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在目前這個提倡性自主的時代,對伴選擇寧缺勿濫的她,覺得自己可以登上年度十大貞潔排行榜,但也不至于讓他產生這種誤解吧。
樂映晨突然又想到,他足不是誤會了什麼?也或許是有什麼誤導了他?下意識的低頭在床鋪、枕被上二梭巡著,但除了凌亂的折痕,與歡愛後難免會歿留的痕漬之外,再無其他。
她忍不住開口提醒他︰「我不是第一次喔。」
姜智華愣了一下。
「我也不是。怎麼了嗎?」說完,還有點埋怨的瞪她一眼,氣惱她打斷他的語重心長。
她干笑著︰「沒事……請繼續……」
怎麼,難道他不是誤會這檔事,所以才心懷愧疚、一臉對不起國家社會人民的模樣嗎?
那那那……究竟是怎麼著?還有什麼原因會教他一大早就擺瞼色給她看,而她想不到的?
快想快想……
「我很喜歡你的……」
哎呀,討厭,雖然她早就知道了,可是這樣直接講出口,她還是會害羞的呀。
「但我們終究認識不夠久,這樣未免太過輕率……你知道的,本質上我還是一個很傳統的男人,也許是從小受到家庭的影響,我不能接受只有一夜緣的速食愛情。」
他說得認真,讓她跪坐的身軀更加凜肅,低垂著眼兒不敢亂動,一方面又忍不住胡思亂想著——
好怪,通常在翻雲覆雨過後,不都是女人哭訴著委屈,然後逼迫男方負責的嗎?怎麼現在看起來情況卻完全顛倒?
瞧他那種悔恨又難以啟齒的表情,讓她有種錯覺,好像自己是脅迫無辜未成年少女的壞男人。
懊不會真要叫她負責吧?
他認真的看著她,像是下了什麼重大決定似的開口——
「所以……我們先訂婚好嗎?」
她心頭一驚。
訂……訂婚?
喔喔喔喔喔……她的嘴巴張成了0型,驚喊——
「你真的要叫我娶你?」
姜智華倏地神色一沉。
「是我要娶你!」都這時候了,還在開玩笑!
「可是可是……就為了昨天那個……」
她錯愕得像是誤吞了鴕鳥蛋的蛇,結結巴巴的,不知道要怎麼表達自己內心的驚訝。
都什麼時代了,還有誰會為了一夜——好吧,他們當然不是一夜,他們是你情我願,是男歡女愛,是樂在其中的。但就算是這樣,也用下著這麼嚴重看待吧?
「你冷靜一點,不要激動……」她終于找回了自己的聲音,順便抄襲一遍剛剛他的用詞︰「我們終究認識不夠久,這樣未免太過輕率……這……太快了呀!我們才認識不到……」暗暗數了數,訝然叫道︰不認識不到三個月呢,你就想要結婚?」
「我是說先訂婚。」他更正。
她瞪大眼。「那有什麼不同?!」有時還真討厭這男人連用字遺詞都這麼斤斤計較!
「況且怎麼會太快呢?你不願意嫁給我嗎?」嗓音低沉了幾分,他臉上泛起失望的神情。
「不、不是這個原因啦……」
吧嘛擺出這種受到傷害的表情?她向來是吃軟不吃硬,看見他這個樣子,她會心軟的。
「那是什麼原因?我們明明都已經……」視線不小心瞄向她只披著床單的半果身子,又悄悄的滑開,不敢停駐太久。「就這樣結婚,不是很正常的嗎?」
喔,天啊,他居然有這種八股想法!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太空人部不知道上了火星幾次,前些天的電視新聞還報導,將來人類說下定有機會移居到火星,而他,觀念居然還這麼老舊保守?!
如果跟人上了床就得結婚,那小金跟老大部不知道娶了幾卡車的女人了——上帝原諒她,她不應該隨便在心里指陳友人的不是。
暗暗瞅了他一眼,發現他正等待著自己的回答,感覺上好像又回到當初他問她要不要試著交往看看的那一刻。
那時,她也是這般遲疑︰心里同樣是小鹿亂撞。
怎麼會不願意呢?只是,她總覺得似乎還少了點什麼,不敢冒冒然答應他。
他是個很好的男人,將來應該也會是個好老公,甚至是好爸爸,她也知道相親就是要以結婚為前提來尋找交往的對象,但是、但是……
「你是誰?你你你你居然對我女兒……吼——」
震耳欲聾的暴吼聲平空出現,嚇得樂映晨當場抱住姜智華。
噢,老天。
看著在房門口僵成化石的大熊男,樂映晨吶吶的喊——
「老爸……」
「你、你你、你……」大熊男當場掉下兩滴男子淚,粗短的手指顫抖著,臉上布滿不敢置信的神情,語不成句——
「孩子的媽,我對不起你,我沒有保護好我們家樂樂,所以她變成殘花敗柳了……哇……」說完當場痛哭失聲。
喂,很過分喔。
樂映晨翻了個白眼,什麼叫殘花敗柳?很難听耶,臭老爸!
大熊男越哭越火,越想越生氣,再度發出震天怒吼——
「小王、老馬,把這渾小于給我灌水泥沉到海里去!」
昔日黑道大哥的氣勢重新燃起,打算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把膽敢對他女兒亂來的人渣處理掉。
「老爸!」
樂映晨驚聲尖叫。
「他是我男朋友啦——」
第九章
愛是神奇的,她使數學法則失去了平衡。兩個人分擔一個痛苦,只有
半個痛苦;而兩個人共享一個幸福,卻有兩個幸福。
——列夫•托爾斯泰
「嗚嗚嗚……你部不知道從小到大我有多疼她,有多……對了,剛剛說到哪里?喔,記得樂樂十二歲那年,就因為我幫她買錯糖果,她竟然給我離家出走,還害我老婆跟我吵架好幾天,嗚嗚……現在想起來,我的心肝都還很痛,你說過不過分?」
「還有,她十三歲那一年,不小心被黑狗幫綁走五天,害我那五天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足足掉了五公斤。你有沒有去菜市場看過?你知不知道五公斤的肥肉有多大塊?她十四歲那年,偷騎管家的買菜車去租漫畫,結果在路上跟小貨車擦撞,還住院住了……」
樂大霸外表雖然有如大熊般英勇健壯,此時卻像個小媳婦一樣,可憐兮兮的尋求姜智華的支持,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向他哭訴這些年來與寶貝女兒相依為命的心路歷程。
樂映晨剛洗完澡出來,瞧見的就是這幅畫面,她翻了個白眼,逕自窩到一旁去吹頭發。
真是受下了!
罷剛才听到老爸說完她十四歲時做的蠢事,照這情形看來,要等到他講得高興,恐怕還要「十二年」的時間呢。
「……十八歲的時候,有兩個長滿青春痘的小兔崽子追到家里來,被她轟了出去……對了,」樂大霸伸手拍拍姜智華的肩膀,對這個從頭到尾都安靜認真的听自己說話的年輕人,突然間印象變得很不錯。「江傳思,其實我覺得你真是個不錯的男人。」
「伯父,我不叫江傳思。」姜智華雖然覺得奇怪,仍是很有禮貌的回話,「您可能認錯人了,我的名字是姜智華。」
咦?樂大霸呆了呆。
「不是江傳思?江水的江、傳家的傳、思念的思?」
「不是的。」姜智華仍足微笑以對,「是姜太公的姜、智慧的智、中華民國的華。伯父,您可能記錯了。」
記錯?怎麼可能?
他不但把那個跟樂樂柏親的男人名字記得清清楚楚,還把他的八字拿去給算命先生合算過,怎麼可能會記錯?
難不成……
「樂樂!」他轉頭便往女兒的方向喊去︰「你跟你大伯母的小舅姨的表姊的鄰居的兒子切了喔」
大伯母的小舅姨的……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