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沙爱静,谷中向来少有音韵之声,看来此番出谷,他这冷心冷面的主子必是有所得,才会心情愉快,兴致所来地弹奏起《凤求凰》。
庄舟倾耳听了半晌,摇头,“不对,好似比《凤求凰》慢上三分。”
“但比原本的曲韵更能勾魂摄魄。”若加以练习,此曲他日必能杀人于无形。
“你确定是主人弹奏?”
“难道你认为浅小姐会弹奏此曲?”秋冥语看他,如看白痴。
“不会……也可能……我去看——”
“你想送死!”果然忙晕头了,头脑不清神志散漫。秋冥语凉笑,语气却十足地挖苦。任谁都知道,自打九月二十五叶晨沙回谷后,性子没变,习惯倒多了一个——撒娇。
他们无幸得见幻兽睚眦,却极有幸见到自家主子撒娇的模样,吓得他们当场严阵以待,以为浅叶谷混进了冒名者。撒娇耶,就算太阴犯井宿、荧惑犯天街、岁星犯上轩辕大星的天象奇观出现,也当屁事没发生的杀手之主,居然在撒娇?就算让他们当场厮杀,他们也绝对不信眼前抱着娇美女子撒娇的男人是凶残的杀手之主。
“不去了!冥语,过来。”想到叶晨沙的脾气,庄舟重新倒回软椅,冲秋冥语招手。
秋冥语依言靠近。
“这些买卖你分工一下,我要歇一会。”不由分说地将他按在书桌前,庄舟眨眨疲惫酸涩的眼,决定不为难自己。
“休想!”盯着桌上的斑斑墨迹,秋冥语一口回绝。
“秋老弟,你就可怜我两天一夜没合眼,成不成?”庄舟竟显出难得的哀求。
“不干!”双肩一滑,秋冥语已闪到门外,“告辞。”他要找凡衣下棋。
“喂——”没兄弟情的家伙!庄舟徒呼无奈,只得叹气,愁着该如何处置积累的事务。不仅是杀手买卖,亦有谷中用品的添购、每月银饷的发放……总之,很多很烦就对了。
愁呀愁,头昏脑涨眼花花之际,他竟能眼尖地扫到窗外,巧不巧又扫到一飘而过的黑影——“无响!”惊喜大叫之际,袖中飞射银丝缠上黑影的手腕。
被缠住的倒霉鬼停下,静静看着腕上闪着银光的丝线,半晌后,才极慢极慢地踱到窗边,厉眼淡淡盯着大笑的人,再移向他肩上稳如泰山的杂毛鹦鹉,神色复杂。
“正好正好,这堆事你先分一分,看看该你做或是冥语做,那些杂七杂八的琐碎之事,你若不懂就去问凡衣,我很忙很忙,先走了。”
迭声一串“很忙”后,庄舟手腕一勾,将夏无响带进屋内,自己却纵身翻出。一转眼,两人便调了位置。
“你……”急迭的脚步如逃命般,怎能叫得回?
夏无响呆了呆,倒也如他所愿,坐下来开始整理满桌的飞墨字迹。
他会这么好心?将散乱的卷纸分类放置,夏无响抿唇自问。为何看到他无神的眼睛以及眼下一圈疲惫的淡黑,他竟没由来地……心疼?
中邪了!
第9章(1)
八月草长,九月鹰飞。
低幽的浅叶谷气候宜人,丝毫不受夏日金乌的炎火。而今年的草谷,不仅多了些丝管之音,甚至多了些孩童气恼的哀叫。身为人人闻之色变的杀手之主,叶晨沙不但没有剁了他们做草肥,倒越发纵容起来。究其因,心情绝佳尔。
幽静的浅叶苑内,白袍男子席地而坐,腿上放着一张七弦琴。修长的指尖弹出宫音,缓缓慢起,黄钟起舞如行云,勾起滴水之音。和着缓慢的琴声,男子轻轻吟道:“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轻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之——偕臧。”
偕臧呢!他的草妖正用明亮的绿眸看着他,正趴在腿边柔若轻风地抚着他,轻侬软语地说……爱他。
她会爱他?妖本无心哪!
十年了,他由年少轻狂长成男子模样,而她,丝毫看不到岁月在脸上流逝。迷蒙的妖眸总带着好奇看着世间,神情轻巧如不谙世事的稚童,性格散漫,对认定的事物却万分执着。认定要做散妖,所以不热衷修行,脚踩西瓜皮能滑到哪儿便是哪儿。人拥在怀中,心却不知飞在何处。
他以为她不会爱他,也放弃了。只要在这一生中能拥有她,让自己的身影能映在深邃的绿眸中,即便岁月短暂他也愿意。可她说爱他,她可知,这一句听得他心都痛了。
琴音戛然而止,“浅浅。”
有事?闭目听曲的浅叶睁开眼,不解他为何止住。
“这些日子你好像没什么精神?”自回谷的头几天活泼了些,现在又变回懒散的模样了。
“我要修炼嘛。”她偶尔也会勤奋一点点呀!轻应着,顽皮的手攀上琴弦,勾出杂乱的丝竹声,绿眸映出他温柔的笑。
他偶尔仍会出谷,仍会命人捉麻雀,仍会找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送给她,甚至让那些冷心冷面的杀手画花了脸在谷里唱关汉卿的《窦娥冤》,整得那些人黑口黑面了十多天。据庄舟说,那段日子里士气高昂,金单完成额达到新高,全是他这个主子的功劳。他呀,总能在无意中让人热血沸腾。
扬起痞痞的笑,浅叶推开弦琴,让自己直接坐回他怀里,透明的耳垂染上酡红,欲言又止:“叶晨沙……”
任她在怀中坐得舒服,他伸出单指勾动琴弦,听她叫唤后低头。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挑动琴弦的指轻轻滞凝。
“是在崖边我救你的时候?”
“不。”他的脑子里绝对不会有救过一命便要非卿不娶的报恩念头。
“那是什么时候?”她似乎只见了他一次,接着就被他挖到谷里来了。
“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挑起她的脸伏唇吻了吻,他不太好的记性里似乎飘出了一些东西,一些遥远却令他满足的东西。
这世间,是她令他有了生存下去的,也是她让他觉得……他是人!
印象中没有母亲。让他学会懂事的是五岁那年,父亲将他送入战乱后流民中磨炼。在那段日子里,他亲眼目睹了蒙古兵杀人,甚至吃人的血腥。不杀人,就必定被人所杀——他懂了,也变得越来越嗜血冷情。人是什么?不过是一堆依附着白骨的浑血腥肉,强者生弱者死,多简单的道理!在遇到她之前,他真是如此认为的。
十七岁那年,父亲命他以一人之力血洗江浙一带的武林世家,是……呵,记不得是哪个武林世家,而他做到了,一人血洗七十八人。最后得到的是全身的伤痕和折断的臂骨。睡在草地上,他只想着别再醒来,永远永远睡去了最好。但,她救了他。
别以为他会感恩铭记,杀手绝对没有这种自觉。只是……她说“喜欢就好”。轻柔慢语,恣意羁狂——呵,喜欢就好吗?此四字并不足以震撼,让他豁然开怀的,是她语中的恣情和狂傲。他的妖儿看似散漫寂然,实则独傲黠美。有美如斯,让他怎能不心动,又怎会不心动?
“有美一人,与之偕臧。浅浅,我爱你!”
轻轻的声音随着草尖起舞,飘进浅叶耳中,成功让她开怀。他对她很温柔呢!满足了,她好满足!细吻跃掠在光滑的颊上,盯着他俊美含笑的眼,她呆了。
“唉!”小嘴吐出无奈——她是妖耶,活了六百年哦,竟在看到他的笑后,妖心悸乱?罪过呀罪过,她得多修炼才是,可——
那张笑脸真的很漂亮,细长的黑色眼瞳像风中轻摇的兰草叶,笑得她……“咚咚……”心跳加快,微醺如醉,仿佛品尝着和风中苏醒的懒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