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在目前这个提倡性自主的时代,对伴选择宁缺勿滥的她,觉得自己可以登上年度十大贞洁排行榜,但也不至于让他产生这种误解吧。
乐映晨突然又想到,他足不是误会了什么?也或许是有什么误导了他?下意识的低头在床铺、枕被上二梭巡著,但除了凌乱的折痕,与欢爱后难免会殁留的痕渍之外,再无其他。
她忍不住开口提醒他:“我不是第一次喔。”
姜智华愣了一下。
“我也不是。怎么了吗?”说完,还有点埋怨的瞪她一眼,气恼她打断他的语重心长。
她干笑著:“没事……请继续……”
怎么,难道他不是误会这档事,所以才心怀愧疚、一脸对不起国家社会人民的模样吗?
那那那……究竟是怎么著?还有什么原因会教他一大早就摆睑色给她看,而她想不到的?
快想快想……
“我很喜欢你的……”
哎呀,讨厌,虽然她早就知道了,可是这样直接讲出口,她还是会害羞的呀。
“但我们终究认识不够久,这样未免太过轻率……你知道的,本质上我还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也许是从小受到家庭的影响,我不能接受只有一夜缘的速食爱情。”
他说得认真,让她跪坐的身躯更加凛肃,低垂著眼儿不敢乱动,一方面又忍不住胡思乱想著——
好怪,通常在翻云覆雨过后,不都是女人哭诉著委屈,然后逼迫男方负责的吗?怎么现在看起来情况却完全颠倒?
瞧他那种悔恨又难以启齿的表情,让她有种错觉,好像自己是胁迫无辜未成年少女的坏男人。
懊不会真要叫她负责吧?
他认真的看著她,像是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开口——
“所以……我们先订婚好吗?”
她心头一惊。
订……订婚?
喔喔喔喔喔……她的嘴巴张成了0型,惊喊——
“你真的要叫我娶你?”
姜智华倏地神色一沉。
“是我要娶你!”都这时候了,还在开玩笑!
“可是可是……就为了昨天那个……”
她错愕得像是误吞了鸵鸟蛋的蛇,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内心的惊讶。
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谁会为了一夜——好吧,他们当然不是一夜,他们是你情我愿,是男欢女爱,是乐在其中的。但就算是这样,也用下著这么严重看待吧?
“你冷静一点,不要激动……”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顺便抄袭一遍刚刚他的用词:“我们终究认识不够久,这样未免太过轻率……这……太快了呀!我们才认识不到……”暗暗数了数,讶然叫道:不认识不到三个月呢,你就想要结婚?”
“我是说先订婚。”他更正。
她瞪大眼。“那有什么不同?!”有时还真讨厌这男人连用字遗词都这么斤斤计较!
“况且怎么会太快呢?你不愿意嫁给我吗?”嗓音低沉了几分,他脸上泛起失望的神情。
“不、不是这个原因啦……”
吧嘛摆出这种受到伤害的表情?她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看见他这个样子,她会心软的。
“那是什么原因?我们明明都已经……”视线不小心瞄向她只披著床单的半果身子,又悄悄的滑开,不敢停驻太久。“就这样结婚,不是很正常的吗?”
喔,天啊,他居然有这种八股想法!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太空人部不知道上了火星几次,前些天的电视新闻还报导,将来人类说下定有机会移居到火星,而他,观念居然还这么老旧保守?!
如果跟人上了床就得结婚,那小金跟老大部不知道娶了几卡车的女人了——上帝原谅她,她不应该随便在心里指陈友人的不是。
暗暗瞅了他一眼,发现他正等待著自己的回答,感觉上好像又回到当初他问她要不要试著交往看看的那一刻。
那时,她也是这般迟疑:心里同样是小鹿乱撞。
怎么会不愿意呢?只是,她总觉得似乎还少了点什么,不敢冒冒然答应他。
他是个很好的男人,将来应该也会是个好老公,甚至是好爸爸,她也知道相亲就是要以结婚为前提来寻找交往的对象,但是、但是……
“你是谁?你你你你居然对我女儿……吼——”
震耳欲聋的暴吼声平空出现,吓得乐映晨当场抱住姜智华。
噢,老天。
看著在房门口僵成化石的大熊男,乐映晨呐呐的喊——
“老爸……”
“你、你你、你……”大熊男当场掉下两滴男子泪,粗短的手指颤抖著,脸上布满不敢置信的神情,语不成句——
“孩子的妈,我对不起你,我没有保护好我们家乐乐,所以她变成残花败柳了……哇……”说完当场痛哭失声。
喂,很过分喔。
乐映晨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残花败柳?很难听耶,臭老爸!
大熊男越哭越火,越想越生气,再度发出震天怒吼——
“小王、老马,把这浑小于给我灌水泥沉到海里去!”
昔日黑道大哥的气势重新燃起,打算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把胆敢对他女儿乱来的人渣处理掉。
“老爸!”
乐映晨惊声尖叫。
“他是我男朋友啦——”
第九章
爱是神奇的,她使数学法则失去了平衡。两个人分担一个痛苦,只有
半个痛苦;而两个人共享一个幸福,却有两个幸福。
——列夫·托尔斯泰
“呜呜呜……你部不知道从小到大我有多疼她,有多……对了,刚刚说到哪里?喔,记得乐乐十二岁那年,就因为我帮她买错糖果,她竟然给我离家出走,还害我老婆跟我吵架好几天,呜呜……现在想起来,我的心肝都还很痛,你说过不过分?”
“还有,她十三岁那一年,不小心被黑狗帮绑走五天,害我那五天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足足掉了五公斤。你有没有去菜市场看过?你知不知道五公斤的肥肉有多大块?她十四岁那年,偷骑管家的买菜车去租漫画,结果在路上跟小货车擦撞,还住院住了……”
乐大霸外表虽然有如大熊般英勇健壮,此时却像个小媳妇一样,可怜兮兮的寻求姜智华的支持,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向他哭诉这些年来与宝贝女儿相依为命的心路历程。
乐映晨刚洗完澡出来,瞧见的就是这幅画面,她翻了个白眼,迳自窝到一旁去吹头发。
真是受下了!
罢刚才听到老爸说完她十四岁时做的蠢事,照这情形看来,要等到他讲得高兴,恐怕还要“十二年”的时间呢。
“……十八岁的时候,有两个长满青春痘的小兔崽子追到家里来,被她轰了出去……对了,”乐大霸伸手拍拍姜智华的肩膀,对这个从头到尾都安静认真的听自己说话的年轻人,突然间印象变得很不错。“江传思,其实我觉得你真是个不错的男人。”
“伯父,我不叫江传思。”姜智华虽然觉得奇怪,仍是很有礼貌的回话,“您可能认错人了,我的名字是姜智华。”
咦?乐大霸呆了呆。
“不是江传思?江水的江、传家的传、思念的思?”
“不是的。”姜智华仍足微笑以对,“是姜太公的姜、智慧的智、中华民国的华。伯父,您可能记错了。”
记错?怎么可能?
他不但把那个跟乐乐柏亲的男人名字记得清清楚楚,还把他的八字拿去给算命先生合算过,怎么可能会记错?
难不成……
“乐乐!”他转头便往女儿的方向喊去:“你跟你大伯母的小舅姨的表姊的邻居的儿子切了喔”
大伯母的小舅姨的……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