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管别人是不是群居的。洛凡莫可奈何地扒了扒头发。看来惟今之计,他也只能有事没事就厚着脸皮跑她的香闺,彻底地贯彻执行他追求的第二招了,只希望他的脸皮真可媲美十层装甲……
唉,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追求之路走得有点惨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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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数日,洛凡往她的香闺跑得十分殷勤,当然也跑得她十分不快,直想拉下脸皮轰他出去。无奈“来者是客”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再加上她学不会拒绝不受欢迎的访客,致使领土主权不受重视,履履遭受外敌人侵……
但是,拉不下脸皮轰他出去,不代表她必须善尽地主之宜。所以,他想进她地盘,随他!他想让她做个好主人招呼他,没门!
对不受欢迎的客人,她能做的极限就是,允许他进屋,然后对他视而不见由着他一个人唱独角戏,再多,没有了!
只不过,他如果知道她能够冷淡他这么些天,大半要归功于他那日送来的精神补给——那些小说,不知他会是什么心情。
埋首在《寻案记》的后面,甘平空出一只眼瞄她的客人。大概是终于知道了独角戏的无味,他今天改了方式,进门没多久便自动自发地在她的书柜上抽了本书,窝在一旁的椅子上看了起来。
她注意了一下,他看的书是书柜上她很少翻动的书——她写的。
可恶。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她突然竟有股想将书抢下来的冲动。就好像担心——他会透过书,窥视到内心的秘密一样。
这让她不禁懊恼地回忆自己当初写下它们时,是否投注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在其中。
懊死的,看来这几天的相处,她对他并没有完全做到无动于衷。
“平平——”
每天拼命从紧巴巴的时间表里炸出两个小时往她的香闺靠,洛凡自然不可能是为了来这儿看书。
只是这些天她一直不理他,他才为自己找点事做的。所以,虽说他在看书,但注意力却仍集中在她身上,她那儿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不会遗漏。
“平平”
十分钟了,她书中的书都没有翻页,这种情况相当稀奇呢。
第一次看她看书时就发觉,她看书的速度超快。
他开始还以为她是不想理他,才借着翻书来赌气,后来才发现她的确只是在看书。虽说,他不认为她看书的方式真能看得进去多少内容。但仍不能不承认她看得很认真——她大小姐经常性地看书看到遗忘了室内还有一个他就是证明。
一想到这就让他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今天她竟在看书时走神了,倒是难得。
“平平——
“干嘛?”一不留神给他应了回去,懊得她差点咬下自己的舌头。
“想什么想得这么人神?”装作没看到她又气又恼的模样,洛凡径自兴致勃勃地靠了过来。
“我在想…”该死,怎能让他知道她在想什么?险些被他拐了,“要你管?”甘平借着凶恶的口气掩下上窜的红潮。
咦,她脸红了。难道说,她是在想他?太好了,
“平平——
“平什么平?”知道自己对他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感了,还容他在她面前晃,是她这辈于最大的失误。甘大小姐恼羞成怒了,“要想看书,我可以借你拿回去看。你从明天开始不要再来烦我了。”
她以为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嗜书如命呀,“明天你有什么事吗?”
“我明大开稿”休笔期他来招惹她无所谓,但一旦她开稿,他还敢来,那就真是不知死活了。
“开稿?好啊,我还没见过你写稿时的样子呢。正好……”呃,他突然想起曾经有儿次打电话给她时,她的态度相当的……糟。
笆平笑出了一口的白牙,“你确定?”
而她的笑让洛凡直觉地联想到鲨鱼。
现在不确定了。他也扯出了一抹笑——僵笑,“我想我还是等你完稿之后再来找你吧。”
“随你。”甘平轻应,再次埋首书中,掩去一闪而逝的精光。
算你识相!
第六章
真是搞不懂,在过去二十七年的岁月平,她不曾沾染过爱情的滋味,也掰出了一堆的言情小说。可如今她尝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却反倒不知要如何下笔诠注爱情这个字眼了。
烦恼啊!瞪着屏幕上的白底黑字,甘平不禁有些头痛。她手头上的这本书已经进入第九个章节了,可是,书中的男女主角居然还停留在嬉笑怒骂的阶段?!炳,虽说她的小说一向被评为缺少爱情的味道,但,这下混得也人离谱了吧。
这还不算什么。更恐怖的是,书中的男主角,她竟然越写越有洛凡的影子。洛凡……老大,为什么她最近越来越常想到他了呢?被小晴将迷雾点破之后,她应该早已非常清醒地将刚冒出头的那一点点的星星之火灭得十十净净了才对。
为什么应该的事情没有出现,不应该的事情反倒出现了呢?
这样的结果表示什么?难道她弄清了情感之后,一不小心竟让星星之火燎原了?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而她到底是因为喜欢而喜欢,还是后来的相处才越陷越深的?
嗯,仔细地分析一下,她认为后一个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在这之前,她可是有十成十的把握慧剑斩情丝的。
懊死的,她就知道对他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感后,还容他在她面前晃,绝对、绝对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失误。
不过,既然她已经失误了,小说也掰不下去了,干脆就玩个缘分的游戏好了。
她与洛凡……算来自上次分手后,他们也已经近一个月不曾见面了,也不知他这些日子在做些什么……
不如,她现在去报社找洛凡,如果他不在,就说明他们没缘分,没缘分自然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但,要是看到了他……她就得认真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是真沾染上了恋爱症状。
想到就做,甘平即刻关掉电脑向报社进发。
然而,到了报社之后,她突然发现了一个蛮严重的问题:她没有办法从一大堆的人中间将她想找的洛凡给找出来,因为……她大小姐还是认不出人家洛凡先生的尊容。
没办法了,既然她认不出人,那惟今之计她便只好等着被人认了。
可惜枯站了十分钟她也没能等到有人认领,甘平不禁有些失落,既然他不在,就说明他们无缘吧。
她只好在心中说一声,拜拜了众位,她要回家去也。
“平平?你怎么来了,”
在这里叫她平平,那叫她的人该是洛凡罗。但他为何偏偏要在关键时刻出现,这让她到底是该感动还是懊恼呢?
轻叹口气,甘平转头九十度,对上一张男性的面孔,“晦,洛凡。”或许,她并不若自己以为的喜欢他,也或许她真的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唉,没想到,他们只是不到一个月没见面哪,她对他竟然开始觉出几分陌生来了……
“平平,”一声叹息响起,她的头被一双厚实的大掌捧住,再转九十度,“我在这儿。”
呃,“呵呵……洛凡……”果然这个比较眼熟,也比较有感觉。
“对,是我。”洛凡再叹,本以为她来找他,是代表他的感情路出现了曙光,可是没想到竟是给了他更大的一个打击。可叹哪,他追了她这么久,人家甘大小姐居然还没记住他长什么样。
真想躲到某个角落去,拭掉一把辛酸泪,然,他还是放不下,“平平,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对呀,她先前只想到要来测试一下他们有没有缘分,顺便看看自己是否是真沾染上了叫做恋爱的病菌而已。可还没去想,真要是见到他要怎么说呢。现在怎么办?她总不能实话实说吧?