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青野被徹底漠視,心里突然涌上一種奇怪的感覺。
因為憤怒、因為不甘心,這幾年來,他一直記著她,記著她鼓起全身力氣,大聲喊「我喜歡你」,記著她太過主動的吻,記著她讓他當眾失盡面子。
他也一直惦著不忘,失去她消息的那一剎那,浮上心頭的失落感。
……揍不到她的失落感。
這五味雜陳的感覺,一直徘徊在他心里,但也使她不曾在記憶里褪色。
她在他的心底留下了烙印,不管她是用什麼方法,不管她是不是讓他很生氣。
互不往來?
由「她」親口說出這句話,就像用一把刀,剜去他腦侮中所有存取她記憶的部分,不但出奇的痛,心口也有一種澀澀的感覺。
陸青野的心情更不爽了。
第四章
換門,這種繁瑣唆,又必須趕在入夜前辦妥的事,全由暴躁鄰居定奪。
只見他拿出一卷鐵尺,仔細丈量門框的長寬高,然後回到自己家里,敲了敲鍵盤,又打出幾通電話,工人立刻來到。
明月引以為傲的能力,就是能夠一心二用,她手里打著稿子,思緒飛到門外。
他們在走廊上討論施工的細節。
「我們裝這種門,通常會附上一套喇叭鎖……」
「喇叭鎖一敲就開,不夠安全……」听起來很不滿意。
「那你要另外找鎖匠啦!我們是賣門,不是賣鎖,再說這種門框也只能配這種門,要那種墨綠銅門,別說沒這款Size,就是門框原有的支撐力也不夠……」
在說什麼呀?淨是一些她听不太懂的東西。
由得他去!她要專心來寫稿了。
不過,有個男人在身邊,還真是方便,他會知道怎麼維修房子,他會跟工匠師傅溝通,他甚至有成套的手工具,還有鐵卷尺一把,應付不時之需。
就像今天。
無怪乎二十一世紀的大都會,女人們巾幗不讓須眉,幾乎人人都有工作,也能財務獨立,卻還是會在三十歲時想「婚」頭;明明幾年前說得很瀟灑,三十歲卻還是照常拉警報,大概是因為生活中有個人可以互相照料,那感覺不賴吧!
雖然暴躁鄰居「晾內褲」的功力令人不敢恭維,但他至少還有可取之處。
明月打著字,心情慢慢寧定下來。
雖然施工過程有點吵,而她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噪音,但是、但是……
暴躁鄰居在工人旁邊,跟他們說話,指點這邊要這樣、指點那邊要那樣。
他低沉的聲音竟有一種安定她的力量,像是催眠,讓她宛如置身在又溫暖又安全又舒適的環境,她對噪音漸漸充耳不聞,反而沉浸在她編織的故事之中。
等工人離開後,明月伸個懶腰,喘口氣,才轉過頭去看成果。
一扇看起來堅硬無比的實木門板瓖在門框上,上頭的門把鎖金光閃閃,還搭配了一副堪稱「瑞氣千條」的煉條鎖。
一看就知道,換上這道門,鈔票是「成群結隊」地飛掉!
「我家的門不是這一種的。」她淡淡地說。
「我知道。」
「那你干麼換這種?浪費錢!」
重光大樓的業主,也不曉得哪天會突然湊到錢,等那一天到了,他們都得卷鋪蓋走路,而這扇嶄新堅固的大門也只好躺在瓦礫堆中,被當成垃圾丟掉。
他沒好氣。「你管我,我就是喜歡踢這種門,聲音听起來夠爽。」
爽就爽,反正付錢的人又不是她!
「你要是踢到腳腫,不要怪到我頭上。」
「是啊!我會說,是我自作孽,不可活!」陸青野沒好氣地甩上門,回家。
去她的!
他只是看到那扇舊門板是爛便宜貨,里頭都被白蟻蝕光了,就算不是被他踹壞,也會輕易地毀在某個心存不善的壞蛋手中。她一個女人家,體格瘦瘦弱弱,氣色青青白白的,要是壞蛋登門,有心欺侮,她也只能束手就擒。
他一時心軟,撇棄對她的成見,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叫人安了堅固的門與鎖,不讓她有危險,可是瞧瞧她的表情,還嫌他多事呢!
他干麼替她設想那麼多?她是好是歹又不關他的事!真是氣死他也!
他們果真恢復了互不往來的鄰居關系。
所謂「互不往來」,就是不打招呼、不說話、各過各的日子。
但是,不爽的話,可以盡情踹門。
如果他那邊突然鬧來一陣電子樂,滴滴答答地亂響,她就去留下「五趾印」。
如果她心血來潮,突然想听狗血到了極點的芭樂情歌,他就過來……按門鈴。
她的門鈴是小鳥兒叫的「啾啾啾」,在他一次、兩次、三次緊按著不放的抗議之下,小鳥兒的叫聲開始「騷聲」,變成恐布的烏鴉叫。
奇怪,換門的時候,他不是說過他喜歡踢這種門嗎?現在干麼不踢了?
莫非是換一次門板,付出去的鈔票讓他皮痛肉也痛,所以收斂多了?
明月走出大門,邊暗忖。
可他對她的不順眼,不怛沒有收斂,反而暴增許多。
就說某天下午,一點半,自助餐店即將打烊,用三十塊錢可以買到五十塊錢的分量,俗擱大碗,只是能選擇的菜色很少,她貪這個便宜,趕著去包便當。
「我要那塊排骨肉!」她說。
「我要那塊排骨肉!」她身後一個男人也說。
明月回過頭,看到她的暴躁鄰居。怎麼又是他?
陸青野沒看她,手里拿著環保便當盒,擺明也是來買吃的。
歐巴桑陪著笑。
「先生、小姐,排骨肉只剩下一塊,你們其中一個換成吃炸魚好不好?」
「炸魚給他,我只要排骨肉。」吃魚好麻煩,還要剔刺,多浪費時間!
「炸魚給她,我要吃排骨肉。」他眉不掀、眼不眨,也很有堅持。
「喂,我先來的!」她本來想保持低調,卻忍不住嗆聲了。
「你還沒付錢,不是嗎?」他擺明了要跟她作對。
明月瞪著他,他也一眼瞪回去,鏗!雙方的眼神在半空中交擊出火花。
歐巴桑看他們這樣,有點緊張。「不然我把肉切成兩塊,你們一人分一半。」
「誰要跟他分一半?」算了,退一步海闊天空。「給我炸魚好了!」
「要就讓給她!反正都是吃到肚子里,也沒什麼差別。」就在兩個女人都以為他要讓步的時候,陸青野說了。「給我炸魚!」
啊現在是怎樣?變成要搶炸魚了嗎?歐巴桑眨眨眼。
吼,他又來亂!「那我也要炸……」
為了賭一口氣,明月差點說出讓自己後悔的話。
幸好話還沒出口,她就發現不對,干脆閉上嘴,抓來一個鐵夾把排骨放進自己的便當盒里,再迅速夾兩樣青菜,頁奔收銀台結帳,才沒被他耍得團團轉。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便利商店、水果攤、超級市場……等地。
她要買啤酒,他也要買啤酒。
她要啃白吐司,他也要啃白吐司。
她要買「這一顆芒果」,他也要買「這一顆芒果」。
她趕著傳真稿件到某家公司,說也奇怪,他也急著要傳真!
每一次每一次,他都把她惹得很毛,不翻臉都不行,搞得附近的商家一看到他們兩個,臉就拉下來。
明月也覺得怪。現在的她,已經很少動怒,很少爭些什麼,但只要他一出現,不曉得為什麼,她就是覺得自己不能輸。
既然他要搶,她就奉陪,而且一定要搶贏!
這種無聊的賭氣,意外地為她找到了趣味。
有了他的攪和,「工作→吃飯→睡覺」、「開稿→趕稿→完稿」的單調生活,好象多了點新意。他那張怒沉沉的臉,也不那麼駭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