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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酷弟弟 第1页

作者:靳岚

楔子

夕阳余晖下,一名面貌清秀,身穿浅蓝色休闲衫外加牛仔裤的女孩,骑着单车流畅地在街角转了个弯。她背着一个黑色的大皮袋,不时频频看表。

哎呀呀!今天大概又要迟到了。

赵星慈腾出一只手,拨开被风吹至眼前的发丝,脚上更使劲,加快单车的速度。

今天是星期三,晚上她所属的教会有读经会,她一定得赶去参加。自从初中受洗之后,她每个星期都会参加读经会,风雨无阻,而且她还负责教会唱诗班的配乐,不是用风琴或钢琴,而是大提琴。

不过,最近她时常迟到。

没办法,医学院的学费很高,她必须四处兼差打工,帮忙家里负担一些开支,时间自然不像以前那么宽裕。

她在一家面包店前停下,想买个面包当晚餐。

才要踏人面包店,附近忽然传出一阵大声的斥骂,她吓了一跳,往声音来源处望去。

“你这手脚不干净的东西!我是看你可怜才让你在这边帮忙,你竟敢偷我的钱?”隔壁摩托车行的老板往地上吐一口口水,指着刚才被他打倒在地上的男孩骂道。

“我没有偷你的钱。”男孩很快地从地上站起来,冷冷地看着老板,说道。

“抽屉里明明少了一百块,不是你偷的,会是谁?”老板看他的眼神充满不屑。

“不是我。”他直直地与老板对视。

“把一百块拿来,我可以放你一马,不然我送你去警察局!”老板恶声说道。

男孩动也不动。

“快点拿出来!你这连爸爸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能是什么好东西?”老板又叱喝。

男孩难以察觉地瑟缩了一下。

赵星慈蹙起秀眉,把踏入面包店的那只脚缩回来,转往摩托车行走去。

“老板,你有看见他偷你的钱吗?”她实在听不下去,忍不住前来替男孩说话。

她好奇地打量着男孩。看他的年纪,顶多十五岁吧!

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不管犯什么错,老板都不应该用那样刻薄的言语骂他,更何况他或许是无辜的。

摩托车行的老板转过头,想看看是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

“原来是我们的医学院高材生。”老板看见是她,脸色稍微好了一点,“我店里丢了一百块,除了这小子,没有人会偷!”他说。

他们的社区不大,住户间的交往也算熟络,所以附近的人都晓得赵家有个念医学院的女儿。

“可是他说他没拿……”

赵星慈转头望向那男孩,心中隐隐一震。

眸子的主人浑身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不驯气息,狂鸷深黝的黑眸冷冽不羁,仿佛道尽对这红尘世俗的不屑一顾。

他轮廓深刻的脸庞仍带有些许稚气,但她敢打睹,未来这张脸庞会让许多女子着迷。

“他说没拿你就相信他?赵小姐,像你这种好学生不明白人间险恶,哪有小偷说自己偷东西的?他和你是两个世界的人。”老板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可是,他不像在说谎的样子……赵星慈和他对望半晌,注意到他老旧的衣裳和鞋子。

他的生活一定过得很不好,才会来摩托车行打工。

她从背包中拿出皮夹。

“那我帮他还你一百块,你别再为难他了。”赵星慈从皮夹掏出一张千元大钞,但正要伸出去的手却被男孩挡下。

“拿走!我不要你的施舍。”他很不客气地把她拿着钞票的手推回去。

赵星慈一愣。

“我只是想帮忙,不是施舍你。”这男孩脾气很硬啊!

“不需要!”孤傲的黑眸瞥她一眼,然后转移视线。

“看!这小子根本不值得你费心,你走吧!我要把他送到警察局。”摩托车行老板怒瞪着男孩。

此时,老板娘从外头回来,“怎么回事?”

“他偷了抽屉里的一百块。”老板说。

“一百块?”老板娘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那一百块是我拿的!罢才你不在店里,我拿了一百块去买菜。”

“什么?”老板顿时愣住,随即恼羞成怒地撇过头,得理不饶人的气势消失无踪,气氛顿时一阵尴尬。

“幸好你没有把他送到警察局,不然就冤枉好人了!”赵星慈转身对那男孩笑笑。

男孩没有响应她的笑容,深沉的黑眸闪过一丝光亮,与她对视半晌,然后满不在乎地移开。

他恨这些人,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相信他说的话,只有那个女生除外,她对他笑了两次,笑容中充满真诚与善意,那是他所不熟悉的情绪,他也不懂该如何反应。

她真奇怪……

“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男孩挺直着身躯,对老板说道,黑眸中带着轻蔑。

“小方啊!他是一时糊涂,你就……”老板娘见先生没说话,帮忙打圆场。

男孩没等她把话说完,径自转身。

赵星慈静静看着男孩往外头走去,他仍是面无表情,抿着唇,脸色紧绷。

然而,当他经过她面前时,她听见一声微不可闻的声音。

“谢谢。”男孩看她一眼,并未停下脚步。

她绽开微笑,突然间觉得心情很好。俗语说助人为快乐之本,一点也没错。

回到面包店,买好面包,她骑上单车朝教会直奔而去。

她后来再也没瞧见过那个男孩,他的身影逐渐在她的脑海中褪色。

一个医学院的学生和一个摩托车行的学徒,本该是两条并行线。然而,命运总会有出人意表的安排……

第一章

八年后——

星期一的早晨,天气晴朗。

赵星慈小跑步地穿过医院一楼穿堂,赶在最后一分钟,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工作证刷过打卡机。

呼!八点半,准时抵达。她松一口气,往办公室走去。

幸好她当初有远见,在医院附近租房子住,才能让她每天拖到八点才起床。

两年前她医学院毕业,到现在这家医院工作后,因为嫌家里离医院太远,每天通车甚为不便,于是说服父母让她独立在外头租房子住,省下交通往来的时间。

“星慈,今天又睡晚啦!”一进门,办公室内另一名女子抬头招呼道。

她们两人都是精神科的医生,共享一间办公室。

“对啊!慧芬,到底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治愈星期一症候群呢?”赵星慈自嘲地说道。

其实她的生活很简单,也没有多彩多姿的夜生活,但就是有个坏缺点,喜欢东模模西模模,时间就不知不觉地从指缝流逝,所以她总是得耗到晚上十二点之后才能上床睡觉。

“星期天早点睡就可以了!”彭慧芬笑道。

赵星慈笑笑,拿起护士摆在她桌上的看诊单。

“我的老天!今天一个上午,我就有三十几个病人,怎么看得完嘛!”她哀嚎。

“谁叫你是我们科里最热门的医生?说实在的,如果我是病人,我也要找你看病。你的声音柔柔甜甜的,有种抚慰人心的魅力,你真是选对了科!”彭慧芬说道。

赵星慈的确是天生适合当精神科医生的料。

她身材娇小,长相甜美,一头乌亮的直发整齐地拢在耳后,清新得像晨间的露珠。

除了声音动听之外,她的耐性更是绝佳,无论多累、多烦,都可以耐着性子,专心地听病人说话,并且保持微笑。

扁是这一点,她就把全精神科的医生都给比了下去。不只是病人喜欢她,她们医院里也有不少男性医生暗恋她。

“彭大夫,你的嘴什么时候变那么甜?”赵星慈挥挥手中的看诊单,“不说了!我现在得去门诊看诊了!慧芬,中午一起吃饭……如果我有时间吃饭的话。”

“我和你一道走。”彭慧芬从座位上站起来,“我们中午餐厅见,我等你到十二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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