吃的。
欧巴桑陪着笑。
“先生、小姐,排骨肉只剩下一块,你们其中一个换成吃炸鱼好不好?”
“炸鱼给他,我只要排骨肉。”吃鱼好麻烦,还要剔刺,多浪费时间!
“炸鱼给她,我要吃排骨肉。”他眉不掀、眼不眨,也很有坚持。
“喂,我先来的!”她本来想保持低调,却忍不住呛声了。
“你还没付钱,不是吗?”他摆明了要跟她作对。
明月瞪着他,他也一眼瞪回去,铿!双方的眼神在半空中交击出火花。
欧巴桑看他们这样,有点紧张。“不然我把肉切成两块,你们一人分一半。”
“谁要跟他分一半?”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给我炸鱼好了!”
“要就让给她!反正都是吃到肚子里,也没什么差别。”就在两个女人都以为他要让步的时候,陆青野说了。“给我炸鱼!”
啊现在是怎样?变成要抢炸鱼了吗?欧巴桑眨眨眼。
吼,他又来乱!“那我也要炸……”
为了赌一口气,明月差点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
幸好话还没出口,她就发现不对,干脆闭上嘴,抓来一个铁夹把排骨放进自己的便当盒里,再迅速夹两样青菜,页奔收银台结帐,才没被他耍得团团转。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便利商店、水果摊、超级市场……等地。
她要买啤酒,他也要买啤酒。
她要啃白吐司,他也要啃白吐司。
她要买“这一颗芒果”,他也要买“这一颗芒果”。
她赶着传真稿件到某家公司,说也奇怪,他也急着要传真!
每一次每一次,他都把她惹得很毛,不翻脸都不行,搞得附近的商家一看到他们两个,脸就拉下来。
明月也觉得怪。现在的她,已经很少动怒,很少争些什么,但只要他一出现,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觉得自己不能输。
既然他要抢,她就奉陪,而且一定要抢赢!
这种无聊的赌气,意外地为她找到了趣味。
有了他的搅和,“工作→吃饭→睡觉”、“开稿→赶稿→完稿”的单调生活,好象多了点新意。他那张怒沉沉的脸,也不那么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